农村小产权房指的是什么?



				
				
yuanning2008
6722 次浏览 2024-05-16 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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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回答 (3条回答)

2024-05-18 01:33:50 回答

你好:
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政府颁发,亦称“乡产权房”。农村自建房不属于小产权,土地为集体所有,但不得转让。
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到你,谢谢。

2024-05-18 01:33:50 回答

你好,“小产权”、“乡产权”住宅是近期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建设部在近日也发布了购房风险提示。表示目前有些村集体经济组织在本村集体土地上集中建设农民住宅楼,用于安置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但在安置过程中,擅自扩大销售对象,以较低的价格向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成员销售。非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购买此类房屋,将无法办理房屋产权登记,合法权益难以得到保护。有些项目允诺办理的“乡产权”、“小产权”,均不符合法律规定,不受法律保护。    
  “准确来说,没有‘小产权’房的概念!土地从根源上只有两种所有制,国有的和集体所有的。”安家盛说。调查显示,北京16400平方公里的土地中,国有土地只占18%,其他都是集体所有制土地。而一些打着新农村建设、或新村建设的名义,进行违规开发建设屡屡出现。它们对外销售则打着“乡产权”、“小产权”的幌子。这是违法违规的行为,而购买者也得不到法律保护。    
名词解释:小产权    
小产权房占用的是集体土地,按照我国现行法律,这类土地只能用于农业生产或者作为农民的宅基地,土地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它没有产权,更没有国家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因此小产权就是没产权。“小产权”又叫“乡产权”。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所帮助。

2024-05-18 01:33:50 回答

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政府颁发,亦称“乡产权房”。农村自建房不属于小产权,土地为集体所有,但不得转让。
“小产权房”不是法律概念,是人们在社会实践中形成的一种约定俗成的称谓。该类房没有国家发放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在国土房管局不会给予备案。所谓产权证亦不是真正合法有效的产权证。
  小产权房的出现与城市房价蹿升密不可分,其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亦是从房价上涨迈入快速之年的2007年开始的。按照国家的相关要求,“小产权房”不得确权发证,不受法律保护。
《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规定  :外地人不得买卖农村宅基地,  本办法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宪法》第10条和《土地管理法》第2条都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据此可知,我国是禁止进行宅基地买卖的,当然村民更不能拿宅基地来出卖以获取利益的。
农民对宅基地只有使用权,土地则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在农村组织内部成员之间转让,而不能向非农村组织成员转让。农村组织内部成员具有农村户籍,符合宅基地的申请条件,宅基地本就属于农村集体的建设土地,集体享有所有权,分给农民使用,农民之间相互转让不违反法律规定。宅基地所有权属于集体,使用权由农民个人享有,农民买卖在宅基地上自建的房屋的,宅基地使用权也随着转移,此时,宅基地的转让是有效的,只是农民转让、出卖宅基地上的房屋和宅基地使用权之后不能再另外申请宅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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