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乐乐冰儿
63655 次浏览 2024-05-24 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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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回答 (4条回答)

2024-05-26 08:11:11 回答

必须具备如下条件:
1、按规定依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2年以上(大于等于24个月),且在贷款申请审核前3个月内依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
2、具有购房合同和相关证明及文件;
3、有稳定的职业和经济收入,信用良好和按规定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同意办理住房抵押;
5、借款人购买期房的,在房屋竣工办理产权证书之前,由开发单位提供担保。

2024-05-26 08:11:11 回答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足额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在职职工;
  2、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十二个月以上;
  3、在行政区域内购买、建造自住住房,并已付清规定首付比例以上购房款;
  4、个人信用良好,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5、同意以所购建的住房作为贷款的抵押物,或提供管理中心认可的担保方式担保。
  办理流程:
  1、贷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到银行提出书面申请,填写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并如实提供下列资料:
  (一)申请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
  (二)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明(指居民身份证、常住户口簿和其他有效居留证件),婚姻状况证明文件;
  (三)家庭稳定经济收入证明及其它对还款能力有影响的债权债务证明;
  (四)购买住房的合同、协议等有效证明文件;

2024-05-26 08:11:11 回答

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建立住房公积金制两年以上,并按规定连续足额缴存,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职工。  
2、购买住房的,须有符合法律规定的购房合同或协议;自建住房的,须有规划、土地管理部门批准的文件;大修自住房的,须有规划部门批准的文件;公有住房置换的,借款人须有与置换企业签订的《住房调剂协议书》。  
3、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或自建住房的,须将房价30%以上自筹资金存入贷款银行;大修自有住房的,须将修房费用50%以上的自筹资金存入贷款银行;购买私产住房的,须将房屋评估价值30%以上自筹资金存入贷款银行;公房置换的(不购买公有住房产权的),须将置换企业评定的公有住房置换补偿费50%以上自筹资金存入银行,购买公有住房产权的,须将置换企业评定的公有住房置换补偿费和公房出售价格总额50%以上自筹资金存入贷款银行。  
4、同意用自有、共有、第三方自然人的房产或贷款银行认可的有价证券进行担保;以房产作为贷款抵押的,同意办理抵押房屋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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