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取出来?



				
				
吃不胖的妩媚
51796 次浏览 2024-05-12 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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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回答 (3条回答)

2024-05-14 02:50:30 回答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2、3、4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你如果有符合上述条件中某一条,可携带本人身份证、有关证明及材料,到当地的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

2024-05-14 02:50:30 回答

以下这三种情况下都是可以提前公积金的!
一、贷款购房:每年可提取一次公积金直到贷款还清为止,每套房屋提取的金额不能超过贷款的当年还款额;
二、一次性付款购房  :一次性购房需要在购房后一年内提供材料提取公积金,且只能提取一次;
三、离职  :如果离职后没有新的工作单位,离职一个月后可以办理。

2024-05-14 02:50:30 回答

你好,需要满足以下情况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的职工;      
2、职工在职期间死亡的的职工;      
3、经有关部门批准离休、退休的职工;      
4、户口迁出本市的、出国定居的、考取国  
5、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职工;      
6、租住住房房租超出家庭收入15%的职工;      
7、户籍在阜新行政区域内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农业户口职工和外地户籍,在阜新工作的聘用职工,与单位解除(终止)劳动(人事)关系的职工;      
8、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职工;      
9、因单位撤销、解散、破产、改制等原因与单位解除(终止)劳动(人事)关系的职工;      
10、遇到突发事件,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职工。
希望可以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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