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住房公积金贷款装修申请条件是啥?



				
				
苗哥爱吃肉
2575 次浏览 2024-05-13 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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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回答 (3条回答)

2024-05-15 03:16:39 回答

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同时具备以下几个基本条件: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借款人及其所在单位申贷前已连续按期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
借款人必须是购房合同(协议)约定的主要产权人;
所购住房为合肥地区范围内的商品房(其开发商必须是与管理中心及委托银行有按揭业务签约协议的)、经济适用住房、单位集资建房、现住公房及产权清晰且无房产争议的二手房;
具有合肥市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具有合法的购买住房合同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
提供管理中心和受托银行认可的担保方式进行担保;
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购买新建普通商品房首付比例应不低于房价的30%,第二次使用公积金贷款购房,首付款应不低于房价的60%,贷款利率按同期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1.1倍执行,且具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有关证明文件;
购买房龄10年以内的二手房,首付比例不低于房价的30%,购买房龄10年以上20年以内的二手房,首付比例不低于房价的40%;
具有稳定的职业和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按时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借款人月均还款额不得超过其家庭收入的50%。
只要符合以上条件,叶女士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2024-05-15 03:16:39 回答

1、贷款人须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2、自申请之日向前推,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以上(夫妻都缴存公积金的只允许一人贷款);
3、有符合法律规定的购房、建房、大修自住住房的合同(协议)及有关材料;  
4、具有一定比例的自筹资金。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的,自筹资金不低于总房价的20%(购买二手房或建房、大修住房的,自筹资金不低于总房价的30%);  
5、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由所在单位出具月收入证明);  
6、同意用所购住房或具有完全产权的自有住房或第三人住房做抵押,或用贷款银行认可的有价证券、银行定期存单进行质押,或由贷款银行认可的法人、组织或第三人提供保证。

2024-05-15 03:16:39 回答

合肥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条件:1、具有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2、申请时已连续一年以上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并没有支取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同时无公积金贷款余额。3、具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且首期付款不低于所购住房价值的规定比例。(1)、对购买首套自住房且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含90平方米)的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20%;对购买首套自住房且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2)、对第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贷款利率按同期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1.1倍执行。(3)、停止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4、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相应的贷款偿还能力。5、有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或质押,或有足够代偿能力的法人或自然人作为保证人。6、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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