弱弱的问下临沂个人住房公积金如何提取?



				
				
零碎的回忆123
83012 次浏览 2024-05-11 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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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回答 (3条回答)

2024-05-13 04:30:07 回答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七)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口迁出本市的;
  (八)非本市户籍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不在本市就业且离开本市的;
  (九)职工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十)职工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造成生活严重困难的;
  (十一)职工因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发生劳动社保部门规定的特殊病症,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符合不同的条件,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2024-05-13 04:30:07 回答

1。要原单位出具离职证明,公积金提取申请书(盖公司章,三联的,先不写金额,留给银行填),你是外地户口如果想离开北京了销户,是可以全部取出你的钱的,买没买房都没关系。今天离职今天就可以去办理的了。有些银行是规定了每周周几才办理提取公积金的业务的,你可以准备好资料后去,能办就办不能办就问下哪天可以办再去就好了。要自己去带上身份证,该银行的另一张银行存折或储蓄卡(最好除了申请书外其它几样都带上复印件)。
2.离职证明,身份证,公积金卡(若有折子的了带上,销户了可能要回收),银行卡,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希望可以帮助到你哦
3。提取就基本上同一代理银行的公积金代理点都可以,但销户原来是要指定的点的(开户的点),现在不知道有没放松,你问下你原单位的HR(人事部),看在哪个点。

2024-05-13 04:30:07 回答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必须通过汇缴单位办理。由汇缴单位开具《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加盖单位预留印鉴,后附有关支取证明材料,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系统审核后,办理支取手续,
1)  申请人符合提取条件的,可向申购地或房屋所在地的区、县管理部提出申请,并按规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  管理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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