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异地公积金贷款流程是怎样的?



				
				
1322183606ww
85825 次浏览 2024-05-23 提问
88

最新回答 (3条回答)

2024-05-25 22:33:18 回答

一、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初审需要准备的材料清单  序号材料名称规格份数备注1身份证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1  2户口本首页、本人页、变更页原件1外地户口可提供复印件3有效居住证明原件1非北京市户口须提供4结婚证或婚姻关系证明原件1已婚者提供5离退休证明原件1离退休职工提供6收入证明原件3离退休职工提供7最高学历证明原件1大专以上学历者提供8职称证明原件1  9购房合同原件1  10预售登记备案表原件1期房11购房首付款发票或收据原件1可在面签时候提供12售房单位的房改售房方案复印件1购房改房者提供13售房单位的房改售房方案批复复印件1购房改房者提供14单位所售公房大产权证或确权证明复印件1购房改房者提供15集资建房方案复印件1购集资房者提供16集资建房方案批复复印件1购集资房者提供17集资建房批复在房改部门备案证明复印件1购集资房者提供18首付款在指定管理部专户存储证明复印件1购集资房者提供19卖方房屋产权证或确权证明原件1购二手房者提供20管理中心要求的其它资料      二、贷款期限、利率和额度介绍      三、贷款的对象与条件要求  1  、贷款对象:  
     在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职职工和在职期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离退休职工,或其他符合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而确认的借款人。  
2  、贷款要求:  
  (一)具有合法有效身份;  
  (二)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三)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状况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四)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五)具有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合同或相关证明文件;  
  (六)符合委托人规定的有关贷款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条件;借款申请人为在职职工的须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  12  个月(含)以上,同时,足额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  12  个月(含)以上(正常缴存包括按月连续缴存、预缴、补缴住房公积金),且申请贷款时处于缴存状态。  
  对于经中心审批同意,处于缓缴状态的单位,其职工在满足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  12  个月(含)以上,且足额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  12  个月(含)以上的条件下,可以申请贷款。  
  (七)提供委托人认可的担保;  
  (八)借款人夫妻双方均无尚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和住房公积金政策性贴息贷款;  
  (九)符合委托人规定的其他条件。

2024-05-25 22:33:18 回答

南宁市区公积金去怡宾路申请,市公积金市望园路申请,具体贷款额以购买房子最低纳税证明为准,所需材料:收入证明,半年流水帐,婚姻证明,身份证,户口本,房屋所有权证(如共有需两本)公积金申请表格,存量房买卖合同。

2024-05-25 22:33:18 回答

南宁异地公积金贷款流程
1  、贷款对象:  
在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职职工和在职期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离退休职工,或其他符合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而确认的借款人。  
2  、贷款要求:  
  (一)具有合法有效身份;  
  (二)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三)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状况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四)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五)具有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合同或相关证明文件;  
  (六)符合委托人规定的有关贷款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条件;借款申请人为在职职工的须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  12  个月(含)以上,同时,足额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  12  个月(含)以上(正常缴存包括按月连续缴存、预缴、补缴住房公积金),且申请贷款时处于缴存状态。  
  对于经中心审批同意,处于缓缴状态的单位,其职工在满足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  12  个月(含)以上,且足额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  12  个月(含)以上的条件下,可以申请贷款。  
  (七)提供委托人认可的担保;  
  (八)借款人夫妻双方均无尚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和住房公积金政策性贴息贷款;  
  (九)符合委托人规定的其他条件。  
3  、贷款所购房首付款规定: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等政策性住房的贷款额度不得超过房屋评估价值或实际购房款(以两者中较低额为准)的  90%  ;购买其他性质住房的贷款额度不得超过房屋评估价值或实际购房款(以两者中较低额为准)的  80%  。

相关问题

页面运行时间: 0.10538196563721 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