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非普通住宅公积金贷款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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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213 次浏览 2024-05-25 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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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回答 (3条回答)

2024-05-27 10:56:40 回答

非普通住宅不可以公积金贷款。
公积金贷款条件:
1、具有当地行政区域内的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证明的职工;
2、申请时已连续一年以上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并没有支取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同时无公积金贷款余额;
3、具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且首期付款金额不低于所购住房价值的30%;
4、有较稳定的职业及经济收入,具备相应的贷款偿还能力,个人信用良好;
5、有公积金中心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或质押,或有足够代偿能力的单位作为保证人;
6、公积金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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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27 10:56:40 回答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2024-05-27 10:56:40 回答

公积金贷过款,并已还清,还可以再次用公积金贷款。但是要按二套贷款政策执行,首付要不低于50%或60%,看你当地政策。  商业贷款,不能用公积金冲还贷,你可以以买房为由提取公积金,或用于提前还款或做他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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