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租房提取公积金流程是怎样的?



				
				
小冷0623
88878 次浏览 2024-05-27 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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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回答 (3条回答)

2024-05-29 01:08:06 回答

申请人带齐所需资料后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办事窗口办理。
  所需资料
  1.租赁双方签订的有效房屋租赁合同原件;
  2.房租发票原件(由东莞市地方税务局出具的电子发票);
  3.申请人为本市户口的,已婚职工出示结婚证原件,未婚职工出示户口簿原件;外市户口的无需此项;
  4.申请人为本市户口的需出示家庭成员收入证明原件(由职工的工作单位出具,已婚家庭包括夫妻双方收入);外市户口的无需此项;
  5.申请人的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需与公积金账户信息一致);

2024-05-29 01:08:06 回答

东莞租房提取公积金流程:住房公积金联名卡;身份证;《深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提取规定》:“支付本市范围内住房租金的,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应当在本市范围内无具有所有权的住房,每月可提取额不超过申请当月应缴存额的50%,每年度可以提取不超过12个月的月可提取额,每年度可以申请提取两次;当年度未提取的剩余额度,可以在以后年度累计提取。”  我打过住房公积金电话咨询过了一年只能提取两次。而且提取金额不超过当月缴交金额的50%

2024-05-29 01:08:06 回答

1、提交相关证件,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办事处审核盖章。
2、持经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办事处审核盖章的《东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单》、住房公积金专用存折或公积金龙卡和有效身份证等到建设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经办网点办理提取。委托银行审核的提取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和离、退休职工提取已全部委托建设银行审核,申请人提交单位出具的辞职证明(非本市户口职工离职)、离退休证、身份证等可直接到本市建设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经办网点办理提取。
公积金委托提取还贷业务(即按月自动划扣)办理了本市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东莞银行、东莞农村商业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的借款人及其配偶,可申请办理公积金委托提取住房业务。此业务必须本人持相关资料到公积金中心或办事处审批办理,不可委托他人代办。贷款银行为除建设银行以外其他银行的申请人,必须先到单位开户的建设银行网点办理公积金龙卡并与公积金账户关联(激活)后,方可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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