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异地公积金贷款额度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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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176 次浏览 2024-05-16 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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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回答 (3条回答)

2024-05-18 04:34:43 回答

(一)购买首套自住住房    1、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双职工家庭,夫妻双方所在单位都按规定比例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以上,且开户满12个月,根据借款人家庭的还款能力确定合理的贷款额度,该家庭的贷款最高额度不得超过60万元。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双职工家庭,夫妻双方只有一方所在单位按规定比例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以上,且开户满12个月,根据借款人家庭的还款能力确定合理的贷款额度,该家庭的贷款最高额度不得超过30万元。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单职工其所在单位按规定比例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以上,且开户满12个月,根据借款人的还款能力确定合理的贷款额度,该职工的贷款最高额度不得超过30万元。    2、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职工,借款人父母或同户未婚子女为所购住房产权共有人,且符合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相关规定的,其贷款资格可以合并计算,该家庭的贷款最高额度不得超过60万元。    (二)购买第二套自住住房    1、双职工家庭夫妻双方所在单位都按规定比列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以上的,且开户满12个月,根据借款人家庭的还款能力确定合理的贷款额度,贷款最高额度不得超过60万元人民币。    2、双职工家庭夫妻双方只一方所在单位按规定比例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以上的,且开户满12个月,根据借款人家庭的还款能力确定合理的贷款额度,贷款最高额度不得超过30万元人民币。    3、双职工家庭夫妻双方只一方所在单位按规定比例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以上,且开户满12个月,其父母或子女为所购住房的产权共有人、其中有一人以上的单位按规定比例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以上的,且开户满12个月,根据借款人家庭的还款能力确定合理的贷款额度,贷款最高额度不得超过60万元人民币。上述已享受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人员,其贷款未还清的,不得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4、单职工其所在单位按规定比例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以上的,且开户满12个月,贷款最高额度不得超过30万元人民币。    5、单职工其所在单位按规定比例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以上的,且开户满12个月,其父母或子女为所购住房产权共有人、其中有一人以上的单位按规定比例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以上的,且开户满12个月,根据借款人家庭的还款能力确定合理的贷款额度,贷款最高额度不得超过60万元人民币。上述已享受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人员,其贷款未还清的,不得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2024-05-18 04:34:43 回答

根据昆明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现行政策,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为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12倍。不高于单套住房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
职工个人申请的,单套住房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50万元,申请人与共同申请人一并申请,且共同申请人在本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套住房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90万元。
申请人在申请公积金贷款前连续三年以上未曾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按照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倍数计算的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可以提高10%,但应符合前款规定的其他要求。
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到你!

2024-05-18 04:34:43 回答

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为单职工40万元,双职工80万元;对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展按揭合作的开发企业,保证金比例一律调整为5%;对购房人偿清购房贷款,再次申请贷款购房的,按首套房贷款政策执行;金融机构在贷款首付比例和利率反面,按照政策规定的低限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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