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告知辞职了公积金怎么办?



				
				
甜菜阿姨
74915 次浏览 2024-05-22 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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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回答 (3条回答)

2024-05-24 07:04:30 回答

只能连续缴纳才可以办理公积金贷款,如果辞职后未能继续缴纳公积金是不能办理公积金贷款的。住房公积连续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达6个月及以上的职工,在购买自住住房时可申请公积金贷款或组合贷款。
基本条件
1、借款人持有合法身份证件,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借款人及其配偶信用记录良好,符合公积金贷款审核标准;
3、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按时归还公积金贷款本息的能力;
4、具有真实购房行为,且除住房商业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外,该购房行为一般发生在一年以内;所购住房权属清晰、手续合法齐全且无法律纠纷;
5、无尚未还清的公积金贷款;
6、同意以所购住房进行贷款抵押,或以国债、银行定期存单、有价证券等管理中心认可的方式提供担保。
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所帮助!

2024-05-24 07:04:30 回答

1.
辞职后公积金一般不可以取出
一般的辞职后公积金是不可以取出的。公积金帐户暂时会被封存起来,但是帐户里的钱始终是你的。以后重新就业可以用原来的帐户继续缴纳的。如果一直没有就业,
公积金处于停交状态,
不可以用来贷款。并且个人公积金不可以个人缴纳,
只可以自行缴纳"三险"
,公积金必须有工作单位代为办理。
2.特殊情况辞职后公积金可以取出的特殊情况
而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帐户中的储存余额:(1)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时。(2)在离休、退休或到达离休、退休年龄时。(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且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时。(4)户口迁出本市或者出境定居时。(5)非当地户籍职工调离当地时。(6)职工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时,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储存余额抵冲。
其中(2)、(3)、(4)、(5)情形,职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应以销户形式全额提取,所提取的金额为职工私人所有。3.
其他情况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时,职工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以提取死亡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帐户中的储存余额,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帐户同时作销户处理。
连续失业两年以上,且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当年公布的本市职工最低工资的;从而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住房消费。4.
办理方法凭公积金存折和本人的身份证以及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原厂)到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提取申请手续。如果公积金管理中心不同意提取,就会转到你现在的新单位,需开具新单位的证明,不同省份没有关系,公积金管理中心会负责办理的。
综上所诉,一些简单的关于辞职后公积金的处理方法,供大家参考。当然,遇到具体的情况,还是需要咨询一下单位或者是当地的公积金管理中心。
希望可以帮到您

2024-05-24 07:04:30 回答

一、离、退休的支取:  
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2、离、退休批文、复印件。  
3、由单位财务人员带上述资料、单位收据、单位印鉴到中心办理销户支取业务,需填写支取表。  
二、出国、出境定居:  
1、职工个人申请报告经单位审批盖公章。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有关部门批准移居国外或港澳台地区、内地证明文件、复印件。  
4、由单位财务人员带上述资料、单位收据、单位印鉴到中心办理销户支取业务,需填写支取表。  
三、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1、职工个人申请报告经单位审批盖公章。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终止劳动关系批文、复印件。  
4、已托管的职工可由本人办理销户支取业务,未托管的需单位证明,由单位财务人员带上述资料、单位收据、单位印鉴到中心办理销户支取业务,需填写支取表。  
四、在职期间去世的:  
1、受遗赠人或合法继承人支取住房公积金申请报告经单位审批盖公章。  
2、受遗赠人或合法继承人身份证、复印件。  
3、已故职工死亡通知单。  
4、公证处出具的合法继承人或受遗赠人身份的公证书。  
5、由单位财务人员带上述资料、单位收据、单位印鉴到中心办理销户支取业务,需填写支取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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