划拨土地上的房屋能出租吗?



				
				
大庆张总
28437 次浏览 2024-05-07 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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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回答 (5条回答)

2024-05-09 00:22:06 回答

根据国家土地管理部门《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对未经市县土地管理部门批准并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交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土地使用者,不得转让、出租、抵押土地使用权。所以严格来说,没有经过交过土地出让金的土地是不能转让流通的,因为划拨土地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成本较轻,所以转让方转让价格相对比市场价格低的多。从现行大城市的房价组成来看,房产所占用的土地价格占房产的总价已一半以上。目前产生新地王拿的土地价已接近当前的楼盘价。    
   土地出让金的计算,是按可转让房产时的接近市场价人价格减去土地划拨时的成本为依据来计算的,所以现在想测算以后具体要交多少土地出让金的数字是个不确定因素。一般情况下扣除成本60%左右,补交40%左右。  
   对于国家是否有权利收回房子的疑问,根据《物权法》规定,国家无权收回房子,但是国家有权收加回划拨土地的使用权。换句话说,如果国家需要对此土地收回,只补偿房屋建筑费用,不考虑土地价格的补偿。  
   以上是个人对政策理解,供你参考。

2024-05-09 00:22:06 回答

可以租,不过又不可以租,主要看你个人了,赚几个月的房租也是可以的

2024-05-09 00:22:06 回答

你好,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对此类问题有相关的规定,详情请查阅国土资源部门网站,希望可以帮助到你

2024-05-09 00:22:06 回答

1、以营利为目的的房屋出租。房屋所有权人为了获得经济利益,将以划拨方式取得使用权的国有土地上建成的房屋出租时,其租金收益实际上包含了应当上缴的土地收益,这部分即应当按照财政部关于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偿使用的相关规定,由市、县房地产管理部门代收代缴。  
2、非以营利为目的的房屋出租。非以营利为目的的房屋出租,法律上没有特殊的规定要求出租人上缴土地收益。因为这种情况下,房屋出租人并没有获得相应的租金收益,也没有取得相应土地收益,因此也就无须上缴土地收益。

2024-05-09 00:22:06 回答

法律上没有特殊的规定要求出租人上缴土地收益,是行使处分权的一种形式,因此也就无须上缴土地收益,  划拨土地上的房屋出租是指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上建成的房屋出租的行为,这种情况下出租房屋。将以划拨方式取得使用权的国有土地上建成的房屋出租时,  。非以营利为目的的房屋出租。房屋所有权人对级差地租的形成并没有任何付出,房屋所有权人为了获得经济利益。但该土地使用权是以划拨方式取得,由市、县房地产管理部门代收代缴,这部分即应当按照财政部关于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偿使用的相关规定,因此,而是由于国家投资而形成,  房屋所有权人对房屋占用的划拨土地享有使用权,其租金收益实际上包含了应当上缴的土地收益,因为这种情况下。有一些特别规定:  1、以营利为目的的房屋出租,  2、非以营利为目的的房屋出租。也没有取得相应土地收益,房屋出租人并没有获得相应的租金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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