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防火规定有哪些要求?



				
				
fangfang19880923
4962 次浏览 2024-05-30 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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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回答 (3条回答)

2024-06-01 16:52:34 回答

1.施工现场出入口旁边明显位置应设置1-2组的灭火器,每组不少于4瓶、消防桶、消防锹、消防钩、消防斧和砂箱。消防工具架必须漆成红色,干粉灭火器应购买ABC型产品。
 2.施工现场车辆出入通行道路,宽度不小于3.5m。
 3.施工现场必须敷设好消防管线、干管直径不小于100mm,支管不小于65mm,还要根据现场暂设情况合理设置消火栓。消火栓处设明显标志,夜间用红灯显示。
 4.室外消火栓应沿消防车道或堆料场内交通道路的边缘设置,消火栓之间的距离不应大于50m。
 5.采用低压给水系统,管道内的压力在消防用水量达到最大时,不低于0.1Mpa;采用高压给水系统,管道内的压力应保证2支水枪。同时覆盖堆料场内最远最高处的要求,水枪充实水柱不小于13m。每支水枪的流量,不应小于每秒5升。

2024-06-01 16:52:34 回答

【施工现场消防设施一般规定说明】
  1、施工现场临时消防设施包括灭火器、临时消防给水系统和临时消防应急照明等。
  2、工程开工前,应对施工现场的临时消防设施进行设计,并应合理利用已施工完毕的在建工程永久性消防设施兼作施工现场的临时消防设施。
  3、建筑高度大于32m或多层地下室或地上单层建筑面积超过15000㎡的在建工程施工现场,应设置临时室内消防给水系统、室外消防给水系统和灭火器,其它在建工程施工现场应设置临时室外给水系统和灭火器。
  4、无水源或极度缺水地区的施工现场,可不设置临时消防给水系统,但应按本规范第6.2.2条规定数量的2.0倍配置灭火器。
  5、临时消防设施的设置应与在建工程结构施工保持同步,与主体结构工程施工进度的差距不应超过3层。
  6、隧道内作业场所应配备不少于5套防毒面具。

2024-06-01 16:52:34 回答

施工现场防火规定的要求如下:
     1.各单位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施工总平面图,施工方法和施工技术均要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2.施工现场应明确划分用火作业,易燃可燃材料堆场、仓库、易燃废品集中站和生活区等区域。
  3.施工现场夜间应有照明设备;保持消防车通道畅通无阻,并要安排力量加强值班巡逻。
  4.施工作业期间需搭设临时性建筑物,必须经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施工结束应及时拆除。但不得在高压架空下面搭设临时性建筑物或堆放可燃物品。
  5.施工现场应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指定专人维护、管理、定期更新,保证完整好用。
  6.在土建施工时,应先将消防器材和设施配备好,有条件的,应敷设好室外消防水管和消防栓。
  7.焊、割作业点与氧气瓶、电石桶和乙炔发生器等危险物品的距离不少于10m,与易燃易爆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30m;如达不到上述要求的,应执行动火审批制度,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隔离措施。
  8.乙炔发生器和氧气瓶的存放之间距离不得少于2m;使用时两者的距离不得少于5m。
  9.氧气瓶、乙炔发生器等焊割设备上的安全附件应完整有效,否则不准使用。
  10.施工现场的焊、割作用,必须符合防火要求,严格执行“十不烧”规定:
  1)焊工必须持证上岗,无上海市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证的人员,不准进行焊、割作业;
  2)凡属一、二、三级动火范围的焊、割作业,未经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不准进行焊、割;
  3)焊工不了解焊、割现场周围情况,不得进行焊、割;
  4)焊工不了解焊件内部是否安全时,不得进行焊、割;
  5)各种装过可燃气体、易燃液体和有毒物质的容器,未经彻底清洗  ,排除危险性之前,不准进行焊、割;
  6)用可燃材料作保温层、冷却层、隔音、隔热设备的部位,或火星能飞溅到的地方,在未采取切实可靠的安全措施之前,不准焊、割;
  7)有压力或密闭的管道、容器,不准焊、割;
  8)焊、割部位附近有易燃易爆物品,在未作清理或未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前,不准焊、割;
  9)附近有与明火作业相抵触的工种在作业时,不准焊、割;
  10)与外单位相连的部位,在没有弄清有无险情,或明知存在危险而未采取有效的措施之前,不准焊、割。
  11.施工现场用电,应严格执行市建委《施工现场电气安全管理规定》,加强电源管理,防止发生电气火灾。
  12.冬季施工采用保温加热措施时,应符合以下要求:
  1)采用电热法加温,应设电压调整器控制电压;导线应绝缘良好,连接牢固,并在现场设置多处测量点。
  2)采用锯生石灰蓄热,应选择安全配合比,并经工程技术人员同意后方可使用。
  3)采用保温或加热措施前,应进行安全教育;施工过程中,应安排专人巡逻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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