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合同法律效力有哪些?



				
				
SmartGirl~~
48789 次浏览 2024-05-15 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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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回答 (4条回答)

2024-05-17 22:34:05 回答

1、房屋或购房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夫妻双方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双方共同所有,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一条的规定,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当事人就前款规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购房协议是有效的,但还没有发生法律效力。
根据《合同法》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同时《物权法》第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此你们的房屋买卖协议是成立的,从你们买卖双方在协议上签字时就已经成立,但还没有发生法律效力,房屋买卖合同从房屋产权进行转移登记时发生法律效力。

2024-05-17 22:34:05 回答

小户型是如今年轻人购房的潮流,因此为了顺应趋势,人们对于小户型装修也日愈创新,尤其是对于迷你小户型卧室装修的收纳,只要卧室收纳做的合理,小卧室也可以有大卧室的空间感。下面我们就一起从下文中了解一下迷你小户型卧室装修的收纳小技巧吧!
  壁橱
  为节省空间及整体美观考虑,一般卧室内的衣柜大多做成壁橱,内含放置衣物所需的吊杆、层板等。像这类型沿墙设置的衣柜必须预留门片,因此橱柜深度至少需要60厘米,而满足了宽裕的收纳长度后,还须顾及整体室内装潢,决定门片开关的方式以及门片的材质与造型。
  床下
  为了解决卧室的收纳问题,一些床具的设计可以将不常用的床品、衣物等放置于床箱中;即使没有选择带储物功能的床也没有关系,一些高度适宜的储物篮筐能很好地隐藏于床下,而且取用方便。
  斗柜
  可根据要摆放的物品种类或者家庭成员来选择三斗柜、四斗柜或五斗柜等。多抽屉的设计优势在于能够帮助分类收纳,其尺寸选择也很丰富,适合根据不同的空间大小进行挑选。
  床尾
  如果卧室面积较大,可充分利用床尾空间,床尾箱不仅可以摆放一些当季要更换的床品,而且一些毛毯、饮品器具、家居服也能暂时放置一下。
  床铺四周
  床铺边分别有化妆台、五斗柜及抽屉式矮柜,且都为尺度低的柜体,非常适合躺下睡觉时的视野水平,不至于造成精神紧张与压迫感。
  开放式搁架卧室里也需要些空间用来摆放一些装饰品或者书籍,不仅方便使用,而且也有利于营造浪漫的氛围。

2024-05-17 22:34:05 回答

首先需要明确你和开发商签订的“购房协议”的性质和内容,因为开发商证件不全,你又买的是预售房,如果你们签订的《商品房预售合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的规定,合同是无效的。
其次,如果你和开发商之间签订的是购房意向书等具有认购、订购、预订等内容的协议,只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就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同时根据上述解释第五条的规定,如果协议内容具有《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内容,应当认定为商品房卖合同,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2024-05-17 22:34:05 回答

有过买房经历的朋友可能都有这样的一种认识:购房者与开发商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都要进行备案,合同右上角显示的号码就是合同的备案号,但是对为什么现在都要求对购房合同进行备案,做了备案的合同较之前没有备案的合同有怎样的区别,备案的法律效力是什么可能并不是很清楚,这里我仅就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备案效力做以简要介绍。
   购房合同的备案制度在我国其实并不是由来已久的做法,虽然在1998年7月20日发布的《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就明确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自商品房预售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到商品房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和负责土地管理工作的部门备案。”,但因为房地产在我国当时仍是一个新兴产业,各方面的制度都不健全,购房合同的备案制度并未随着法律的颁布而得到全面的落实,许多合同签订后并没能进行备案,直到2006年前后,购房合同的备案制度才基本上做到了全面覆盖,西安市也是从这一时期开始全面实行了《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备案制度,不论商品房是现售还是预售,都应当在房管局进行备案。
   而国家之所以以法律的形式要求实行购房合同的备案制度,是因为在实践中,往往出现“一房二卖”的现象,在没有合同备案的情况下,不同的买受人都向开发商支付了购房款,且买受人相互之间并不知道也没有办法知道该房屋存在一房多卖情形,那么一旦发生纠纷,究竟应该将房屋判给哪一个买受人就成为审判难题,而且不论判给哪一方,对于没有取得房屋的购房人来说都是有失公平的,所以为了保障购房人的合法权益,避免出现“一房二卖”等类似情形,国家规定了购房合同的备案制度,凡是在房管部门进行过备案登记的合同,开发商在没有撤销该备案的情况下就无法再将房屋另行出售,同时,合同备案与否并不影响购房合同的效力,只要具备合同约定的生效要件就产生法律约束力,任意一方不得擅自解除合同。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购房者在签订合同签应当审查开发商是否有预售资格,只有具备了预售许可证,才有权利预售商品房,也才能顺利取得合同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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