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饰工程管理条例有哪些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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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841 次浏览 2024-05-23 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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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回答 (3条回答)

2024-05-25 19:17:30 回答

装饰装修工程是一件复杂的事,包含着许多项目,并且需要每一个项目都能够相互配合完成。装饰装修工程都包含这么项目:
  1.土建改造:按照规划打好线槽、底盒及墙体拆除
  2.水电隐蔽工程:把强弱电分管,分项,分槽布好,之后用钢丝穿线
  3.泥作工程:防水做好之后,进行48小时关水试验,厨房、卫生间墙地砖的铺贴,地面找平,线管的暗敷
  4.木作工程:局部吊顶,造型处理,柜体的制作
  5.漆作工程:腻子找平三遍,用砂纸打磨处理后,滚一遍底漆,再刷两遍面漆,再打磨
  6.安装工程:灯具,洁具,开关,面板,五金挂件的安装
  7.清洁:开荒清洁做完之后通知业主进行验收

2024-05-25 19:17:30 回答

你好,装饰工程管理条例主要内容如下:
  建设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建设部令110号)(以下简称《办法》)的颁布施行,从开工申报与监督、委托与承接、竣工验收与保修、室内环境质量,装饰装修活动的禁止性行为、法律责任等方面对住宅装饰装修的管理进行了明确的规定,系统地阐述了装修人(包括住宅产权人和住宅使用人)。物业管理单位,装饰装修企业、设计单位。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及有关管理单位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中的权利和义务。《办法》颁布后,在业内引起了巨大的反响,本文就住宅室内装饰装修中涉及到的一些问题给予解析。
  第一部分室内装修属于建筑活动
  一、为什么说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是建筑工程?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79号)规定,建设工程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建设工程活动包括新建、扩建、改建等活动。装修工程属于改建,指不增加建筑物或建设项目体量,在原有基础上,为改善建筑物使用功能,对原有工程进行改造的建设项目。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是建筑活动,具备建筑活动的共同点,又有自己的特殊性。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必须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按照工程设计、申报、合同、施工、监督管理、竣工验收、质量保修的程序来进行。
  二、企业应具备哪些条件才能够承接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  
  承接装饰装修工程的企业。必须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资质审查,取得相应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
  三、装修人与装饰装修企业签订的书面合同包括哪些主要内容?  
  1、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姓名或者单位名称、住所地址、联系电话;
  2、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的房屋间数、建筑面积、装饰装修的项目、方式、规格、质量要求以及质量验收方式;
  3、装饰装修工程的开工、竣工时间;
  4、装饰装修工程保修的内容、期限;
  5、装饰装修工程价格,计价和支付方式、时间;
  6、合同变更子口解除的条件:
  7、违约责任及解决纠纷的途径
  8、合同的生效时间;
  9、双方认为需要明确的其他条款。
  四、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质量如何控制?  
  装饰装修工程项目的质量要求和质量验收方式,由装修人与装饰装修企业在签订书面合同中约定,同时必须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装饰装修企业要按照施工技术标准施工。对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对于施工中出现的质量问题要负责返修。
  装修人或者装饰装修企业违反《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79号)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处罚。
  工程竣工后,装修人按照工程设计合同约定和相应的质量标准进行验收。
  五、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如何保修?  
  验收合格后,装饰装修企业要出具质量保修书。对于装饰装修企业负责采购的材料及设备,应当向装修人提交说明书、保修单和环保说明书。
  在正常使用条件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的最

2024-05-25 19:17:30 回答

答: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建筑装饰装修的管理,促进建筑装饰装修业的发展,保障建筑装饰装修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公共安全,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 凡新建、扩建、改建工程和对原有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进行装饰装修的,均适用本规定。具有文物保护价值的建筑、古建筑的装饰装修,依照有关规定执行。
  本规定所称的建筑装饰装修,是指为使建筑物、构筑物内、外空间达到一定的环境质量要求,使用装饰装修材料,对建筑物、构筑物外表和内部进行修饰处理的工程建筑活动  本规定所称原有房屋,是指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并已投入使用的各类房屋。
               第三条 房屋所有权人、使用人、建筑装饰装修设计单位、施工单位、质量安全监督单位、建设监理单位、房屋安全鉴定单位等,均应当遵守本规定。
               第四条 建筑装饰装修应当做到安全适用、优化环境、经济合理,并符合城市规划、消防、供电、环保等有关规定和标准。
               第五条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归口管理全国的建筑装饰装修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归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建筑装饰装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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