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四川成都市购房入户条件需要什么?



				
				
胖蟹爪爪
79607 次浏览 2024-05-21 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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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回答 (3条回答)

2024-05-23 18:03:48 回答

1、审批条件
   (1)本市居民在全市范围内购买商品房  、二手房、有自建房,已办理房产证的,本人及其父母、配偶、未婚子女可申请迁移。
   (2)市外户籍人员在我市购买商品房(不含二手房),已办理房产证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校学生及独生子女不受此限制)可申请入户:
   [1]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或取得助理级专业技术、技师以上资格的;
   [2]在我市投资、兴办企业,注册资金20万元以上;
   [3]在我市缴纳社会保险费连续3年以上。
   注:
   〈1〉在各区投资、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应在所在区入户,不得跨区;在市一级投资、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任意一个区入户;
   〈2〉购买商品房申请入户的,其房产必须具备居住的基本条件,并经公安机关编定门牌号码。一个门牌或房号(即一个单元)只允许一名产权人及其相应的直系亲属入户;两人以上(不包括夫妻及父母与未成年子女)共同购买一套(幢)房产的,只允许其中一名产权人及其相应的直系亲属入户;
   〈3〉“二手房”以《房产证》中标注的房产来源界定。来源为房地产公司的,视为符合购房入户条件的商品房;来源为非房地产公司的,视为不符合购房入户条件的“二手房”.
   2、申请人到人口管理科户口受理窗口申领申请表,填妥后,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房产证》(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
   (2)《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均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
   (3)父母随迁的提供县级以上公证机关签发的《亲属关系公证书》(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或其他证实双方关系的权威原始凭据(持原件的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或迁出地派出所出具的双方关系证明;
   (4)配偶随迁的提供《结婚证》(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
   (5)子女随迁的提供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或其他证实双方关系的凭据(持原件的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证明,独生子女已成年的同时提供《独生证》(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在校学生已成年的同时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在校就读证明;
   (6)18周岁以上的未婚人员提供迁出地镇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7)两人以上(不包括夫妻及父母与未成年子女)共同购买一套(幢)房产的,同时提供其他产权人放弃入户的协议公证书;
   (8)以审批条件(2)申请的同时提供以下材料:
   [1]申请人书面入户申请;
   [2]产权人的学历、经本市市(区)人事局确认的资格(职称)证书或《工商营业执照》(如《工商营业执照》不能直接反映申请人为投资者、股东身份及注册资金金额的,应同时提供《工商营业执照》登记机关出具的投资者、股东身份证明及注册资金金额证明),或市内社保部门发出的《(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均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如《(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手册》不能反映最近连续3年以上的参保情况,应同时提交签发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
   [3]49周岁以下的已婚育龄人员提交手续完备的《迁入佛山市育龄人员计划生育情况审核表》。
   3、申请人到前台办理受理手续后,人口管理科30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决定;2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审批结果;获批准的签发《准迁证》,每证收取工本费4元。
   申请人持《准迁证》第二联回原户籍地办理《户口迁移证》,再持《准迁证》第三联、户口迁移证、居民身份证到禅城公安分局人口管理科户口办理窗口办理入户。

2024-05-23 18:03:48 回答

在成都市行政区域购买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并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且在我市依法参加社会保险1年以上的市外人员,可在房屋所在地申请登记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户口。购买商品住房时间以在房管部门进行合同备案登记的日期为准,购买二手住房时间以在房管部门进行房产买卖过户登记的日期为准。在成都市行政区域购买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并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且在我市依法参加社会保险1年以上的市外人员,可在房屋所在地申请登记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户口;

2024-05-23 18:03:48 回答

前置条件:
在我市购买商品房(含二手房)面积在70平方米以上的市外人员,可申请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的常住户口,但迁入人员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低于上年度我市城镇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27.89平方米/人)水平。
所需手续
   1、由房屋产权人填写《入户申请表》  
   2、产权人和入户人员的户籍证明(或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亲属关系证明(有配偶和未成年子女随迁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4、入住证明(由入户地派出所或社区居委会或物业管理部门出具)(原件和复印件):
   5、迁入地派出所出具的《街门牌详址证明》(迁入地址不详的提供)
   6、一次性付款提供:房屋产权证或购房合同、一次性缴款发票(购买商品住房的提供);房屋产权证和房管局打印的房屋产权档案摘要(购买二手房的提供)。
   按揭购房提供:购房合同、银行按揭公证书、最近6个月银行按揭缴款证明(购买商品住房的提供);房管局打印的房屋产权档案摘要、银行按揭公证书、最近6个月银行按揭缴款证明(购买二手房的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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