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一次抵押后还能再抵押吗?



				
				
黑玫瑰1111
22202 次浏览 2024-05-27 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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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回答 (3条回答)

2024-05-29 00:59:11 回答

可以的,房屋可以重复抵押,或者叫做再次抵押。
一、所谓重复抵押,是指债务人以同一抵押物分别为数个债权设定抵押,使该抵押物上存在着多个抵押权。重复抵押与一物一权主义是不矛盾的,因为按照一物一权原则,不得在同一物之上设定多个相互冲突的物权,但是在同一物上,可以设立多个彼此之间并不矛盾的物权,这不仅使抵押物的价值得到充分的利用,也为融资开辟了更为广阔的渠道,也强化了债权的效力。
二、从目前我国的法律来看,我国《担保法》第35条规定:“抵押人所担保的债权不得超出其抵押物的价值。财产抵押后,该财产的价值大于所担保债权的余额部分,可以再次抵押,但不得超出其余额部分。”
三、《物权法》的颁布和实施,进一步完善了重复抵押制度。
《物权法》第199条规定:“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依照下列规定清偿:
(一)抵押权已登记的,按照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顺序相同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
(二)抵押权已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
(三)抵押权未登记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
综合:从上述法律规定可见,我国法律一步步认识到重复抵押的意义所在,因此经历了一个对重复抵押从限制到放松的过程。
谢谢

2024-05-29 00:59:11 回答

可以,有两种情况可以办理,一种是先把您第一次抵押的贷款给还上,然后重新办理,那样的话利息会低一些,另一种就是可以办一个二次抵押,做一个房产剩余价值的贷款,这样利息会相对高一些,而且贷的时间比较短
希望帮到你!

2024-05-29 00:59:11 回答

房产一次抵押后再抵押的话这属于重复抵押,根据《物权法》和《房屋登记办法》都没有做出相关规定,一般银行是不敢做的,有风险。但有这种情况,你的房子经评估假如值100万,而你抵押给银行的部分只四十万,你还可以继续抵押六十万。只有这种情况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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