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有建筑工程大清包合同?



				
				
QQ荔枝蜜
51864 次浏览 2024-05-30 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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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01 20:46:19 回答

建议您委托当地律师,根据您的实际情况书写,参考  工程承包人(施工总承包人或专业工程承(分)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劳务分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鉴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为“发包人”)与工程承包人已经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或专业承(分)包合同(以下称为“总(分)包合同”),双方就劳务分包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1、  劳务分包人资质情况
资质证书号码:  
发证机关:________
资质专业及等级:  
复审时间及有效期:  
2、劳务分包工作对象及提供劳务内容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分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提供分包劳务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分包工作期限
开始工作日期:  年  月  日结束工作日期:  年  月  日总日历工作天数为:  天
4、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按总(分)包合同有关质量的约定、国家现行的《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建筑安装工程质量评定标准》,本工作必须达到质量评定________  等级。
5、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
(2)本合同附件;
(3)本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
(4)本工程施工专业承(分)包合同。
6、标准规范
除本工程总(分)包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合同适用标准规范如下: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总(分)包合同
7.1  工程承包人应提供总(分)包合同(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细节除外),供劳务分包人查阅。当劳务分包人要求时,工程承包人应向劳务分包人提供一份总包合同或专业分包合同(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细节除外)的副本或复印件。
7.2  劳务分包人应全面了解总(分)包合同的各项规定(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细节除外)。
8、图纸
8.1  工程承包人应在劳务分包工作开工  天前,向劳务分包人提供图纸  套,以及与本合同工作有关的标准图  套。
9、项目经理
9.1  工程承包人委派的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项目经理为________  ,职务:  ,  职称:________  。
9.2  劳务分包人委派的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项目经理为________  ,职务:  ,职称:________  。
10、工程承包人义务
10.1、组建与工程相适应的项目管理班子,全面履行总(分)包合同,组织实施施工管理的各项工作,对工程的工期和质量向发包人负责;
10.2、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工程承包人完成劳务分包人施工前期的下列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1)在  年  月  日前向劳务分包人交付具备本合同项下劳务作业开工条件的施工场地,具备开工条件的施工场地交付要求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2)在  年  月  日前完成水、电、热、电讯等施工管线和施工道路,并满足完成本合同劳务作业所需的能源供应、通讯及施工道路畅通的时间和质量要求;
(3)在  年  月  日前向劳务分包人提供相应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资料;
(4)在  年  月  日前完成办理下列工作手续(包括各种证件、批件、规费,但涉及劳务分包人自身的手续除外):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5)在  年  月  日前向劳务分包人提供相应的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位置,其交验要求与保护责任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在  年  月  日前向劳务分包人提供下列生产、生活临时设施: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交验要求与保护责任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3、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统一制定各项管理目标,组织编制年、季、月施工计划、物资需用量计划表,实施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计量析测、实验化验的控制、监督、检查和验收;
10.4、负责工程测量定位、沉降观测、技术交底,组织图纸会审,统一安排技术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及交工验收;
10.5、统筹安排、协调解决非劳务分包人独立使用的生产、生活临时设施、工作用水、用电及施工场地;
10.6、按时提供图纸,及时交付应供材料、设备,所提供的施工机械设备、周转材料、安全设施保证施工需要;
10.7、按本合同约定,向劳务分包人支付劳动报酬;
10.8、负责与发包人、监理、设计及有关部门联系,协调现场工作关系。
11、劳务分包人义务
11.1、对本合同劳务分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向工程承包人负责,组织具有相应资格证书的熟练工人投入工作;未经工程承包人授权或允许,不得擅自与发包人及有关部门建立工作联系;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
11.2、劳务分包人根据施工组织设计总进度计划的要求,每月底前  天提交下月施工计划,有阶段工期要求的提交阶段施工计划,必要时按工程承包人要求提交旬、周施工计划,以及与完成上述阶段、时段施工计划相应的劳动力安排计划,经工程承包人批准后严格实施;
11.3、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有关技术要求及施工组织设计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的标准;科学安排作业计划,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保证工期;加强安全教育,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严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加强现场管理,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及环保、消防、环卫等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做到文明施工;承担由于自身责任造成的质量修改、返工、工期拖延、安全事故、现场脏乱造成的损失及各种罚款;
11.4、自觉接受工程承包人及有关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接受工程承包人随时检查其设备、材料保管、使用情况,及其操作人员的有效证件、持证上岗情况;与现场其他单位协调配合,照顾全局;
11.5、按工程承包人统一规划堆放材料、机具,按工程承包人标准化工地要求设置标牌,搞好生活区的管理,做好自身责任区的治安保卫工作;
11.6、按时提交报表、完整的原始技术经济资料,配合工程承包人办理交工验收;
11.7、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和已完工程部分的成品保护工作,因劳务分包人责任发生损坏,劳务分包人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各种罚款;
11.8、妥善保管、合理使用工程承包人提供或租赁给劳务分包人使用的机具、周转材料及其他设施;
11.9劳务分包人须服从工程承包人转发的发包人及工程师的指令。
11.10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劳务分包人应对其作业内容的实施、完工负责,劳务分包人应承担并履行总(分)包合同约定的、与劳务作业有关的所有义务及工作程序。
12、安全施工与检查
12.1、劳务分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进行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劳务分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劳务分包人承担。
12.2、工程承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工程承包人不得要求劳务分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工程承包人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工程承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13、安全防护
13.1、劳务分包人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工程承包人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承包人认可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由工程承包人承担。
13.2、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工作(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劳务分包人应在施工前1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承包人,并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承包人认可后实施,由工程承包人承担安全防护措施费用。
13.3、劳务分包人在施工现场内使用的安全保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及其他保护用品),由劳务分包人提供使用计划,经工程承包人批准后,由工程承包人负责供应。
14、事故处理
14.1、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劳务分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报告工程承包人,同时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事故进行处理。
14.2、劳务分包人和工程承包人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相关规定处理。
15、保险
15.1、劳务分包人施工开始前,工程承包人应获得发包人为施工场地内的自有人员及第三人人员生命财产办理的保险,且不需劳务分包人。支付保险费用。
15.2、运至施工场地用于劳务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设备,由工程承包人办理或获得保险,且不需劳务分包人支付保险费用。
15.3、工程承包人必须为租赁或提供给劳务分包人使用的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并支付保险费用。工程承包人自行投保的范围(内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15.4、劳务分包人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劳务分包人自行投保的范围(内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15.5、保险事故发生时,劳务分包人和工程承包人有责任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减少损失。
16、材料、设备供应
16.1  劳务分包人应在接到图纸后  天内,向工程承包人提交材料、设备、构配件供应计划(具体表式见附件一);经确认后,工程承包人应按供应计划要求的质量、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和供应时间等组织货源并及时交付;需要劳务分包人运输、卸车的,劳务分包人必须及时进行,费用另行约定。如质量、品种、规格、型号不符合要求,劳务分包人应在验收时提出,工程承包人负责处理。
16.2  劳务分包人应妥善保管、合理使用工程承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因保管不善发生丢失、损坏,劳务分包人应赔偿,并承担因此造成的工期延误等发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16.3  工程承包人委托劳务分包人采购下列低值易耗性材料(列明名称、规格、数量、质量或其他要求):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采购材料费用为:  (单价)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采购材料费用为:  (单价)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采购材料费用为:  (单价)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采购材料费用为:  (单价)________  
16.4工程承包人委托劳务分包人采购低值易耗性材料的费用,由劳务分包人凭采购凭证,另加  %的管理费向工程承包人报销。
17、劳务报酬
17.1  本工程的劳务报酬采用下列任何一种方式计算:
(1)固定劳务报酬(含管理费);
(2)约定不同工种劳务的计时单价(含管理费),按确认的工时计算;
(3)约定不同工作成果的计件单价(含管理费),按确认的工程量计算。
17.2  本工程的劳务报酬,除本合同17.6规定的情况外,均为一次包死,不再调整。
17.3  采用第(1)种方式计价的,劳务报酬共计________________  元。
17.4  采用第(2)种方式计价的,不同工种劳务的计时单价分别为:
________________  ,单价为________  元;
________________  ,单价为________  元;
________________  ,单价为________  元;
________________  ,单价为________  元;
________________,单价为________  元。
17.5  采用第(3)种方式计价的,不同工作成果的计件单价分别为:
________________  ,单价为________  元;
________________  ,单价为________  元;
________________  ,单价为________  元;
________________  ,单价为________  元;
________________,单价为________  元。
17.6  在下列情况下,固定劳务报酬或单价可以调整:
以本合同约定价格为基准,市场人工价格的变化幅度超过  %,按变化前后价格的差额予以调整;  
后续法律及政策变化,导致劳务价格变化的,按变化前后价格的差额予以调整;  
双方约定的其他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8、工时及工程量的确认18.1  采用固定劳务报酬方式的,施工过程中不计算工时和工程量。
18.2  采用按确定的工时计算劳务报酬的,由劳务分包人每日将提供劳务人数报工程承包人,由工程承包人确认。
18.3  采用按确认的工程量计算劳务报酬的,由劳务分包人按月(或旬、日)将完成的工程量报工程承包人,由工程承包人确认。对劳务分包人未经工程承包人认可,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劳务分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工程承包人不予计量。
19、劳务报酬的中间支付
19.1  采用固定劳务报酬方式支付劳务报酬的,劳务分包人与工程承包人约定按下列方法支付:
(1)合同生效即支付预付款________  元;
(2)中间支付:
第一次支付时间为  年  月  日,支付________  元;
第二次支付时间为  年  月  日,支付________  元;
……
19.2  采用计时单价或计件单价方式支付劳务报酬的,劳务分包人与工程承包人双方约定支付方法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9.3  本合同确定调整的劳务报酬、工程变更调整的劳务报酬及其他条款中约定的追加劳务报酬,应与上述劳务报酬同期调整支付。
20、施工机具、周转材料供应
20.1  工程承包人提供给劳务分包人劳务作业使用的机具、设备,性能应满足施工的要求,及时运入场地,安装调试完毕,运行良好后交付劳务分包人使用。周转材料、低值易耗材料(由工程承包人依据本合同委托劳务分包人采购的除外)应按时运入现场交付劳务分包人,保证施工需要。如需要劳务分包人运输、卸车、安拆调试时,费用另行约定。
20.2  工程承包人应提供施工使用的机具、设备一览表见附件二。
20.3、工程承包人应提供的周转材料、低值易耗材料一览表见附件三。
21、施工变更
21.1  施工中如发生对原工作内容进行变更,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向劳务分包人发出变更通知,并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劳务分包人按照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下列需要的变更:  
(1)  更改工程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2)  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  
(3)  改变有关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4)  其他有关工程变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21.2  因变更导致劳务报酬的增加及造成的劳务分包人损失,由工程承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因变更减少工程量,劳务报酬应相应减少,工期相应调整。
21.3  施工中劳务分包人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劳务分包人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工程承包人的直接损失,由劳务分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1.4  因劳务分包人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劳务分包人无权要求追加劳务报酬。
22、施工验收
22.1  劳务分包人应确保所完成施工的质量,应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劳务分包人施工完毕,应向工程承包人提交完工报告,通知工程承包人验收;工程承包人应当在收到劳务分包人的上述报告后7天内对劳务分包人施工成果进行验收,验收合格或者工程承包人在上述期限内未组织验收的,视为劳务分包人已经完成了本合同约定工作。但工程承包人与发包人间的隐蔽工程验收结果或工程竣工验收结果表明劳务分包人施工质量不合格时,劳务分包人应负责无偿修复,不延长工期,并承担由此导致的工程承包人的相关损失。
22.2全部工程竣工(包括劳务分包人完成工作在内)一经发包人验收合格,劳务分包人对其分包的劳务作业的施工质量不再承担责任,在质量保修期内的质量保修责任由工程承包人承担。
23、施工配合
23.1  劳务分包人应配合工程承包人对其工作进行的初步验收,以及工程承包人按发包人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进行的涉及劳务分包人工作内容、施工场地的检查、隐蔽工程验收及工程竣工验收;工程承包人或施工场地内第三方的工作必须劳务分包人配合时,劳务分包人应按工程承包人的指令予以配合。除上述初步验收、隐蔽工程验收及工程竣工验收之外,劳务分包人因提供上述配合而发生的工期损失和费用由工程承包人承担。
23.2  劳务分包人按约定完成劳务作业,必须由工程承包人或施工场地内的第三方进行配合时,工程承包人应配合劳务分包人工作或确保劳务分包人获得该第三方的配合,且工程承包人应承担因此而发生的费用。
24、劳务报酬最终支付
24.1  全部工作完成,经工程承包人认可后14天内,劳务分包人向工程承包人递交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计价方式,进行劳务报酬的最终支付。
24.2  工程承包人收到劳务分包人递交的结算资料后14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工程承包人确认结算资料后14天内向劳务分包人支付劳务报酬尾款。
24.3  劳务分包人和工程承包人对劳务报酬结算价款发生争议时,按本合同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25、违约责任
25.1  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工程承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
(1)工程承包人违反本合同第19条、第24条的约定,不按时向劳务分包人支付劳务报酬;
工程承包人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的其他情况。  
25.2  工程承包人不按约定核实劳务分包人完成的工程量或不按约定支付劳务报酬或劳务报酬尾款时,应按劳务分包人同期向银行贷款利率向劳务分包人支付拖欠劳务报酬的利息,并按拖欠金额向劳务分包人支付每日  ‰的违约金。
25.3  工程承包人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的其他义务时,应向劳务分包人支付违约金________  元,工程承包人尚应赔偿因其违约给劳务分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顺延延误的劳务分包人工作时间。
25.4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劳务分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
(1)劳务分包人因自身原因延期交工的,每延误一日,应向工程承包人支付  元的违约金;
(2)劳务分包人施工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但能够达到国家规定的最低标准时,劳务分包人应向工程承包人支付________________  的违约金;
(3)劳务分包人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的其他义务时,应向工程承包人支付违约金________  元,劳务分包人尚应赔偿因其违约给工程承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延误的劳务分包人工作时间不予顺延。
25.5  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26、索赔
26.1  工程承包人根据总(分)包合同向发包人递交索赔意向通知或其它资料时,劳务分包人应予以积极配合,保持并出示相应资料,以便工程承包人能遵守总(分)包合同。
26.2  在劳务作业实施过程中,如劳务分包人遇到不利外部条件等根据总(分)包合同可以索赔的情形出现,则工程承包人应该采取一切合理步骤,向发包人主张追加付款或延长工期。当索赔成功后,工程承包人应该将索赔所得的相应部分转交给劳务分包人。26.3  当本合同的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应有正当的索赔理由,并有索赔事件发生时有效的相应证据。
26.4  工程承包人未按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以及应由工程承包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造成工作时间延误和(或)劳务分包人不能及时得到合同报酬及劳务分包人的其他经济损失,劳务分包人可按下列程序以书面形式向工程承包人索赔:
索赔事件发生后21天内,向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发出索赔意向通知;  
(2)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21天内,向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提出延长工作时间和(或)补偿经济损失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
(3)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在收到劳务分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于21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劳务分包人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
(4)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在收到劳务分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21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劳务分包人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
(5)当该项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劳务分包人应当阶段性地向工程承包人发出索赔意向,在索赔事件终了后21天内,向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送交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索赔答复程序与(3)、(4)规定相同。
26.5  劳务分包人未按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给工程承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工程承包人可按上述程序和时限以书面形式向劳务分包人索赔。
27、争议
27.1  工程承包人和劳务分包人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自行和解或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任何一方不愿和解、调解或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约定采用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争议:  
(1)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有

2024-06-01 20:46:19 回答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遵循自愿、平等、互利、诚信协作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以下约定,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建筑工程大清包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1.2  工程地点:
第二条  承包方式、承包范围及内容
2.1承包方式:劳务大清包
2.2施工任务范围:南京板桥金地自在城八期项目1#楼、5#楼和周边地下室(含车库,地下室范围详见附图)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泥工工程、模板工程、钢筋工程。
2.2.1泥工工程:【本合同所表述的泥工工程是包含但不限于本工程图纸范围内的:各种材质砖墙(模)砌筑工程、各种材质内墙抹灰工程、各种材质外墙抹灰工程、地面水泥砂找平压光工程、各种材质厕所陶粒回填工程、地库及高层的屋面工程作法】,所有施工工序均按图施工或总包项目部要求施工,乙方已熟悉图纸施工工序要求和项目部的施工要求。
2.2.2模板工程:钢筋混凝土结构的模板制作、安装、拆除工程。
2.2.3钢筋工程:钢筋混凝土结构的钢筋制作与安装工程。
2.3承包内容:
2.3.1乙方接到甲方安排的工作面后,按报价表单价承包施工;施工方法及要求按图纸、有关文件及有关规范要求执行,乙方认真执行甲方公司五包政策,即包工不包料、包质量(含各相关单位验收合格)、包工期(甲方所制定的任何进度计划)、包安全(约定范围内的自负费用额度)、包文明施工(工完场清)。
2.3.2包工具:泥工、钢筋、木工施工需用的一切工具。若乙方自有机具不足,由项目部代为提供机具的,由乙方向项目部支付机具的租赁费用,在结算时扣除。
2.3.3塔吊工作半径外15米范围内的水平运输。
2.3.4机械管理和文明施工按公司有关管理条例执行,当天用完当天清理摆放整齐。
2.3.5产品保护及维修:在竣工前,甲方协助乙方做好产品保护工作,若有意破坏者每次扣款500元,产品在竣工前发现质量问题(除人为外),由乙方负责维修工料费。
第三条  工程计价、结算与付款
3.1承包综合单价如下,此单价为包死价,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调价。
3.1.1泥工工程:
1、±0.00以上按照建筑面积结算
2、±0.00以下地下室(含车库)  按照建筑面积结算
3.1.2钢筋工程:
1、±0.00以上高层部分,按照建筑面积结算,综合单价  元/㎡
2、±0.00以下地下室部分,按吨位结算430元/吨。
3.1.3模板工程:
1、±0.00上高层部分,按照建筑面积结算,综合单价  元/㎡
2、±0.00以下地下室(含车库)按建筑面积综合单价
3.1.4建筑面积:
1、此工程楼号  8-1#楼、8-5#楼及周边地库  总面积约  61381.39  平方米
上述单价为包死价,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调价。
在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方面达标,满足甲方要求时,每平方米1.5元的奖金结算时支付。
若达不到要求则处以与奖金同等金额的罚款。  其他不做任何追加。综合计时工单价:98元/工日。  以上单价已考虑了工程赶工及各部位施工难易程度的综合价,局部施工困难不再另增加费用,乙方不得任何找借口不做,否则按已完成工程量的80%结算,或由乙方承担代施工班组的一切费用。
3.2结算方法:按实际完成工程量按实进行结算。
3.3付款方式
1)  乙方每月25日前向甲方申报当月完成工程量,经甲方施工员、定额员核对无误后,甲方在
次月25日前按上月完成工程造价的80%付承包工程款给乙方;
2)  承包项目全部完成并验收合格,不合格项目不予结算(以层或段为单位),双方确认所完成
的工程量后三十天内进行结算,结算后一次付清给乙方。各分项工程按实际工作量(工程量
计算方法按图纸及实际发生计算)计算。做结算送审时,必须附有工程量计算稿、层段完工
验收卡,并经甲方项目经理、工长、结算员、施工员等有关人员签名。
3.4乙方必须确保工程的质量,每月按项目部评定的质量等级单价结算,达不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验收标准的按有关规定处罚。每月的25日前乙方必须会同总包项目部的有关人员结算并核对当月完成的工作量,并将结算单报送甲方公司有关部门审批,否则按项目部提供的工程量结算,乙方不能提出异议和更改。
3.5乙方必须确保工程的质量,如施工质量不合格,不合格部分不予结算,结算时按项目部评定的质量等级单价结算。超出施工图范围的工作量必须当月办理确认签证及报进度或结算,逾期不办的不能补办,
一律不予结算。
3.6乙方必须每月要求总包项目部进行产品质量验收并确定结算单价。否则按总包项目部抽检的质量等级和定价进行结算给乙方,乙方不能提出异议和更改。
3.7双方计算工资总额。乙方必须提供工人应发工资花名册及管理费用等报甲方,甲方按照花名册将工资直接打入工人的银行卡中,其他费用直接发放给乙方。若当期承包工程造价的80%不足以支付乙方应付的人工工资时,其余部分应由乙方垫付。
3.8工资以计件承包制:乙方已知悉现场的所有条件及建筑行业所特有的可能会出现的非连续施工的情况;乙方员工工资和劳保福利以及停电、停水、雨天停工、节日补助、个人所得税、工序交接停工窝工等等工资及费用均已综合考虑在各项计件工资内,乙方同意甲方无需再另作任何补贴。
3.9合格单价要符合三个条件:按工地计划时间完成;保证质量达到优良样板工程的要求;文明施工达标。
3.10本合同单价构成:  3%为乙方自带的小型机具、工具费;5%为乙方负责购买的辅助材料费;80%为乙方工人的工资;2%为乙方代表的工资;2%为工伤或商业保险费用(由乙方购买,乙方直接受益);8%为甲方支付予乙方代表的管理费用。
第四条  工程工期、进度节点要求及奖罚措施
1、本工程合同工期暂定为日历天,暂定开工时间为  月  日。具体由项目部按施工进度计划定工期,乙方现场施工的人数必须在  人以上,必须按项目提出的工期要求完成(包括但不限于分段施工产生多次进退场,乙方在收到甲方口头或书面通知后24小时内必须进场施工)。若拖延工期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场并降低单价20%结算。若乙方无足够劳动力,甲方有权减少乙方工作量或插入其他班组施工,由此增加的费用由乙方支付。本工程可由项目部设立一些关键施工节点,并有相应的节点工期奖罚措施。
2、所有施工工期、进度均满足项目施工要求,以上节点工期要求最终以项目部的进度安排为准。
第五条  质量标准、验收与保修
5.1本工程以施工图纸、作法说明、设计变更、甲方要求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木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06、《木结构设计规范》GBJ5、《钢管脚手架扣件》JGJ22、《地下防水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8-2001等相关规范以及项目部要求进行施工及验收,并以此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相关规定出现偏差则以最高要求标准执行。
5.2乙方必须按甲方现场项目部工序要求先做样板层或样板段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乙方方可按样板标准大面积施工,否则造成的返工及损失由乙方负责。
5.3本工程质量标准要求为各项目得分在85分以上,否则根据建设单位对我部的处罚金额以及承包范围内的得分情况,依据责任双倍对乙方进行处罚。
5.4由于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5.5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并且乙方应赔偿甲方相当于返工费用的损失,且工期不顺延。
5.6工程完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的总包项目部验收,甲方的总包项目部自接到验收通知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未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甲方承认竣工日期。
5.7工程保修期为半年,保修期自本合同约定范围内工程完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
第六条  甲乙双方特别约定
6.1乙方现场负责人为:  电话:  ,该负责人在正常工作时间段必须有80%的时间在施工现场,负责承包范围的劳务管理;
6.2所承包的工作内容必须按照项目部编排的施工进度计划(包含特殊情况下作出的调整进度),按时(满足项目的进度要求)按质(按本工程质量标准要求)按量(满足项目要求)完成;
6.3施工过程的质量管理严格按照有关的规范、规定、标准及广东浩和建筑股份有限公司的《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处罚条例》进行验收,达到质量样板间、件标准;
6.4乙方所有工人进场后必须穿甲方的统一工作服上班,该工作服每套60元,由乙方支付费用,该费用将会在进度款中扣除。工程完工后,乙方将没有损坏的工服洗净叠好交与甲方回收,甲方将按每套20元的单价退给乙方;工程施工中,乙方工人如没有穿工服,甲方将按公司的相关规定按人按次对乙方进行扣款,该扣款将在工程款中扣除。
6.5乙方所有进场工人必须按甲方要求签订入职登记表、综合工价评定表、个人声明等文件,否则甲方有权拒绝该工人进场施工。
6.6乙方所有进场工人必须持有“南京市建筑工人平安卡”,如没有,应在该工人进场后第二天报甲方项目部备案,由甲方项目部到政府相关部门代为办理,办理的费用由乙方负责,该费用将会在进度款中扣除;在没有办理到“南京市建筑工人平安卡”前该工人不得上班,否则产生的任何后果(含工伤)由乙方负责。
6.7甲方和乙方代表一致同意在乙方工人发生工伤事故时按以下方式进行处理:因甲方已经支付了相关管理费用予乙方代表,  乙方工人发生工伤事故视为乙方代表管理失职;每宗工伤事故医疗费及补尝费总费用在20000.00元以内的,由乙方代表全额赔付予甲方;超出20000.00元的部分,甲乙双方各承担50%。
6.8工伤事故处理报告:当乙方工人在施工过程中发生意外重大工伤事故,乙方必须在甲方备案,否则工伤事故费用超出20000元的部分费用视为乙方能自行处理,甲方不再承担工伤产生的相关赔付费用。
6.9材料的领取:班组所需的材料,凭施工员开列领材料单,到仓库领取,并办好签领手续。完成一层后剩余的材料要安排在第二层用或回收交项目部,乙方不及时回收剩余材料使用而造成浪费的,由乙方负担浪费材料的费用。
6.10按甲方现场施工主管人员的要求对材料进行配置使用,没经甲方主管技术员或主管施工员批准,。
凡不按此条款及相关损耗率执行,视为乙方造成甲方浪费,甲方将按材料原价对乙方进行扣款。
6.11因乙方原因自行退场的,已完成的合格工作量按合同单价的80%结算;不合格的不给予结算。
6.12乙方代表为乙方的全权代理人和班组管理直接责任人,本合同所表述的乙方的工作和权利义务均由乙方代表代为行使,乙方工人工资全部由乙方代表根据班组实际情况负责进行分配,分配完毕之后剩余的工程款项在扣除相关应扣费用后全部归乙方代表所有,以作为甲方支付予乙方的实际管理费用、工资和其它费用;乙方代表应将本班工人的实际分工情况和内部承包单价在本合同签定后3个工作日内书面报告甲方备案,否则甲方有权扣回所支付予乙方代表的管理费用。
第七条  甲乙双方责任
7.1甲方提供垂直运输机械及施工现场照明及现场安全设施。
7.2甲方提供电源驳接口。
7.3甲方按计划准备好工程所需的各种材料,并提前1-3天进场。
7.4甲方向乙方进行图纸、工序及相关技术交底。
7.5甲方委派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安员对技术、质量、安全、进度进行现场指导、监督和验收。
7.6甲方向乙方办理IC卡,提供符合卫生标准的统一膳食。
7.7甲方要按工程量及工程进度要求供应足够材料,保证乙方施工,确保乙方工人的月收入达到南京市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因乙方有意停工超过二天,从第三天起,甲方有权增加班组或人员插入施工,所增加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7.8乙方施工人员必须持有效的相应工种的上岗证,进入施工现场施工时必须通知甲方现场项目部,甲方派专业人员协助乙方组织施工人员进行施工技术、安全、质量、文明施工的培训学习和施工技术、安全、质量、文明施工交底,不参加甲方质安员的培训及未做施工技术质量安全交底的人员不能进入施工现场施工(经甲方现场质安员安全培训后的工人,其工作证需加上甲方安全教育合格的印章证明后方可上岗),否则对乙方进行每人扣款1000元的罚款,且由此而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乙方负责人做好开工前准备工作,配合项目管理人员做好安全、质量、文明施工、施工技术交底工作。
7.9在施工过程中及进入各工序的施工,甲方必须派施工员到现场技术指导及做好技术交底,乙方班长要协助甲方现场施工员对于质量、安全、计划进度、文明施工的实施。
7.10在接到甲方安排工作面内的项目施工,施工时必须按甲方指定的施工流水作业顺序进行,乙方不能有意识选好做的项目或留收尾,推卸难做项目。否则,甲方有权把完成的工程项目,按单价表的优良价及合格价折80%进行结算,用以补贴后期执手尾班组插入施工的费用。
7.11乙方要设置自己的质安员,施工技术管理员对自己的工程进行自验自检,达到质量要求后再通知甲方验收,实行三验结算方法,否则不能给予结算(三验:乙方自验、项目部验、监理验)。
7.12乙方要按甲方的施工进度要求配置足够的技术工人进场;乙方所承包的施工层、段内容的工程量增减或更改工程,乙方按本合同单价无条件接受;因工程需要赶工期时候,乙方要积极配合,组织较多施工力量或采取其它有效形式进行赶工,同时保证施工素质和工程质量,否则甲方有权按不按计划时间完成条款执罚。
7.13如需甲方代乙方工人办理上岗证、暂住证、计生证的,其费用由乙方承担并在每个月进度款中扣减。
7.14乙方根据施工现场的需要灵活安排施工人施工,不存在停工、窝工等补贴费用。
7.15乙方所聘用的工人必须为:年龄18~50岁、身体健康、具有合法身份证明且无犯罪记录的中国公民。如经甲方发现乙方有工人年龄不在18~50岁或有犯罪记录的工人,对乙方罚款1000元并立即要求乙方开除该工人。
7.16在施工过程中,乙方要协助甲方施工员做好对质量、安全、计划进度、文明施工的实施。
7.17乙方施工项目的进度必须满足甲方总体的施工进度要求,遇特殊情况必须无条件按甲方的调整计划完成。
7.18乙方人员强制性工伤意外事故保险由甲方负责购买,其费用由甲方负责,甲方受益。
7.19施工场地一切施工机械、电器设备不得乱动、乱拆,需用电器或机械检修时,需由电工检查维修无误后,方可使用,否则发生事故的所有费用由乙方负责。
7.20乙方按甲方工程量进度计划要求保证足够劳动力,劳动不足或质量差,甲方有权收回项目插入其他班组施工。若因乙方原因影响总工期完成的,按本合同相关规定对乙方进行处罚。
7.22不按图施工或质量不合格造成返工时,返工发生的所有人工费、材料费由乙方承担。
7.23管理要求:承包班组服从总包现场施工管理人员管理,总包管理人员有权停止或加紧现场任何一处的施工进度,对现场各个部位或施工场地未达到公司规定的安全文明施工时有权要求现场班组对其整改,直至达标。否则,安排其它班组整改所产生的全部费用双倍在其工程结算中扣除。
第八条  文明、安全施工、纪律要求
8.1所有进场的施工人员,上班时不得穿拖鞋,必须带安全帽上班,高空作业必须带安全带,违犯者每人每次扣款50元。
8.2乙方进场施工人员在施工中必须按施工安全操作规范施工,否则造成自身或他人伤亡事故,由乙方负主要责任。
8.3施工场地一切电器设备不得乱动,需用电器、照明时,必须由电工检查无误后方可使用。
8.4工程施工中或完工后要进行清理,余料按指定位置堆放,做到工完场清和人离场清,班组每层段工序完工后当天工完场清,超过半天的由甲方派人清理,费用按实际发生施工工日的2倍在乙方的进度款内扣除;乙方每施工层段必须要与甲方驻现场主管施工员办理工完场清验收交接卡,以便下道工序插入施工。
8.5乙方工人所住的宿舍、厨房内外要保持干净、整洁,每天要派人打扫,保持舍容清洁。不准随地乱丢垃圾。经检查不执行以上规定,每次扣款200元。
8.6所有进场的工人,不得在工地或工棚打架闹事,否则,打架双方每人每次各扣款1000元及支付各种有关费用,罚款费用由乙方班组支付,严重者送公安机关处理。若造成停工每天扣款5000元。
8.7乙方的工人不得在工地及宿舍周围内大小便,经发现每人每次扣款100元。
8.8乙方的工人不得在工地、宿舍范围内赌博,经发现每人每次扣款500元。
8.9未经工地项目经理同意,不得带外来人员到工地工棚住宿,否则,每人每夜扣款100元,所发生的一切事故由乙方负责。
8.10未经公司同意,所有进场人员不得带不开工的家属,否则每人扣款200元。严禁带小孩进入施工场地,经发现责令其立即退场,并在班组里扣款200元。
8.11所有进场的施工人员,必须带齐有效的上岗证、身份证、暂住证、计生证、劳务证、安全知识合格证等有关证件,并将其复印件或原件交给项目部有关人员存档,否则有关单位来检查被罚款责任自责。
8.12乙方在工地住宿的工人必须凭有效身份证办理入住手续,必须服从甲方后勤管理人员的宿舍安排,每人一个床位并要每间宿舍上下铺住满后才能进住第二间宿舍;发现宿舍有空置床位的,每个床位扣款100元。
8.13班组长(或代班组长)必须在工地上班,以便随时商量工作,如有特殊事情需离开工地时,必须取得工地项目经理同意才能离开工地,否则无故不请假离开工地2天,每天扣款200元。超过5天后,按自动退场处理,所做的工作量按80%结算并责令全组退场。
8.14因乙方原因,乙方自行退场的按已完成的工作量合同单价的80%结算;不合格的不予结算。
8.15乙方必须无条件地保护成品或半成品,不得胡乱涂抹、刻划、敲打、生火、和其它污染,防止产品霉变,一直到工程结束交业主全面验收。如保护不当,造成复修增加费用由乙方负责。
8.16乙方必须按照防火规定认真做好防火工作、防盗工作;因乙方责任产生火灾,失盗的由乙方负完全责任。
8.17乙方工人必须要按甲方指定的上落班路线行走,正确行走马路的斑马线通过;乙方的工人不准在施工现场水池内洗澡,不准在施工现场外周边江河、水库内洗澡等不安全行为,否则,所发生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
8.19质量及安全文明方面:现场的质量安全文明将按甲方公司的工程管理流程及样板工程标准第五章(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标准)作为合同附件执行。
8.20乙方必须服从项目部的合理管理要求,对拒不服从项目部合理管理要求的,在无明确规定的情况下,项目部仍有权进行扣款处理,扣款额视具体情况每次500元以上至50000元以下,乙方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后果。
第九条  其他事项
9.1本合同的处罚条款如与《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责任处罚条例》有冲突的,以本合同为准。
9.2本合同内未包括的条款、事项如在工程中出现,或有事项与实际图纸要求不相符的,双方共同另外协商解决。
9.3廉政方面:公司要求各班组按量按价按实申报工程款,如公司发现分包班组通过不正当手段(如通过行贿相关管理人员以达到多签证多报量等)多报、虚报、假报工程款,一经项目部、成本部、劳务公司等相关审核部门查出,公司将按假一罚拾处理,严重者报警追究刑事责任并开除出公司。
第十条争议解决方式  双方发生争议应协调或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时,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乙方每日早八点之前,需将每日的上工人数、工作部位及工作内容经乙方(若为乙方委托人,需提供委托书)签字后报送甲方项目部。
第十二条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结算付清款后失效。
第十三条合同附件
甲方:  乙方:
乙方代表(签名盖手指模):
甲方代表(签名):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2024-06-01 20:46:19 回答

土建工程清包工合同
合同编号: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施工队(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规定结合项目实际遵循平等自愿公平的原则双方签定以下协议。一、工程名:二、工程地点:  三、工程范围  建筑面积共计  平米(结款时以实际建筑面积为准)四、承包性质:包工不包料五、承包内容:(一)基础工程  1、铺褥垫层2、砼垫层3、基础支模拆模4、钢筋焊接、制作、绑扎5、基础砼浇筑。(二)主体工程  1、主体的柱、梁、板支模拆模2、主体钢筋焊接、制作、绑扎3、主体砼浇筑。(三)二次结构  1填充墙砌筑2构造柱过梁钢筋制作、焊接、绑扎3过梁构造柱的支模拆模4过梁构造柱浇筑。(四)内外装修工程(不包括水电暖、门窗、粉刷、防水)  内外装修必须按照图纸和甲方要求施工,且符合验收规范。(五)主体施工放线并保质,保量,包安全,文明施工。六、材料  乙方应提前3天向甲方提供需购材料清单,甲方应在3天内及时采购材料供施工队使用,双方应各自承担各自拖延工期的责任和经济损失。七、工期  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工期为  天,因甲方因素拖延,工期顺延并付窝工费技工  元/天,壮工  元/天;因乙方因素拖延工期,甲方可扣除乙方人工费  元/天;因不可抗拒因素可顺延工期。八、材料搬运  甲方材料送至乙方指定场地位置,乙方无条件搬运。九、劳动力管理  a、开工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所有施工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  b、甲方应及时替乙方办理工地所在区域暂住的一切证件并支付相关费用若因证件不全引起的相关损失由甲方承担。  c、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任意调换施工人员,工地现场必须保持2人以上的施工人员。  d、未经甲方同意,除不可抗拒因素或天气因素外乙方不得停工或殆工。十、施工机具  甲方提供施工所需的一切工具,并保证工具的安全性和良好使用性,甲方承担工具维修费。十一、工地现场管理  1、甲方提供工人居住的房屋,并保证工人照明用电及吃水方便,工人应做到生活垃圾定点堆放。  2、乙方不承担任何工具及材料的丢失责任。乙方应做到材料分开放置,干一层清一层。  3、乙方应做到工具不乱丢,小型材料及时拾成堆做到少丢的原则  4、付款方式  本协议的承包价格按建筑平米结算,每平米价格为240元,结算时以实际建筑面积为准。  1、施工队进场,预支生活费:  20000元(两万元整)。  2、主体框架按110元每平方米计算,每层930平方米。每层封顶后五天内支付本层工程款的85%。  3、二次结构每平方米45元,每完成三层结算完成工程量的85%。  4、内外装修每平方米85元,每完成三层结算完成工程量的85%。  5、主体剩余款项经主体验收合格后结清。二次结构剩余款项经二次结构验收合格后结清。内外装修剩余款项经验收合格后结清。十二、违约责任  1、甲方不按时向乙方支付劳务款造成工人停工工期顺延并甲方承担一切责任。  2、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完成上一道工序后经甲方和监理等部门检验合格后再进入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乙方必须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如因不按规定施工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十四、图纸变更  1、乙方按图纸正常施工中如有图纸变更甲乙双方应以书面形成文字。  2、图纸变更所增加的人工费应以书面形成文字。  以上两点作为结算依据。十五、因乙方违章作业出现施工安全责任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的,一千元以下由乙方负责解决,如出现严重事故由双方协商解决。十六、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本协议双方签字、盖章(按手印)生效。结清工程款后合同终止。  甲  方:  乙  方:签  章:  签  章:签定日期:  签定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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