铝木复合门窗合同范本哪位手上有?



				
				
childrenqj126
7338 次浏览 2024-05-28 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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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30 08:05:15 回答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  甲、乙双方就下列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
2.  工程地点:南京
3.工程范围和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
3.1铝木复合门窗优化设计、工厂制作、运输、现场保管
3.2铝木复合门窗现场安装
3.3框缝填塞
3.4按规范和设计要求铝木复合门窗与总包单位的防雷接地进行连接
3.5安装完后场地的清扫和垃圾清运,直至达到甲方要求等全部工作内容
3.6成品保护
3.7门窗五项检测试验、门窗100%淋水试验
3.8  质保维修
4.合同价款:本合同采取固定综合单价合同,铝木复合门窗综合单价为  元/m2(含文明施工、社会保障、税金等所有费用),暂估工程量为  m2,结算时以图纸中各种门窗的主框外围(缩尺后)面积进行结算,合同暂估金额:RMB  (大写:  )。
5.本工程采用固定综合单价合同(含文明施工、社会保障、税金等所有费用)。合同价款中包含完成本工程咨询范围内全部工程实体以及所需的各项措施费用。上述费用均为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管理费、规费、利润和税金,并考虑物价浮动等风险因素在内的全部费用。在合同执行过程中,除非(1)甲方要求变更原承包内容,(2)甲方由于优化方案提出的设计变更,应按投标人的相应投标报价进行核减,其他任何原因综
合单价均不进行调整。
6.乙方单位应准备充足资金,以保证在签订合同后与厂家签订订货合同,如因厂家不按时定货引起涨价等由乙方自行承担。

2024-05-30 08:05:15 回答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的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执行。
第一条    本合同所购彩色铝合金门窗数量及价格
(一)本合同塑钢门窗承包范围为                              ,合同综合单价为人民币        元/m2,门窗面积约          ,合同总额暂定为人民币                  元,大写:                            。
1、此综合单价为所有推拉门窗、固定窗、推拉门的平均综合单价。(含纱扇)
2、此综合单价含制作安装、管理及保修,含税金。
3、本合同面积增减套上述单价进行结算:如若窗型、分格形式及原材料变更,造成价差则另行增加报价。
4、本工程结算面积以设计蓝图洞口尺寸为准,飘窗按展开尺寸计算。
5、本价格不包含土建配合费。
6、材料价格出变化,不另行调价。
(二)以下文件做为合同附件
第二条    本合同塑钢门窗材料报价说明
1、型材:本工程塑钢门窗用塑料型材由甲方指定选用        牌      系列白色塑钢型材。
2、本合同报价所选用钢衬型材壁厚为        。
3、五金件:为配套优质产品。
4、玻璃:选用汽车级原片,中空玻璃使用4mm+6A+4mm浮法白玻。
5、纱扇:为不锈钢纱扇。
第三条    安装地点及开竣工日期
1、本安装工程  所在地为:                      。
2、甲、乙双方在签订合同后,乙方立即组织相关型材,并按甲方要求              开工,              竣工。
第四条    本合同塑钢门窗款项的支付方式及期限
本合同签订后甲方不付定金,门窗框到场安装7日内付本合同总额40%的进度款,门窗扇及玻璃到场安装7日内付本合同总额40%。全部安装完毕,甲方组织相关人员验收,乙方应积级配合,待工程验收合格后,甲方一次性付清余款。
第五条    供货期顺延
如遇下列情况,经甲方代表签证后,工期可相应顺延。
1、甲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提供图纸。
2、甲方未能如期支付合同约定款项。
3、甲方、监理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未能及时指定型材颜色、种类,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4、设计变更或修改导致增加的门窗量一次增加超过合同总量的10%。
5、不可抗力(详见本合同第十二条不可抗力)。
6、条款中约定或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它情况。
第六条    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为确保门窗的正常安装,甲方应对施工的洞口尺寸予以明确要求,确保洞口尺寸的规范。
(2)甲方对不规范的洞口尺寸进行修整。
(3)负责及时组织对门窗的验收工作。
(4)甲方免费提供安装主施工所需的垂直运输、脚手架、临时仓储。
(5)甲方应根据本合同的要求按时支付各期款项。
2、乙方责任:
(1)乙方应按时积极组织原材料的进厂及产品加工。
(2)乙方应将产品安装尺寸及施工方案交甲方,并积极组织安装。
(3)乙方按工程进度负责对门窗的制作、运输、安装。
(4)对每批所交产品提供材质证明。
(5)负责办理交验手续及资料,汇总给总包方。
第七条    变更
1、如若设计变更,甲方应在乙方产品加工前15日以上,以书面形式告知乙方,并获得乙方认可。如变更在产品加工过程中,甲方应承担此造成的损失相应顺延加工周期。
2、如若工期需要提前或者延后,甲方应提前15天以书面形式告知乙方,并获得乙方认可,由此造成赶工或产品滞留所产生的费有由甲方承担,原生产周期作调整或顺延。
3、合同条款的变更:本合同双方应严格履行本合同的各项条款,若一方提出某项条款的变更,变更方应及时用书面文字方式通知另一方面,由双方协商和签订有关变更协议。
4、双方签署的变更协议,为本同的附件。
第八条    所有权之保留
乙方保留合同的产品所有权,直至甲方付清本合同所有货款。
第九条    违约
1、本合同任何一方未能履行其本合同约定的全总或任何义务,或有其它违反合同的行为,应视为违约方应该承担对另一方由此而造成的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并承担经济责任。
2、本合同双方分别发生不同的违约行为,应上双方协调解决违约责任或和自承担由于于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直接损失和间接经济损失并承担其经济责任。
3、甲方不能按时付款,主供货期相应顺延,当付款时间超过20日,乙方可停止供货,直至甲方向乙方付清货款,乙方方可人供货。
4、因乙方原因不能按时供货,当供货时间超过7日,由乙方自行赶工期,保证其总体供货不能顺延,如整体供货超过20日,从21日起承担经济损失。
第十条    不可力抗
1、若本合同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无法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双方应继续履行未直接受到不可抗力影响的本合同项下的其他义务,而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义务履行期限,延长时间与不可抗力事件产生的后果持续时间相等。
2、当遇到不可抗力事件,受影响一方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5天内,书面通知一方。
3、若不可抗力的后果持续1月以上,双方应重新洽淡合同义务,若双方无法形成协议,任何一方可全部或部分终止合同。
4、不可抗力是指超过本合同人任何一方所不能控制之事,例如:战争、暴乱、地震、洪水不、台风或政府在其主权范围内的行为。
第十一条  争议
1、所有因本合同执行而产生的与本合同有关争议,双方应通过协商解决,若争议经双方协商30天内未能解决,双方应过法律程序解决。
2、在诉讼期内,双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项下未有争议的义务。
第十二条    其它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代表协商做出补充合同(协议),且补充合同(协议)为本合同副件。
2、本合同副件为本合同组成总分,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双方各执壹份。
4、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5、本合同履行完毕,结清尾款,该合同自然失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2024-05-30 08:05:15 回答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雅筑小区的门窗制作及安装等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二、工程工期
三、工程价款
1、综合单价
2、工程款支付
(1)本工程无预付款;
(2)在工程所需窗框/门框全部进场后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提交请款报告,经甲方审核后七日内支付工程总造价的50%,即××万元;
(3)全部门窗安装完毕,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交付甲方后,乙方向甲方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工程档案技术资料后,双方进行结算。甲方在确定工程决算值后七日内支付至工程决算总值的95%;
(4)其余5%作为质量保证金,保修期届满之日起一个月内无息支付。
3、工程款发票
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款的同时,乙方应向甲方出具相应金额的工程款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
四、材料供应
五、工程保修及售后服务
1、乙方对全部施工内容承担保修责任。其中门窗安装工程的保修期为一年,门窗本身的保修期为三年,保修期限自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交付甲方之次日起计算。
2、保修期内,乙方承担因门窗本身质量原因造成的漏水、透寒、变色等质量问题的责任。
3、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的同时向甲方提供《售后服务承诺书》、《产品保修卡》、《产品使用说明书》,双方并另行签订《质量保修制度》,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乙方应在签订本合同的同时预留保修负责人的书面通信地址和电话,以便通知乙方进行维修。
5、在工程质量保修期内的任何时间,甲方(包括甲方选聘的物业管理公司)均可书面通知乙方,要求修复因乙方制作安装等原因而出现的缺陷。乙方应在收到该书面通知后三日内将缺陷修复完毕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如乙方未按甲方所指定的期限修复完毕或连续修复两次仍不能达到甲方满意,则甲方有权另行委托他人进行修复。因此而需支付的费用甲方有权单方确认,并由乙方承担,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承担甲方单方确认费用二倍的违约金,且上述费用及违约金甲方有权从应支付乙方的工程款或质量保证金等款项中扣除,并支付予实际执行者。若甲方委托他人修复之所需费用大于届时应支付乙方质量保证金金额时,则甲方可将其大于该部分的金额作为债务向乙方追偿。
6、在保修期内,乙方应积极与甲方联络,定期对施工工程进行巡访,做好回访记录,并对存在隐患的质量问题,予以及时解决。
7、在房屋交付使用者前,乙方应当成立为本项目服务的专门小组,乙方应在房屋交付过程中,派员陪同甲方或甲方选聘的物业管理公司的人员向使用者交房,对于购房者反映的问题,乙方应当立即整改,因乙方原因而产生的责任及费用由乙方承担。
六、违约责任
1、甲方逾期付款的,甲方按应付款金额的2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工期不予顺延。
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将工程所需门窗运抵现场、逾期进场、逾期开工、逾期任一阶段工期或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均应向甲方承担5000元人民币违约金,逾期达十四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工程总价20%的违约金。
3、对于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乙方应当根据甲方或监理方的指令或要求进行修理、拆除、返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及甲方要求。如乙方未按甲方的指令或要求进行整改,逾期达十四日仍未符合约定标准,或同一部位经两次整改仍未符合合同约定标准及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当承担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
4、对乙方故意或疏忽导致的材料和施工工艺不符合技术规范引起的工程质量问题,或与合同约定不符的,无论工程是否已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以及是否超过保修期,均自甲方或业主知道之日起两年内享有对乙方的索赔追偿权利。且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重做并承担相应价款20%的违约金,或按相应价款50%结算,具体处理方法由甲方选定。
5、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转让他人,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工程总价20%的违约金。
6、因甲方原因导致合同解除,甲方只承担因此造成的直接损失,不赔偿乙方预期可得利益。
7、因乙方原因导致合同解除,甲方为完成剩余工作委托其他施工企业继续施工而需比原合同价格多发生的工程费用,皆由乙方赔偿给甲方,甲方有权在支付其剩余工程款时予以扣除。
8、如因乙方原因工程延期或存在质量问题的,除乙方按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外,如因此而导致甲方逾期交房、或因房屋质量问题或购房者退房而需向购房者承担的违约金、赔偿金等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为此,乙方应当确保工期和质量,并应当在发生质量问题时立即全力解决。
9、工程质量问题在未解决前,甲方有权拒绝支付任何款项。
七、争议解决
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八、其他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贰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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