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假离婚房产分割协议是否有效?



				
				
南噶希先生
24058 次浏览 2024-05-09 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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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回答 (3条回答)

2024-05-11 12:48:56 回答

有法律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2024-05-11 12:48:56 回答

关于离婚房产分割协议条款的效力问题,也是在法院受理的离婚后财产纠纷案件中会经常遇到的问题。
第一,离婚房产分割协议在夫妻双方办理完协议离婚登记手续后生效,在民政局协议离婚登记之前签订的离婚房产分割协议尚不发生法律效力,对双方没有约束力。
第二,离婚房产分割协议中夫妻双方处分的房产必须是夫妻双方有权处分的财产,处分他人房产是无效的。
第三,夫妻双方如果协议约定房产归子女所有,那么在房屋过户到子女名下之前,针对协议能否强制履行的问题,至今在法律上存有争议,当事人对此应慎重。
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助到您

2024-05-11 12:48:56 回答

首先,离婚没有假离婚的说法。不管是通过去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的协议离婚还是走法律途径,去法院诉讼离婚,只要是领取了离婚证或收到法院生效的判决书,都是法律意义上的离婚,不存在假离婚。因此,您和丈夫的离婚属于事实上的离婚,合法的离婚,对于离婚财产纠纷的,我国法律有明确的规定。  1、  协议离婚后,一方发现另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行为或伪造债务侵占财产,要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或处理债务。  2、  协议离婚后,一方对离婚协议中对财产的分割约定返悔,要求变更或撤销原财产分割协议;  3、  离婚协议中漏分夫妻共同财产;  4、  登记离婚后,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中对财产的分割约定。  因此,如果不满足上述情况的,夫妻离婚后财产进行分割的,不予重新分割。因此,您的担心是没有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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