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租赁合同期限是多久?



				
				
文哥哥哥哥哥
69008 次浏览 2024-06-08 提问
89

最新回答 (4条回答)

2024-06-10 20:29:35 回答

关于土地租赁最高期限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条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
  第二十条规定“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
  该期限适用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属于对特殊主体的特别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二条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所以除特别主体意外,其他一般主体订立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不得超过20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2024-06-10 20:29:35 回答

国有土地租赁的年限不得高于同一用途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最高年限。不可超过20年,且不能超过土地承包的剩余年限

2024-06-10 20:29:35 回答

农村土地租赁合同期限30-70年。
国有土地租赁
第一条  为了盘活国有土地资产,规范国有土地租赁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四川省实施办法》结合四川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国有土地租赁,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将国有土地在一定期限内出租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支付租赁金的行为。
第三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国有土地租赁活动,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授权所属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土地登记管辖级次具体负责国有土地租赁工作。
上级人民政府及其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采取措施,加强对下级人民政府及其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的国有土地租赁工作的指导与监督。
第五条  国有土地租赁必须符合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第六条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通过租赁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但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的除外。
通过租赁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不包括地下资源、埋藏物和市政公用设施。
第七条  国有土地租赁可以采取协议方式。但商业、旅游、娱乐等经营性用地的租赁,必须采取招标、拍卖或者挂牌的方式。
采取招标、拍卖、挂牌方式租赁国有土地的,参照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招标、拍卖、挂牌的有关规定进行。
第八条  县级以上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规划、财政等部门提出国有土地租赁实施方案,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租赁国有土地应当按照自愿、有偿的原则签订国有土地租赁合同。国有土地租赁合同由县级以上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出租人)与土地使用者(以下简称承租人)依照本级人民政府批准的国有土地租赁实施方案签订。
国有土地租赁合同正式签订后,按照规定每季度逐级报省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九条  国有土地租赁合同应当包括租赁宗地的位置、面积、用途、租赁期限、租赁金标准、缴款时间、缴款方式、违约责任等主要内容。具体格式由省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规定。
第十条  国有土地租赁期限不得超过法律、法规规定的出让同类用途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最高期限,商业、旅游、娱乐等经营性用地的租赁期限应与建设投资规模相衔接。
第十一条  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租赁国有土地的,租赁金按实际成交结果确定。以协议方式租赁国有土地的,租赁金由县级以上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会同财政、物价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当地基准地价,结合用地性质、租赁期限、地块区位等因素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2024-06-10 20:29:35 回答

《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三节  规定了承包期限和承包合同    
  第二十条  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  
   农村土地发包期限为三十年,现在农民如果需要将自己的土地出租出去,那么出租期限不能超过剩余期限,最长期为20年,并且土地出租只能用于农业生产,否则会导致合同无效。

相关问题

页面运行时间: 0.045861005783081 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