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宁波经济适用房条件是什么?



				
				
小S妈是顾大厨
39814 次浏览 2024-06-07 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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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回答 (3条回答)

2024-06-09 20:11:26 回答

宁波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
1、已婚家庭或是年龄在35周岁以上  (含)的单身居民
2、取得或家庭成员中至少有1人取得海曙区、江东区、江北区非农业常住户口满3年;
3、上年度人均年收入  (或年收入)在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度市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0%以下;
4、在海曙区、江东区、江北区、鄞州区、镇海区、北仑区六区范围内无房或所拥有自有住房、承租公有住房的建筑面积低于户36平方米或人均18平方米;
5、本人或配偶未享受地方住房实物分配或未购买部队经济适用住房的军队转业、复退军人。该类对象必须同时符合上一条件中除户籍年限要求外的其他条件。
以上答案来自网络,仅供参考

2024-06-09 20:11:26 回答

申请宁波经济适用房条件
1、具有海曙区、江东区、江北区非农业常住户口。
2、在海曙区、江东区、江北区、鄞州区、镇海区、北仑区六区范围内无房或拥有自有住房、承租公有住房以及在国务院《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发布前已实际承租私有住房的建筑面积低于户36平方米或人均18平方米。  
3、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具有法定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
4、取得区民政部门签发的《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宁波市城区社会扶助证》或市总工会核发的《特困职工证》(即最低收入家庭)。

2024-06-09 20:11:26 回答

申请宁波经济适用房条件
1、已婚家庭或是年龄在35周岁以上    (含)的单身居民;        
2、取得或家庭成员中至少有1人取得海曙区、江东区、江北区非农业常住户口满3年;        
3、上年度人均年收入    (或年收入)在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度市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0%以下;        
4、在海曙区、江东区、江北区、鄞州区、镇海区、北仑区六区范围内无房或所拥有自有住房、承租公有住房的建筑面积低于户36平方米或人均18平方米;        
5、本人或配偶未享受地方住房实物分配或未购买部队经济适用住房的军队转业、复退军人。该类对象必须同时符合上一条件中除户籍年限要求外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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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适用房过户条件

毕竟是几十万的事,然后有什么麻烦事没有,呵呵 ,然后我是外地户口在本溪买不了经适房,然后等过5年后过户到我名下,然后我想以我朋友的名头买经适房,请问过户的时候我需多少钱,所以想慎重问一下我朋友家有2套房了

天津经济适用房条件

敬请相关人士给予解答,请问像我家这样的情况可不可以承租廉租或购买经济适用房我们家老少四代,78左右(使用面积)的房子里,居住在一套38,共六口人。谢谢?这两个条件更适合那个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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