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保障房申请条件有哪些?



				
				
HaoRen19990828
60720 次浏览 2024-05-16 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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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回答 (3条回答)

2024-05-18 13:14:02 回答

青岛市保障房申请条件:
 1.具有市区常住户口;
  2.人均月收入不超过2796元;
  3.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20平方米;
  4.家庭财产不超过家庭年收入标准上限的6倍。
  备注:
  (1)申请人只能购买一套限价商品住房。已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或正在享受廉租住房保障的,不得申购限价商品住房。
  (2)家庭是以夫妻和单身子女组成的家庭核定,包括离异(或丧偶)带子女家庭;单身人员指未婚及离婚或丧偶不带子女的人员。

2024-05-18 13:14:02 回答

一、申购经济适用房和限价商品住房保障的家庭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  家庭成员应具有市区(市南、市北、四方、李沧、崂山、城阳、黄岛、高新区)常住户口,其中,申购经济适用房的至少一人达到5年(含)以上;
2.  经济适用房申请家庭成员提供申请之日前6个月的月收入,人均不得高于1864元/月,限价房申请家庭成员提供申请之日前6个月的月收入,人均不得高于2796元/月;
3.  申请人家庭财产在调查期内不高于家庭年收入标准上限的6倍;(经济适用房家庭财产人均不高于13.4万,限价房家庭财产人均不高于20万)。
4、  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13平方米(含13米),限价商品住房、申请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20米(含20平方米)。

2024-05-18 13:14:02 回答

(一)申请人具有市内四区常住户口;
(二)申请人财产、人均收入和人均住房面积符合市政府批准并定期向社会公布的标准。  
  申请人只能购买一套限价商品住房。已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或正在享受廉租住房保障的,不得申购限价商品住房。  
  在申购限价商品住房之日前5年内,因离婚、继承、出售、赠与以及履行债务等原因,将家庭或个人住房所有权或使用权转移给他人的,应当计算原住房面积。  
关于收入的新政策  
(三)申请限价商品住房的家庭或年满35周岁单身人员户籍应具有市区常住户口;人均月收入不超过2796元;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20平方米,家庭财产不超过家庭年收入标准上限的6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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