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渝北区木耳公租房怎么申请?



				
				
毛的惊喜
6969 次浏览 2024-05-11 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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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回答 (4条回答)

2024-05-13 19:15:35 回答

提交以下材料:
 (一)《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
 (二)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
 (三)工作单位提供的工作收入证明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四)住房情况证明;
 (五)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第二十四条  申请人可登录重庆市公共租赁住房网站申请,并于申请后15个工作日内将纸质材料提交住房保障机构。申请人也可到住房保障机构公布的申请点申请。
 第二十五条  主城区由市住房保障机构委托的单位受理申请人的申请材料,并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工作;市住房保障机构应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对初审的复审工作。申请人提交的材料经审查合格后,申请人的资格将以适当的方式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申请人进入轮候库。

2024-05-13 19:15:35 回答

公共租赁住房可以家庭、单身人士、多人合租方式申请。
(一)家庭申请的,需确定1名符合申请条件的家庭成员为申请人,其配偶和具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  关系的共同居住生活人员为共同申请人。
(二)单身人士申请的。未婚人员、不带子女的离婚或丧偶人员、独自进城务工或外地独自来渝工作人员可以作为单身人士申请。
(三)多人合租的,合租人均需符合申请条件,且人数不超过3人,并确定1人为申请人,其他人为共同申请人。

2024-05-13 19:15:35 回答

申请公租房条件:年满18周岁,在主城区工作、本市无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的住房困难家庭;大中专院校及职校毕业后就业人员以及进城务工、外地来主城区工作的无住房人员。申请时需材料:公租房申请表、身份证明、婚姻证明、工作收入证明等材料。

2024-05-13 19:15:35 回答

申请满足条件: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以家庭为申请单位,每个家庭确定1名符合申请条件的家庭成员为申请人,其他家庭成员为共同申请人。单身人士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本人为申请人。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只限申请1套公共租赁住房
申请人应年满18周岁,在市里有稳定工作和收入来源,具有租金支付能力,符合政府规定收入限制的本市无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的住房困难家庭、大中专院校及职业院校毕业后就业和进城务工及外地来渝工作的无住房人员。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收入限制:单身人士月收入不高于2000元;家庭月收入不高于3000元。政府将根据经济发展水平、人均可支配收入、物价指数等因素的变化定期调整,并向社会公布。
市、区政府引进的特殊专业人才和在市里工作的全国、省部级劳模、全国英模、荣立二等功以上的复转军人住房困难家庭按属地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不受收入限制。
申请人在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所在地其直系亲属有住房资助能力的,不能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申请人可登录市公共租赁住房网站申请,并于申请后15个工作日内将纸质材料提交住房保障机构。申请人也可到住房保障机构公布的申请点申请
需准备材料
《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
身份证或户口薄复印件;
工作单位提供的工作收入证明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住房情况证明;
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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