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岱山保障房申请条件是什么?



				
				
spicyqiezi
16974 次浏览 2024-05-21 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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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回答 (3条回答)

2024-05-23 18:40:26 回答

1、符合承租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条件的城市中等偏下收入家庭;
2、具有本市户籍,无房屋权属登记、交易记录的无房家庭(含离异单亲家庭及已满35周岁的未婚个人)。与父母共有唯一一套住房,且共有家庭他处无住房的也可以提出申请;
3、经相关部门认定符合承租政府投资建设的定向公共租赁住房条件的人才;
4、无购房记录,签订劳务合同且连续缴纳社会保险两年(含两年)以上的全日制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或具有中级以上职称)。

2024-05-23 18:40:26 回答

南京的经济适用房是需要有当地户籍的居民符合条件才可以申请的,外地的人是不能申请的。

2024-05-23 18:40:26 回答

1.  每一住房困难家庭或者单身居民只能申请购买或者租赁一套保障性住房,或者选择申请货币补贴。已婚居民应当以家庭为单位申请住房保障。
2.住房困难家庭或者单身居民申请租赁保障性住房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家庭申请的,家庭成员中至少一人具有本市户籍;单身居民申请的,应当具有本市户籍;  (二)家庭人均年收入或者单身居民年收入在申请受理日之前连续两年均不超过本市规定的租赁保障性住房的收入线标准;  (三)家庭财产总额或者单身居民个人财产总额不超过本市规定的租赁保障性住房的财产限额;  (四)家庭成员或者单身居民在本市无任何形式的住宅建设用地或者自有住房;  (五)家庭成员或者单身居民提出申请时未在本市和国内其他地区享受住房保障;  (六)市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请廉租住房的,除具备上述(一)、(三)、(四)、(五)、(六)条件之外,还需提供市民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文件。  
 本条例所称自有住房,包括已经合法登记的住房和虽未登记但有家庭成员或者单身居民以所有人或者共有人的名义拥有的住房。  
 本条例所称家庭成员,是指具有法定赡养、抚养或者扶养关系并共同生活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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