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置土地缴纳土地使用税需要缴纳吗?



				
				
君君仅仅
55002 次浏览 2024-05-29 提问
87

最新回答 (3条回答)

2024-05-31 07:40:47 回答

根据《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九条规定:新征用的土地,按照下列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一)征用的耕地,自批准征用之日起满一年时开始缴纳土地使用税;(二)征用的非耕地,自批准征用次月起缴纳土地使用税。原国家税务局(88)国税地字第015号第六点规定: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尚未核发土地使用证书的,应由纳税人据实申报土地面积。由此可见,纳税人拥有的土地,不管使用与否,都应当申报缴纳土地使用税。

2024-05-31 07:40:47 回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规定:,
  第六条 下列土地免缴土地使用税:
  (一)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土地;  
  (二)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土地;
  (三)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土地;
  (四)市政街道、广场、绿化地带等公共用地;
  (五)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
  (六)经批准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土地,从使用的月份起免缴土地使用税5年至10年;#  q.  X3  m9  b:  T
  (七)由财政部另行规定免税的能源、交通、水利设施用地和其他用地。
  第七条 除本条例第六条规定外,纳税人缴纳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需要定期减免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审核后,报国家税务局批准。
  闲置的土地不属于上述规定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的范畴,因此,闲置的土地同样需要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2024-05-31 07:40:47 回答

《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明确规定: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税额计算征收。也就是说,取得应税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按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来计算缴纳土地使用税,而不能以土地未使用或未盈利作为不申报的理由。

相关问题

页面运行时间: 0.047755002975464 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