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土地使用税做账方法是什么?



				
				
又肥又馋的兔子
43676 次浏览 2024-05-09 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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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回答 (4条回答)

2024-05-11 12:21:06 回答

一、计税依据
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
1.凡有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单位组织测定土地面积的,以测定的面积为准;
2.尚未组织测量,但纳税人持有政府部门核发的土地使用证书的,以证书确认的土地面积为准。
3.尚未核发出土地使用证书的,应由纳税人申报土地面积,据以纳税,待核发土地使用证以后再作调整。
注意:税务机关不能核定纳税人实际使用的土地面积。
二、税率
城镇土地使用税适用地区幅度差别定额税率。
城镇土地使用税采用定额税率,即采用有幅度的差别税额。按大、中、小城市和县城、建制镇、工矿区分别规定每平方米城镇土地使用税年应纳税额。城镇土地使用税每平方米年税额标准具体规定如下
1.大城市l.5~30元;
2.中等城市1.2~24元;
3.小城市0.9~18元;
4.县城、建制镇、工矿区0.6~12元。
三、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额=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适用税额
四、税额计算
城镇土地使用税根据实际使用土地的面积,按税法规定的单位税额交纳。其计算公式如下:
应纳城镇土地使用税额=应税土地的实际占用面积×适用单位税额
一般规定每平方米的年税额,大城市为0.50~10.00元;中等城市为0.40~8.00元;小城市为0.30~6.00元;县城、建制镇、工矿区为0.20~4.00元。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均采取按年征收,分期交纳的方法。

2024-05-11 12:21:06 回答

一、土地使用税的计税依据
   按照规定,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土地面积是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单位组织测定的土地面积。尚未组织测量,但纳税人持有政府部门核发的土地使用证书的,以证书确认的土地面积为准;尚未核发土地使用证书的,应由纳税人据实申报土地面积。/  G7  N!  ^2  O9  R)  k!  h
  二、土地使用税的单位税额7  G$  d+  };  Q5  A6  e7  U)  n7  j
  土地使用税采用分级幅度固定税额。
   按照税法规定,土地使用税每平方米年税额如下:3  O0  Z4  M"  F+  v,  k
   (1  )大城市5  角至10  元;"  H!  V/  R1  z5  ]
   (2  )中等城市4  角至8  元;
   (3  )小城市3  角至6  元;
   (4  )县城、建制镇、工矿区2  角至4  元。
   上述大、中、小城市以公安部门登记在册的非农业正式户口人数为依据,按照国务院颁布的《城市规划条例》中规定的标准划分。现行的划分标准是:市区及郊区非农业人口总计在50  万以上的,为大城市;市区及郊区非农业人口总计在20  至50  万的,为中等城市;市区及郊区非农业人口总计在20  万以下的,为小城市。1  g%  _/  @(  }6  y0  [9  Q0  m  r$  H$  H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在上述所列税额幅度内,根据市政建设状况、经济繁荣程度等条件,确定所辖地区的土地使用税税额幅度。8  V  s#  t3  Y'  ?9  K"  z7  r
   各市、县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将本地区划分为若干等级,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税额幅度内,制定相应的适用税额标准,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执行。1  m)  Y8  f3  M/  u1  K8  f$  v7  o8  b
   对经济落后地区土地使用税的适用税额,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适当降低,但降低幅度不得超过上述规定最低税额的30  %。经济发达地区土地使用税的适用税额可以适当提高,但须报经财政部批准。
   三、土地使用税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  D"  @+  `,  w5  q8  I+  t
   土地使用税按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依照规定的税额计算征收。其计算公式为:
   年应纳土地使用税税额=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单位适用税额
   月应纳土地使用税税额=年应纳土地使用税税额÷12
   同一土地的土地使用权由几方共有的,由共有各方按照各自实际使用的土地面积的比例,分别计算其应缴纳的城镇土地使用税。
   四、城镇土地使用税会计处理方法
   按规定,企业交纳的土地使用税应通过“应交税费——  应交土地使用税”科目核算。该科目贷方反映企业应缴的土地使用税;借方反映企业已经缴纳的土地使用税;余额在贷方,表示应缴而未缴的土地使用税。
   每月末,企业应按规定计算出应缴纳的土地使用税,作如下会计分录:+  ~/  k2  G%  Z8  P4  R'  {8  v
   借:管理费用&  R.  o7  W6  D%  i8  W)  W
    贷:应交税费——应交土地使用税
   企业按照规定的纳税期限缴纳税款时,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应交税费——应交土地使用税  |)  v,  e/  \*  G"  D  E(  }
      贷:银行存款

2024-05-11 12:21:06 回答

企业按规定计算出应交纳的城镇土地使用税时,借记“管理费用——城镇土地使用税”科目,贷记“应交税金一应交城镇土地使用税”科目。实际交纳时,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城镇土地使用税”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2024-05-11 12:21:06 回答

对于企业土地使用税的会计核算
  ①按规定计算出应缴的土地使用税时
  借:管理费用
   贷:应交税金一应交土地使用税
  ②实际将土地使用税款上缴税务机关时,
  借:应交税金一应交土地使用税
   贷:银行存款
  ③计算出应补缴的土地使用税税额时,作会计分录:
  借:管理费用
   贷:应交税金一应交土地使用税
  ④年终实际上缴税金,作有关会计分录如下:
  借:应交税金一应交土地使用税
   贷:银行存款
  如税务机关退回多缴纳的土地使用税,应调整以前年度的损益,作会计分录如下:
  ①借:银行存款
    贷:应交税金一应交土地使用税
  ②借:应交税金一应交土地使用税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免征土地使用税的单位和企业,由于其不需要计算缴纳土地使用税,因而不存在相应的会计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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