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税核算有哪些方法?



				
				
九种特质
67150 次浏览 2024-05-25 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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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回答 (3条回答)

2024-05-27 16:57:08 回答

首先要看是否属于这个税种的征收范围,然后是要确定计税依据、税率、纳税方法    (一)范围: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简称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以及其他企业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军队以及其他单位;所称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个人。
(二)计税依据: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税额计算征收(三)土地使用税每平方米年税额如下:
  1、大城市1.5元至30元;
  2、中等城市1.2元至24元;
  3、小城市0.9元至18元;
     4、县城、建制镇、工矿区0.6元至12元。下列土地免缴土地使用税:
 1。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土地;
  2。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土地;
  3。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土地;
  4。市政街道、广场、绿化地带等公共用地;
  5。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
  6。经批准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土地,从使用的月份起免缴土地使用税5年至10年;
  7。由财政部另行规定免税的能源、交通、水利设施用地和其他用地。(四)纳税方法:土地使用税按年计算、分期缴纳。缴纳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如:企业使用的土地面积为1000平米,经税务局核定该土地为应税土地每平方米5元,则  年应纳土地使用税=1000*5=5000元
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缴纳。从价计征: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没有房产原值作为依据的,由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参考同类房产核定。从租计征: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房产税的税率,依照房产余值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依照房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从价计征如:经营用房原值为100万元,按当地规定允许减除30%后余值计税,则应纳税额=100*(1-30%)*1.2%=0.84万元从租计征如:公司出租房间租金1万元,则应纳税额=1*12%=0.12万元

2024-05-27 16:57:08 回答

城镇土地使用税以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范围内的土地为征税对象,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按规定税额对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征收。  
年应纳税额=计税土地面积(平方米)×适用税额。  
 
会计分录  
计提  
借:管理费用--土地使用税  
贷:应缴税费--应缴土地使用税  
缴纳  
借:应缴税费--应缴土地使用税  
贷:银行存款、现金

2024-05-27 16:57:08 回答

税额计算:
城镇土地使用税根据实际使用土地的面积,按税法规定的单位税额交纳。其计算公式如下:
应纳城镇土地使用税额=应税土地的实际占用面积×适用单位税额        
一般规定每平方米的年税额,大城市为0.50~10.00元;中等城市为0.40~8.00元;小城市为0.30~6.00元;县城、建制镇、工矿区为0.20~4.00元。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均采取按年征收,分期交纳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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