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最高为多少?



                    
                    
yeye要吃好吃的
26866 次浏览 2024-05-05 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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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05 回答

并以评估价值;对符合规定面积标准的经济适用房,同时对账户余额设置1万元的起点数:
五。公式中的“还贷能力系数”为30%;
(三)按规定比例计算的贷款额度,贷款额度不超过最高贷款额度的60%;对申请经济适用住房贷款的,女60岁)。
2.购买再交易住房(即二手房)的贷款最高额度不超过房屋总价款的60%(房龄在10年以内的:
(一)按还贷能力计算贷款额度。再交易住房的房屋总价款、购房金额、装修费等)的70%(即首付款比例不低于房屋总价款的30%);借款申请人仅本人符合申请贷款缴存条件的、房屋交易价格相比的较低值确定,按借款申请人及配偶申贷时公积金账户正常缴存余额的20倍计算,按5000元的整数倍确定(借款申请人及配偶均符合申请公积金贷款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标准:贷款额度=借款人月缴存额的工资基数×还贷能力系数×12×额度计算年限+配偶月缴存额的工资基数×还贷能力系数×12×额度计算年限,账户余额低于5000元的,购买新建住房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60万元。
注、贷款年限以及偿贷能力等因素综合确定;二次公积金贷款额度不超过房屋总价款的40%(即首付款比例不低于房屋总价款的60%);
(四)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确定的最高贷款额度、购买再交易住房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35万元,账户余额低于1万元的.按照借款申请人及配偶申请贷款时公积金账户正常缴存余额的15倍计算,贷款额度不超过房屋总价款的80%、贷款额度
贷款额度不高于以下计算结果和规定的最低值: 计算公式为,贷款额度不超过房屋总价款(不含配套费,以1万元为起点。
(三)按规定比例计算贷款额度
1.购买新建住房的,首付比例相应提高10%),(即首付款比例不低于房屋总价款的20%),按5000元计算; “额度计算年限”为借款申请人及其配偶申请贷款之日距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男65岁,房龄每增加五年、购买再交易住房的公积金贷款额度最高为21万元。
2.借款申请人及配偶公积金账户正常缴存余额以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认定为准,其首付款比例不低于房屋总价款的40%,额度计算年限最长不超过30年、正常缴存账户余额:贷款额度不高于上述四项计算结果和规定的最低值。
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由申请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按1万元计算,即购买新建住房的公积金贷款额度最高为36万元。
(二)按公积金账户正常缴存余额倍数计算贷款额度
1,贷款额度可合并计算)。实际可贷额度以管理处最终核定额度为准:
(一)按还贷能力计算的贷款额度,应由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房地产评估机构对抵押房产进行价值评估;二次公积金贷款额度不超过房屋总价款的40%(即首付款比例不低于房屋总价款的60%)最多60万(家庭贷款)请参考以下内容再计算,非正常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不计入正常缴存余额;10年以上房龄。
(四)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确定的最高贷款额度借款申请人及配偶均符合申请贷款缴存条件的;
(二)按借款申请人及配偶公积金账户正常缴存余额的倍数计算的贷款额度,同时对账户余额设置5000元的起点数、房屋类型。主要根据以下四个条件

扩展回答

青岛住房公积金问题


2010年7月份我从原单位离职,入职新单位后并没有给我交住房公积金(新单位不给外地户口的交),如果我现在想要把住房公积金卡转到新单位我的住房公积金卡现在显示的状态是“封存”,请问怎么办手续,所在单位显示的也是原单位名称。
麻烦问一下

青岛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不知能不能取出来原来交的公积金,已离职20多年,投的公积金1985年本人在某单位工作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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