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类商铺装修需要***部门审批那些不须审批商铺装饰装修管理协议?



				
				
淡淡蓝郁
59087 次浏览 2024-05-27 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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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回答 (5条回答)

2024-05-27 回答

-1-商铺装饰装修管理协议甲方: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乙方:(业主或租户)丙方:(装饰公司)为规范商铺装修的管理,有效地制止违章装修行为,保障商铺的整体结构安全和外观统一,保证小区环境的清洁,维护居民的正常生活秩序,根据国家、建设部和焦作市房地局、市消防部门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小区的实际情况,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特制定此协议。一、管理权限和责任范围1、凡在本管理公司接管的物业区域内的装修施工队,都必须按本协议的规定进行装修,服从统一管理。2、甲方对装修方案的审批,并不代表对方案中的技术参数的认可,同时甲方对方案中所选设备、材料及其性能不负任何责任。3、乙方应对单元装修完工后的情况负责,即使按审批方案完工后发现任何系统的情况变坏,甲方将不负任何责任。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1、审验乙方所委托的装修施工单位的资格(装修施工单位需要提供公司资质,消防许可证、营业执照、设计资质、施工消防许可证、税务登记等证照复印件),申报的装修设计图纸复印件、预算及有关手续,对不符合装修管理要求的设计方案提出修改意见,直至达到《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焦作市室内装修管理办法》等装修管理的要求;审批完后,将装修申请表、施工图纸资料和相关证件复印件归档保存。2、按照焦作市相关标准收取装修垃圾清运费等费用;预收并保存业主、装修施工单位的装修质量保证金;发放《装修许可证》,办理《施工人员出入证》,通知业主开始装修。3、要求乙方严格按审批的图纸施工,有权对装修过程进行监督。4、按照国家及地方法规对施工单位存在的违规现象,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条令、条例或办法进行处理。〈二〉甲方的义务1、甲方在接到乙方装修申请或竣工验收申请后,在三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2、提醒装修人与装修企业按《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签订装修合同和装修质量保修协议。3、物业管理公司在施工中的管理不对装修质量负责,只是为了给小区营造一个安全、温馨、和谐的社区环境,保护业主的公共利益。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在进场施工前,需将商铺招牌、广告位、空调安装等设计方案连同业主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送至政府相关部门报批。-2-2、乙方装修商铺除严格遵守本协议之外,必须向甲方申报、填写《装修申请表》,如实填报装修项目、范围,提供装修方案、施工图和施工单位名称、联系电话等。经审批后,即可办理入场施工手续。对于工程量较大或容易损坏房屋结构及公共设施的装修工程,由乙方自行上报消防、国土、建设等政府部门审批。3、乙方在申请的同时须出示施工单位的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放的个体装饰装修从业者上岗证书,验原件、交复印件并加盖公章。4、乙方在装修过程中如需增加装修范围或延期装修的,须到管理公司重新申报审批,方可施工。5、乙方需在建筑物防火分区内吊顶、隔墙装修的,高层超过50平方米装修面积、低层超过100平方米,装修单位必须将工程的有关防火设计图纸和资料,送消防局防火科审核,取得合格证后,方可施工。6、为避免装修期发生意外而造成损失,建议业主要求施工单位购买保险(含工程险、第三责任险、业主财产险)。7、乙方在装修过程中,不得改变或损坏原有房屋的结构、外观及公共设施,不得改变房屋及配套设施的使用功能。乙方对房屋本体自用部位及设施(如楼地面、内墙面、天棚等)进行装修时,楼地面不得凿到原结构层,只允许凿毛;不得随意增加楼地面静荷载(如增厚混凝土地坪或增砌地面砖墙等);如需加高地面则只能用轻质材料(如膨胀珍珠岩砖、燃渣、木料等)。不得超负荷吊顶、安装大型灯具及吊扇;不得刨凿顶棚;装饰材料必须是难燃、不燃的,否则须做防火处理;固定的家具亦须作防火处理。8、乙方不得安装外置防盗网、不得随意改动外门窗、不得在房屋外立面的门窗处放置、粘贴有碍观瞻的广告等物品;不得在楼顶安装太阳能热水器;不得私自打空调孔洞,须在甲方指定的位置安装空调,按原设计的排水管排放冷凝水。9、乙方在二次装修中打眼、打孔不得破坏防水层、暗敷水管、强弱电线、保温层。10、乙方不得擅自改动或损坏房屋的柱、梁、承重墙、上下水管道、管道井、烟道、供电主干线路、通讯线路、屋面防水隔热层、消防设施等所有共(公)用或毗连的部位及设施。11、乙方室内线路(电话、有线电视、智能系统、配电等),家电总用电容量不得超过额定负荷的容量,线径容量必须大于用电负荷,线路须套管暗敷;拆除隔墙时注意原墙内强、弱电线;接线处须留有检查口,空调电线、一般插座线和照明线须分开。12、乙方不得私自改动和接用燃气管道,如需改动须向燃气公司申报;热水器必须由专业技术人员安装,只能安装电热水器和强排式燃气热水器,排烟孔安装在管理公司指定的位置。13、乙方有责任和义务督促装修施工队遵守装修管理规定,缴纳赔偿金及违约金。14、乙方必须对其所雇之装修施工单位的施工人员的行为负责并加以管理、约束。四、丙方的义务:1、材料、工具等物品由乙方施工单位实施保管、看护和保护,若有损坏责任自负。2、丙方施工期间,其人身安全、工伤事故、相关第三者责任保险等均由丙方自行负责,与甲方无关。3、丙方在施工过程中不得改动智能化系统、消防系统、煤气管道的位置和功能,如确实需要改动,请联系专业公司进行施工,所需费用自理。户内煤气管严禁暗埋。五、收费标准1、乙方申请装修住宅,应预缴装修质量保证金2000元,装修施工队预缴装修质量保证金2000元(自装者由乙方另交1000元质量保证金)。该项装修质量保证金在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满三个月后即按有关规定退还。2、装修垃圾清运费:按房屋建筑面积3元/㎡计收。

2024-05-27 回答

首先要搞清楚规划许可的范围和现在实际更改后的情况。另外需要确属落实许可范围是否经过了政府部门的修改审批或者后补审批。可销售住宅和实际销售面积的差距在那里?这要落实清楚。赔偿要看给你们造成的实际损失情况。

2024-05-27 回答

租赁农村集体土地来修建厂房需要政府审批。集体土地是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租赁这样的土地,必须经村委会同意,并经土地管理部门审批。个人才能租用农村集体土地建造的厂房。个人还需要签订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及相关审批手续。中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土地的所有制形式包括国家所有(全民所有)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二种形式。农村的土地,除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或已依法征收的外,农民使用的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都属于集体所有。个人不能擅自处理。

2024-05-27 回答

递资料后十五个工作日后。找经常过户的中介朋友催会加快一两天。是政府部门设定的完成时间,要政府部门自己规定减工作日,才能减少

2024-05-27 回答

-1-商铺装饰装修管理协议甲方: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乙方:(业主或租户)丙方:(装饰公司)为规范商铺装修的管理,有效地制止违章装修行为,保障商铺的整体结构安全和外观统一,保证小区环境的清洁,维护居民的正常生活秩序,根据国家、建设部和焦作市房地局、市消防部门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小区的实际情况,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特制定此协议。一、管理权限和责任范围1、凡在本管理公司接管的物业区域内的装修施工队,都必须按本协议的规定进行装修,服从统一管理。2、甲方对装修方案的审批,并不代表对方案中的技术参数的认可,同时甲方对方案中所选设备、材料及其性能不负任何责任。3、乙方应对单元装修完工后的情况负责,即使按审批方案完工后发现任何系统的情况变坏,甲方将不负任何责任。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1、审验乙方所委托的装修施工单位的资格(装修施工单位需要提供公司资质,消防许可证、营业执照、设计资质、施工消防许可证、税务登记等证照复印件),申报的装修设计图纸复印件、预算及有关手续,对不符合装修管理要求的设计方案提出修改意见,直至达到《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焦作市室内装修管理办法》等装修管理的要求;审批完后,将装修申请表、施工图纸资料和相关证件复印件归档保存。2、按照焦作市相关标准收取装修垃圾清运费等费用;预收并保存业主、装修施工单位的装修质量保证金;发放《装修许可证》,办理《施工人员出入证》,通知业主开始装修。3、要求乙方严格按审批的图纸施工,有权对装修过程进行监督。4、按照国家及地方法规对施工单位存在的违规现象,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条令、条例或办法进行处理。〈二〉甲方的义务1、甲方在接到乙方装修申请或竣工验收申请后,在三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2、提醒装修人与装修企业按《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签订装修合同和装修质量保修协议。3、物业管理公司在施工中的管理不对装修质量负责,只是为了给小区营造一个安全、温馨、和谐的社区环境,保护业主的公共利益。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在进场施工前,需将商铺招牌、广告位、空调安装等设计方案连同业主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送至政府相关部门报批。-2-2、乙方装修商铺除严格遵守本协议之外,必须向甲方申报、填写《装修申请表》,如实填报装修项目、范围,提供装修方案、施工图和施工单位名称、联系电话等。经审批后,即可办理入场施工手续。对于工程量较大或容易损坏房屋结构及公共设施的装修工程,由乙方自行上报消防、国土、建设等政府部门审批。3、乙方在申请的同时须出示施工单位的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放的个体装饰装修从业者上岗证书,验原件、交复印件并加盖公章。4、乙方在装修过程中如需增加装修范围或延期装修的,须到管理公司重新申报审批,方可施工。5、乙方需在建筑物防火分区内吊顶、隔墙装修的,高层超过50平方米装修面积、低层超过100平方米,装修单位必须将工程的有关防火设计图纸和资料,送消防局防火科审核,取得合格证后,方可施工。6、为避免装修期发生意外而造成损失,建议业主要求施工单位购买保险(含工程险、第三责任险、业主财产险)。7、乙方在装修过程中,不得改变或损坏原有房屋的结构、外观及公共设施,不得改变房屋及配套设施的使用功能。乙方对房屋本体自用部位及设施(如楼地面、内墙面、天棚等)进行装修时,楼地面不得凿到原结构层,只允许凿毛;不得随意增加楼地面静荷载(如增厚混凝土地坪或增砌地面砖墙等);如需加高地面则只能用轻质材料(如膨胀珍珠岩砖、燃渣、木料等)。不得超负荷吊顶、安装大型灯具及吊扇;不得刨凿顶棚;装饰材料必须是难燃、不燃的,否则须做防火处理;固定的家具亦须作防火处理。8、乙方不得安装外置防盗网、不得随意改动外门窗、不得在房屋外立面的门窗处放置、粘贴有碍观瞻的广告等物品;不得在楼顶安装太阳能热水器;不得私自打空调孔洞,须在甲方指定的位置安装空调,按原设计的排水管排放冷凝水。9、乙方在二次装修中打眼、打孔不得破坏防水层、暗敷水管、强弱电线、保温层。10、乙方不得擅自改动或损坏房屋的柱、梁、承重墙、上下水管道、管道井、烟道、供电主干线路、通讯线路、屋面防水隔热层、消防设施等所有共(公)用或毗连的部位及设施。11、乙方室内线路(电话、有线电视、智能系统、配电等),家电总用电容量不得超过额定负荷的容量,线径容量必须大于用电负荷,线路须套管暗敷;拆除隔墙时注意原墙内强、弱电线;接线处须留有检查口,空调电线、一般插座线和照明线须分开。12、乙方不得私自改动和接用燃气管道,如需改动须向燃气公司申报;热水器必须由专业技术人员安装,只能安装电热水器和强排式燃气热水器,排烟孔安装在管理公司指定的位置。13、乙方有责任和义务督促装修施工队遵守装修管理规定,缴纳赔偿金及违约金。14、乙方必须对其所雇之装修施工单位的施工人员的行为负责并加以管理、约束。四、丙方的义务:1、材料、工具等物品由乙方施工单位实施保管、看护和保护,若有损坏责任自负。2、丙方施工期间,其人身安全、工伤事故、相关第三者责任保险等均由丙方自行负责,与甲方无关。3、丙方在施工过程中不得改动智能化系统、消防系统、煤气管道的位置和功能,如确实需要改动,请联系专业公司进行施工,所需费用自理。户内煤气管严禁暗埋。五、收费标准1、乙方申请装修住宅,应预缴装修质量保证金2000元,装修施工队预缴装修质量保证金2000元(自装者由乙方另交1000元质量保证金)。该项装修质量保证金在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满三个月后即按有关规定退还。2、装修垃圾清运费:按房屋建筑面积3元/㎡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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