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档商品房的房产税是多少新的标准是什么?



				
				
仟木源家居
39629 次浏览 2024-05-11 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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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回答 (4条回答)

2024-05-11 回答

高档商品房的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扣除比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税法规定的减除幅度内自行确定。这样规定,既有利于各地区根据本地情况,因地制宜地确定计税余值,又有利于平衡各地税收负担,简化计算手续,提高征管效率。

2024-05-11 回答

自今年1月1日起,重庆高档住房应税价格开始执行新标准,应税价格起点由2012年的12152元/平方米提高为12779元/平方米,较去年提高627元。 重庆市于2011年1月28日和上海一起在全国率先启动个人住房房产税征收试点工作,试点区域为渝中区、江北区、沙坪坝区等主城九区。根据重庆市出台的个人住房房产税征收管理实施细则,房产税征收对象为:主城区个人拥有的独栋商品住宅和高档商品住宅,其中高档商品住宅指建筑面积交易单价达到上两年主城九区新建商品住房成交建筑均价2倍(含2倍)以上的住宅。 据了解,2012年重庆主城区新建商品住房成交建筑面积均价为6389元/平方米,2011年的建筑面积成交均价为6390元/平方米。按照上述对高档商品住宅的定义,主城九区2011年与2012年新建商品住房建筑面积均价的2倍即为12779元/平方米。也就是说,2013年在重庆新购住宅,建筑面积均价在12779元/平方米及以上的,要缴纳个人住房房产税。

2024-05-11 回答

高档商品房的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扣除比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税法规定的减除幅度内自行确定。这样规定,既有利于各地区根据本地情况,因地制宜地确定计税余值,又有利于平衡各地税收负担,简化计算手续,提高征管效率。

2024-05-11 回答

重庆作为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试点,向个人房产征收房产税。重庆主城九区内存量增量独栋别墅、新购高档商品房、外地炒房客在重庆购第二套房,被征收房产税,其税率为0.5%-1.2%。对个人拥有的独栋商品住宅,个人新购的高档住房,在重庆市同时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个人新购的第二套(含)以上的普通住房征收房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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