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有哪些利息是多少?



				
				
越来越有感觉
2401 次浏览 2024-05-20 提问
96

最新回答 (5条回答)

2024-05-20 回答

太原住房公积金贷款指南 ??
贷款条件
借款人申请贷款,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按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申请贷款前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以上,且借款人及其配偶均无住房公积金贷款债务、未向其他公积金借款人提供过贷款担保或辅助借款。
(二)、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和装修城镇自住住房的房屋所有权人或购买公有住房的房屋使用权人以及与房屋所有权人或房屋使用权人共同居住的直系亲属;
(三)、有稳定的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四)、具有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和装修自住住房的有关手续及土地、建设、规划等部门的批准文件和规定比例的自筹资金;
(五)、提供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且管理中心认可的担保;
(六)、其他规定条件。
希望对你有帮助

2024-05-20 回答

太原住房公积金贷款指南 ??
贷款条件
借款人申请贷款,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按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申请贷款前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以上,且借款人及其配偶均无住房公积金贷款债务、未向其他公积金借款人提供过贷款担保或辅助借款。
(二)、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和装修城镇自住住房的房屋所有权人或购买公有住房的房屋使用权人以及与房屋所有权人或房屋使用权人共同居住的直系亲属;
(三)、有稳定的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四)、具有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和装修自住住房的有关手续及土地、建设、规划等部门的批准文件和规定比例的自筹资金;
(五)、提供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且管理中心认可的担保;
(六)、其他规定条件。
希望对你有帮助

2024-05-20 回答

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及办理程序(太原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及办理程序住房公积金提取是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按照规定把自己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取出来的行为。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具有限制性,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职工所在单位和职工本人每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二)符合《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7、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其中:第1、5、6条属于部分提取;第2、3、4、7条属于销户提取。购买是指职工买下住房,拥有所购住房的所有权,住房可以是公有住房、商品房、经济适用房以及二手房等。建造是指城镇居民经房地产管理机关、城市规划管理机关等部门批准建造住房。翻建是指对住房全部拆除、另行设计、重新建造住房。大修是指需要牵动或拆换住房部分主体构件,但不需要全部拆除住房。注:装修、装饰、中修、小修、偿还住房装修贷款等行为不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购买公有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时,所需条件、资料:
(一)条件:
1、提取人和所在单位的公积金按月足额缴纳;
2、《房屋所有权证》发证日期或公房出售审核日期距提取日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
3、提取人为房屋所有者本人或配偶。
(二)资料:
1、已领取《房屋所有权证》(一年以内),需提供:
1、《房屋所有权证》;
2、若配偶提取,需提供《结婚证》;
3、提取人身份证;
4、经办人需提供身份证。
2、尚未领取《房屋所有权证》,但已经房地局评审事务所评审(一年以内),分类为:⑴购买公有住房,需提供:①《太原市房改住房出售审批表》;②《太原市职工购买公有住房花名登记表》;③提取人身份证;④经办人需提供身份证。⑵调购公有住房,需提供:①《太原市房改住房出售审批表》;②《太原市职工(或单位)购买职工出售所购公房登记表》;③提取人身份证;④经办人需提供身份证。⑶标准价补交成本价,需提供:①《太原市职工按成本价补交房价款审批表》;②《太原市职工按成本价补交房价款花名登记表》;③提取人身份证;④经办人需提供身份证。注: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及A4纸复印件。

2024-05-20 回答

为促进住房消费,8月1日起,太原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政策再次放宽,这是本年度的第二次调整。据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购房贷款额度由目前的80万元提高到100万元,申请人贷款年龄放宽至65岁,亲属买房可互相提取公积金。据介绍,此次调整后,职工购房贷款额度由目前的80万元提高到100万元;装修贷款额度调整为:70平方米以下20万元,70(含70平方米)至120平方米40万元,120(含120平方米)平方米以上60万元。以上价格,来源网络,仅供参考!

2024-05-20 回答

一、 ??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需满足以下条件:
 
  
(一)借款人属山西省范围内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且在申请贷款之日前逐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达6个月以上(含6个月)。
??
  
(二)借款人及其配偶均无我中心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债务。
??
  
(三)具有中心认可的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装修自住住房及偿还商业银行购房贷款等用于自住住房消费的证明。
??
  
(四)借款人须有稳定的收入和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月还款额不得超过其所提供家庭收入的50%;家庭收入可采用增加辅助还款人的方式补充。
??
  
(五)能够提供中心认可的贷款担保。
??
  
(六)借款人信誉相对良好。
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到您。

相关问题

页面运行时间: 0.066342115402222 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