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装修导航类表 >安徽省住房补贴怎么领取

“安徽省住房补贴怎么领取”

安徽省,领取,住房补贴
    • 2024-05-25
      你好,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职工申请支取住房货币补贴,引导按以下程序办理: (一)申请时间及支取额度 1.购买自住住房的,属一次性付款购买的,在付清房款后一年内提出申请,以后每半年支取一次,累计支取额不得超过实际支付的购房款;属按揭购房的,在还款期内提出申请,以后每半年支取一次,累计支取额不得超过实际支付的首期房款及贷款本息之和。 2.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应当在批文有效期内提出申请,只能申请支取一次,支取额不能超过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费用。 3.租房自住的,应当在租赁合同期内提出申请,以后每半年支取一次,每次支取不得超过半年实际支付的租金总额。(二)提取住房补贴的程序 1.符合上述规定的员工到派驻运营财务领取并填写《住房货币补贴支取申请表》及《取款通知书》,由单位核实并加具公章及印鉴后,持有关证明材料到开户银行办理支取手续。 2.购买自住住房、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租房自住需多次支取的,办理第一次审核后,由开户银行发给《广州市住房货币补贴支取登记证》,以后凭《广州市住房货币补贴支取登记证》、《住房货币补贴支取申请表》及《取款通知书》,由单位核实并加具公章及印鉴后到开户银行办理支取手续。
    • 2024-05-23
      一、单位在人事制度改革后,对人事关系放在人才交流中心的聘用人员,可比照正式职工实行住房补贴。二、辞职、停薪留职、买断工龄、退养回乡安置等不在岗位的人员,不再实行住房补贴。三、退休后异地安置,工资在原单位发放和因机构改革内退人员应实行住房补贴。四、军队干部在部队已领取住房补贴且未达标的按地方标准予以补齐,达标的不再发放住房补贴。五、个人在购私房时,单位曾补贴过部分购房款,对补贴超过享受住房补贴标准的,不再发放住房补贴。六、居住父母租用的公房,父母双方去世后房屋已拆迁,子女又领取拆迂补偿费的,不再发放住房补贴。七、单位住房补贴没开始时,职工职级(职称)。发生变动的可按当年的住房补贴发放标准予以补贴;单位住房补贴后,职工职级(职称)发生变动的,可分段计发住房补贴。八、夫妻双方购房,后又调整换购房时,夫妻离异由一方购买,另一方应视为无房户,可享受住房补贴。九、按标准价购房的职工,必须将已购房过渡全部产权后,方可享受住房补贴。 十、单位奖励职工的住房,职工仍可享受住房补贴。十一、已购买经济适用房的职工,可享受住房补贴。十二、货币化补贴后,房租补贴继续发放。十三、职工领取住房补贴后,可在本地或外地购买商品房。十四、工龄补贴按职工1 9 9 3年以前实际工龄计算。1999年1月1日后按月计发补贴的按实际工作年限发放。十五、居住集体宿舍的职工视同无房户发放住房补贴,发放后必须将集体宿舍退回产权单位。十六、从1999年1 0月1 8日起(皖直房组字[1999]O 3号印发之日),因轮候原因死亡的,继承人可代为领取住房补贴。仅供参考
    • 2024-05-21
      一、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应申报的材料符合提取条件的职工,应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经缴存单位审核同意后,持以下相关材料到省直中心办理提取手续。  二、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①失业证或终止劳动关系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  ②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③住房公积金存折。  具体版本如下:第四章提取和使用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第二十五条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相关问题
  • 农村住房补贴领取不到怎么举报

    4个回答11个关注 2018-06-21

    有补助,只是没有统一标准。   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三部门《关于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的指导意见》中提出,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以农民自筹为主,中央和地方政府补助为辅,并通过银行信贷和社会捐赠等多渠道筹集。   至于补助标准,各地要从当地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财力状况的实际出发,参考农村危房改造方式、成本需求和补助对象自筹资金能力,合理确定补助标准。中央补助标准为每户平均5000元。各地可在确保完成改造任务的前提下,结合翻建新建、修缮加固等不同情况自行确定不同地区、不同类型的分类补助标准。   在此基础上,对东北、西北和华北等三北地区试点范围内农村危房改造建筑节能示范户每户再增加2000元补助,补助

热门专题

页面运行时间: 0.18289995193481 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