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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申请经济适用房条件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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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04-30
      2015年成都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包括:经济适用房申请者的家庭年收入在5万元以下;经济适用房申请人的原有住房面积人均不超过16平米;另外,经济适用房申请者的家庭成员中必须要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拥有成都市五城区(含高新区)正式户口。而对于属于成都市农村户口的务工人员来说,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还包括经济适用房申请者家庭人口两人(含两人)以上,主申请人在务工所在地的城镇缴纳有综合社会保险或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经济适用房申请者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城镇无城市自有产权住房(包括“新居工程”的安置房)。
    • 2024-05-01
      1、五城区(包括高新区)正式户口; 2、家庭年收入在规定的中等偏低收入线(家庭年收入3.8万元)以下的; 3、无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6平方米以下; 4、未租购公有住房或者其他政策性住房(包括解困房、安居房、广厦房、经济适用住房、集资建房等)。
    • 2024-04-27
      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家庭成员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不包括集体户口),家庭成员之问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者抚养关系;  (二)家庭收入符合市人民政府规定的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  (三)无房家庭或者现住房面积低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  经济适用住房可优先出售给符合上述条件的低收入家庭中的无房户、被拆迁户以及残疾人、市级以上(含市级)劳动模范家庭。  本市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的家庭人均收入标准为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80%以下,家庭人均住房面积标准为上年度人均住房建筑面积60%以下,具体标准由市房管部门拟订,报市入民政府批准后,每年向社会公布。  目前仍在执行的标准为:  家庭现住房人均住房面积(建筑面积)低于本市城区居民人均住房面积(16平方米/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本市城区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24元/人)  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须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一)收入证明。各家庭成员由所在单位提供收入情况约证明。失业人员提交劳动保障部门或社区居委会出具的失业证明;低保人员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证明;自由职业人员由本人提供收入情况的说明。  (二)住房情况证明。丝位或者房管部门出具的现有住房证明或者现住房产权证、住房租赁合同。被拆迁户出具拆迁协议原件(留复印件)。无房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三)户籍证明和身份证明。  (四)婚姻状况证明。  (五)共同申请家庭成员的赡养、抚养或者扶养证明(单身人士除外)。  属于残疾人或市级以上(含市级)劳动模范的,还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家庭申请经济适用住房的,全体成员为共同申请人,应当推举一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员作为申请人代表。单身人士申请经济适用住房的,本人为申请人。  申请人代表和单身申请人(以下合称申请人)应当持规定的资料,向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申请核准购房资格,并签署同意接受住房和经济状况核查且核查结果予以公示的书面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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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都申请经济适用房需要什么条件?

    4个回答11个关注 2018-06-21

    一、经济适用住房保障对象收入线由家庭年收入40000元调整为家庭年收入50000元。 二、低保家庭廉租住房租赁补贴标准由12元/平方米调整为14元/平方米。 三、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租赁补贴标准调整为:人均承租住房面积在16平方米以上、19平方米(含19平方米)以下的,租金补贴标准由9元/平方米调整为11元/平方米;人均承租住房面积在19平方米以上、22平方米(含22平方米)以下的,租金补贴标准由8元/平方米调整为10元/平方米;人均承租住房面积在22平方米以上、24平方米(含24平方米)以下的,租金补贴标准由7元/平方米调整为9元/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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