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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阳经济适用房补贴方法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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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06-06
      常州市市区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申请指南 一、补贴对象 符合我市市区(钟楼区、天宁区、戚区、新北区、武进区)经济适用住房申购条件的保障对象,必须同时符合以下四个条件: 一在本市实际居住,且具有市区(武进区、新北区、钟楼区、天宁区、戚墅堰区)城镇常住户口3年以上; 二已婚(含离异或丧偶并带未成年子女且拥有监护权)或年龄在35周岁以上的单身未婚家庭; 三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8平方米(含); 四家庭人均月可支配收入在1440元(含)以下。 二、补贴标准 2009年补贴标准为每户8万元。 三、房源保障 由市房产管理部门在市区普通商品房开发项目中筹集房源,建立市区经济适用住房房源信息库,定期发布,提供给经济适用住房保障对象选购。 四、实施程序 一申请登记。申请家庭凭身份证、住房情况证明等相关材料到申请人户籍所在地的区住房保障办公室申请登记,如实填写《常州市市区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申请审核表》,并按《审核表》的要求到相关部门签章。 二审核发证。天宁、钟楼、戚区的申请家庭经走访调查并初审后进行社区公示。经初审或社区公示不符合申请条件的,所在区住房保障办公室通知申请家庭并说明不予受理的理由。公示无异议的由市房产管理局会同有关部门对申请家庭提供情况进行复审,对复审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予以登报公示,公示期为7天。自收件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对公示无异议的申请家庭,由市房产管理局发给《常州市市区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资格认定书》,并建立申领货币补贴家庭(个人)档案。 武进、新北区申请家庭的申请、审核、公示、发证、建档由所在区负责。金坛、溧阳参照执行。 三自主购房。领取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资格认定书的保障对象,应在发证之日起3个月内在市区(含武进、新北区)范围内自主选择购买新建成套普通商品房一套。3个月内未购买住房的,补贴资格认定书作废,今年不再享受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政策。 四发放补贴。天宁、钟楼、戚区的申请家庭,由开发建设单位填写《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资金发放申请表》,并提交购房人身份证复印件、《常州市市区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资格认定书》、《经济适用住房买卖合同》、《申领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授权委托书》到市房产管理局办理补贴发放手续。市房产管理局对提交材料核准收件后,将补贴资金拨付至开发建设单位指定的银行帐户。开发建设单位应在出具的购房发票备注栏中注明货币补贴金额。 武进、新北区申请家
    • 2024-06-11
      经济适用房政策性补贴金额标准为每平方米建筑面积460元。而且补贴对象实际购房建筑面积低于补贴建筑面积标准的,按实际购房建筑面积计算补贴款;实际购房建筑面积高于补贴建筑面积标准的,按补贴建筑面积标准计算补贴款。
    • 2024-06-11
      《办法》规定,符合条件的家庭,可以持《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资格认定书》,于3个月内选购本市国有土地上成套商品住房或者存量住房1套。3个月内未购买住房的,该认定书失效。利用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资金购买的住房应当为成套住宅(成套住宅是指由卧室、起居室、厨房、卫生间等组成,可供1户使用的房屋),不得购买平房、旱楼、地下室、阁楼等。  购买的住房建筑面积应当在90平方米以下(含90平方米)。购买的住房单价不高于普通住宅价格,总价应当大于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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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常州经济适用房补贴

    4个回答11个关注 2018-06-21

    条件是: 常州市市区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申请指南 一、补贴对象 符合我市市区(钟楼区、天宁区、戚区、新北区、武进区)经济适用住房申购条件的保障对象,必须同时符合以下四个条件: 一在本市实际居住,且具有市区(武进区、新北区、钟楼区、天宁区、戚墅堰区)城镇常住户口3年以上; 二已婚(含离异或丧偶并带未成年子女且拥有监护权)或年龄在35周岁以上的单身未婚家庭; 三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8平方米(含); 四家庭人均月可支配收入在1440元(含)以下。 二、补贴标准 2009年补贴标准为每户8万元。 三、房源保障 由市房产管理部门在市区普通商品房开发项目中筹集房源,建立市区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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