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装修导航类表 >征收房屋补偿多少

“征收房屋补偿多少”

征收,补偿,房屋
    • 2024-06-05
      征收房屋补偿有什么标准规定吗?一般征收房屋哪种补偿高,有谁了解相关方面的内容
    • 2024-06-08
      好像各地方度吧一样的吧!
    • 2024-06-03
      一、集体土地和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拆迁,两者补偿标准是不一样的。集体土地房屋拆迁一般按家庭人数和人均面积;国有土地房屋(私房)拆迁按产权面积,按人数无关。二、拆迁补偿标准不重要,关键是安置房的价格是否与拆迁房的价差不大,否则补偿标准再高也没有意义。如:旧房折迁每平方给拆迁户1万平米已经够高了吧?但开发商卖给拆迁户安置房的价格却是每平米3万元,这就要求拆迁户每平方还要交2万元。所以拆迁补偿标准要与安置标准联在一起。三、全国各地拆迁方法基本相似,但补偿具体数额不一样,即便同一个县城也会因为地块所处位置不同,补偿标准有所不同。所以在网上问不到补偿标准,只能向当地拆迁管理办公室了解。
    • 2024-06-08
      这个价格是有高有低的,一般根据你想买的这个品质怎么样,一个看质量,品种,价格,和大小。一般的价格区间在1000多元到2000多元左右
    • 2024-06-07
      按照农村集体土地上房屋征地拆迁的补偿办法是重新给一块地让你建房,符合政策的,问题出在补偿款应该是房屋的重置价减拆旧,重置价就是在当地重建这样的房子需要多少钱就补偿多少钱,再减一点拆旧。理论上不一定少补偿你的钱了,你的房子说不定就值这么多钱,但是农民的被动拆房子,拆了房子不可能再盖与之前老房子完全一样的房子,肯定要建得好一点,条件好人家有钱补贴建房,条件差的人家把积蓄全部贴上去也不一定够建房,这种情况你上项目就让农民遭罪了,人家养命钱贴上去还不够你要人家怎么办呢?中央一再强调拆迁不能增加老百姓的负担,所以村集体经济组织要出面解决这个问题。
    • 2024-06-06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可能将替代现行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但该新条例还未正式颁布实施。国务院法制办1月29日在其官方网站全文公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征求意见稿共五章四十一条,分别对适用范围、征收程序、征收补偿、关于非因公共利益的需要实施的拆迁等问题予以了明确规定。  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以在2010年2月12日前,通过以下三种方式提出意见:(一)登陆“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网址:www.chinalaw.gov.cn), 通过网站首页左侧的《法规规章草案意见征集系统》,对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北京市1750信箱(邮政编 码:100017),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征求意见”字样。(三)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 至:fwzs@chinalaw.gov.cn。  以下为征求意见稿全文: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征求意见稿)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
相关问题
  • 房屋征收补偿多少?国家农村宅基复垦补偿多少?

    4个回答11个关注 2018-06-21

    房屋征收指的是由房屋征收部门,通常是在政府城建部门摸底立项的基础上,对居民的居住房屋的土地使用权的有偿回收。房屋征收是决定政府根据公共利益的需要,对公益项目需要使用的土地范围内的房屋予以征收,那么房屋征收补偿多少?国家农村宅基复垦补偿多少? 房屋征收补偿多少? 1、集体土地和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拆迁,两者补偿标准是不一样的。集体土地房屋拆迁一般按家庭人数和人均面积;国有土地房屋(私房)拆迁按产权面积,与人数无关。 2、拆迁补偿标准不重要,关键是安置房的价格是否与拆迁房的价差不大,否则补偿标准再高也没有意义。如:旧房折迁每平方给拆迁户1万平米已经够高了吧?但开发商卖给拆迁户安置房的价格却是每平米3

  • 青岛市房屋征收货币补偿最少多少面积

    4个回答11个关注 2018-06-21

    《青岛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自今年7月28日公布执行后备受市民关注。28日,青岛市举行新闻发布会对《条例》进行详细解读,修改后的对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工作进行了积极革新和有益探索。据悉,修改前的《青岛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于2013年5月1日正式施行。近年来,由于政府部门职责调整,《山东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和国土资源部《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出台,以及房屋征收一些具体情况的变化,使得《条例》需要做相应的修改。作为最受市民关注的焦点,修改后的《条例》新增了超期临时过渡补助费和停产停业损失补偿金的标准。据悉,青岛市现行的住宅过渡费标准是30元每月每平方米,超

  • 遇到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多少算合理

    4个回答11个关注 2018-06-21

    买卖双方当事人对于市、区、县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作出的不予过户决定有异议,可向市房地局申请行政复议,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办理房屋产权过户的手续和费用:1、5年内的房屋过户,需要由卖方交纳个人所得税。5年以前的不需交。2、第一次过户要交纳1.75%的讫税(财政部门收取)3、6元/平方米的手续费(房管局收)4、房屋评估费按评估后总价的5‰收(评估事务所收)5、公证费最高300元

  •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4个回答11个关注 2018-06-21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已经2011年1月19日国务院第141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   第三条 房屋征收与补偿应当遵循决策民主、程序正当、结果公开的原则。   第四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市、

  •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有哪些内容 有哪些相关的规定

    4个回答11个关注 2018-06-21

    要看征收补偿条例面搜索看看给北京做参考北京市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土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意见通知京政发〔2011〕27号各区、县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现《北京市土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意见》印发给请认真遵照执行北 京 市 民 政 府二〇五月二十七北京市土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意见规范本市土房屋征收与补偿维护公共利益保障征收房屋所权简称征收合权益依据《土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务院令第590号简称《征收补偿条例》结合本市实际提实施意见:、市政府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工做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工作指导监督完善相关工作机制区县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区县房屋行政管理部门本区县房屋征收部门负

  •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实施细则

    4个回答11个关注 2018-06-21

    您所说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实施细则》应该是湖南正旺律师事务所李湘芬律师于2011年1月30日对国务院发出的建议,而正式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实施细则》国务院还没有颁发呢。   PS:其建议的内容如下:   建议国务院尽快出台《〈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实施细则》   湖南正旺律师事务所 李湘芬律师   2011年1月21日,国务院令第590号公布实施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以下简称新征收条例)存在诸多漏洞和重大问题,应当由国务院尽快出台《〈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实施细则》,进一步完善、明确、规范相关内容。现提出以下建议,请国务院参考。   

  • 关于集体所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4个回答11个关注 2018-06-21

    意思就是说,集体土地使用权在房屋被征收后必须放弃住宅,接受房屋征收,因为土地使用权被收回,第二同房同价的原则,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进行评估,这句话个人感觉有毛病。集体土地正常情况下应该先给予补偿土地剩余的钱,因为集体土地必须转为国有土地,然后把集体土地剩下的使用年限补偿完后,接着按市场价评估给予补偿。

  • 贵州省房屋征用补偿标准是多少

    4个回答11个关注 2018-06-21

    占用农村住房的补偿一般按地上附着物进行补偿,贵州省第二十八条规定:“被征用土地上的树木、房屋及其他附着物的补偿标准,由县级人民政府拟定,报上一级

  • 房屋征收补偿多少

    4个回答11个关注 2018-06-21

    一、集体土地和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拆迁,两者补偿标准是不一样的。集体土地房屋拆迁一般按家庭人数和人均面积;国有土地房屋(私房)拆迁按产权面积,按人数无关。 二、拆迁补偿标准不重要,关键是安置房的价格是否与拆迁房的价差不大,否则补偿标准再高也没有意义。如:旧房折迁每平方给拆迁户1万平米已经够高了吧?但开发商卖给拆迁户安置房的价格却是每平米3万元,这就要求拆迁户每平方还要交2万元。所以拆迁补偿标准要与安置标准联在一起。 三、全国各地拆迁方法基本相似,但补偿具体数额不一样,即便同一个县城也会因为地块所处位置不同,补偿标准有所不同。所以在网上问不到补偿标准,只能向当地拆迁管理办公室了解。

  • 国有土地止房屋征收与补偿夈例第二十四条规定

    4个回答11个关注 2018-06-21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第三条 房屋征收与补偿应当遵循决策民主、程序正当、结果公开的原则。第四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以下称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市、县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和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分工,互相配合,保障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顺利进行

热门专题

页面运行时间: 0.07096791267395 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