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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代取住房公积金可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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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05-20
      最好是自己去,如果要别人代取的话,需要委托书,要去公证处办理的。
    • 2024-05-21
      可以的哦,不过有时间的话最好还是自己去,这样还方便一点,代取需要的各种手续很多,有的还要收取委托费用。
    • 2024-05-22
      原则上不能代取公积金,有特殊情况的,代取人需知晓公积金卡密码,取得被取人的全套证明原件(包括身份证)及本人签署的委托书,同时需提供代取人身份证,方能代取公积金。。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住房公积金制度实际上是一种住房保障制度,是住房分配货币化的一种形式。住房公积金制度是国家法律规定的重要的住房社会保障制度,具有强制性、互助性、保障性。单位和职工个人必须依法履行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义务。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以及单位为其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实行专户存储,归职工个人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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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兰州市西固区在哪取住房公积金

    4个回答11个关注 2018-06-21

    兰州市西固区提取住房公积金是在兰州市西固区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的。单位地址在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庆阳路486号。 依据《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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