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提取住房公积金要什么条件?



				
				
专属兔兔的
10822 次浏览 2024-05-17 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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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回答 (3条回答)

2024-05-19 03:05:58 回答

你好  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条件有这些: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在行为发生后一年内提出申请);
2。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还贷期间每年可提取一次,提取间隔365天以上,提取金额不超过当年还贷本息额);
3。租赁廉租房、公租房的,或租赁其他住房,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15%的;
4。退休的;
5。职工死亡的;
6。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7。丧失劳动能力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8。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在市外就业(工作调到市外)的;
9。发生危重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每年提取金额不超过当年医保个人自付金额)。

2024-05-19 03:05:58 回答

一、办事程序:
   职工填报《杭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缴存单位审核同意盖公章(托管职工持托管户手册不需盖章)→    提供相关材料(见提取指南)到中心提取审核窗口办理    →    中心审核同意后    →      职工选择卡折转账提取的,提取审核窗口办结即可;职工选择银行存单提取的,到银行兑付窗口签收银行定期存单。
   二、相关材料:
   1、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自备):
   (1)离休、退休(退职):离休、退休(退职)证书(或职工退休(退职)基本养老金审批核定表)。
   (2)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①劳动部门出具的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证明、②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3)本市户口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5年或者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5周岁: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4)非本市户口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在本市重新就业:①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②户口簿。
   (5)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杭州市困难家庭(低保、特困、困难)救助证。
   (6)出国、出境定居:①护照、②户籍注销证明或国(境)外定居证明。
   (7)职工死亡或宣告死亡:①继承人或受遗赠人身份证、②继承或遗赠公证书等有效司法证明。
   2、身份证件:
   (1)本人提取: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委托单位经办人提取:①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②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3)委托直系亲属(指父母、配偶、子女)代为提取:    ①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②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③有效亲属关系证明(如结婚证、同一住址的户口簿或派出所出具的关系证明)。
   (4)委托其他人提取:①本人身份证复印件,②受托人身份证原件,③委托提取公证书原件。
   (5)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提取:继承人或受遗赠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且所有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必须到中心现场办理提取手续。
   三、提取额度:
   1、提取金额为截止办理当月的个人账户余额(本息余额)。
   2、职工申请办理住房补贴提取业务的,参照执行,提取额度与住房公积金合并计算。
   四、办事期限:即时办理,情况特殊需核实的,3个工作日内告知处理结果。

2024-05-19 03:05:58 回答

1、到中介开租房合同,然后到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提取手续;
2、辞职返乡,直接提取公积金中的余额,并销户;
3、购房协议达成后,使用购房合同或者房产证,到杭州的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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