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了解了解公积金能全取吗?



				
				
华尔街学徒工
20627 次浏览 2024-04-29 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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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回答 (3条回答)

2024-05-01 22:06:06 回答

离职、退休、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出境定居、死亡或宣告死亡的情况下可以将住房公积金全额提取,流程手续分别如下:
1、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并领取《失业证》的。提交《失业证》及身份证等。
2、外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交单位出具的辞职证明、身份证等。
3、离休、退休的需提交离休、退休证,身份证,住房公积金卡。
4、职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合同的。提交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外,还应提交市级医院证明、劳动能力鉴定证明或《残疾人证明》其中一项。
5、工作调离、户口迁出本市、出境定居的。提交人事、劳动部门的调令、市公安局户口管理部门出具的户口迁移证明、出境定居证明等。
6、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提交相关证明(死亡证明、法院宣告死亡的法律文书、继承人、受遗赠人公证书等),可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无继承人、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

2024-05-01 22:06:06 回答

您好,住房公积金可以全部取完!
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职工,可申请支取住房公积金。
  1、符合国家法定离退休年龄,并已办理离退休手续的职工。应提供的有效证明材料①离退休文件复印件或离退休证。②身份证复印件.③支取(申请书。
  2、职工在职期间去世,由继承人或遗赠人领取。应提供的有效证明材料:①死亡证明.②单位出具的继承人证明。③领取人的身份证复印件.④支取申请书。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本单位签订了终止劳动关系合同的职工。应提供的有效证明材料:①与本单位签订的终止劳动合同关系合同①身份证复印件③支取申请书。
  4、购买自住住房的职工。在购房合同签订一年内持下列有效证明材料提取住房公积金①购房合同②首次交款凭据③身份证复印件④支取申请书(夫妻双方支取须持结婚证)。
  5、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职工。城镇职工应提供的证明材料:①土地使用证书(近三年内发放)  ②身份证复印件③支取申请书(夫妻双方支取须持结婚证)。家在农村建房的职工应提供的证明材料①村委会、乡土地所及所在县级土地局出具的证明②身份证复印件①支取申请书。
  6、为偿还购房贷款的职工。支取住房公积金的有效证明材料:①贷款合同原件②贷款凭证原件⑦身份证复印件①支取申请书(夫妻双方支取须持结婚证)。
  7、出国定居的职工。应提供的支取住房公积金的有效材料:①出国定居的有效证明材料②单位出具的出国定居证明⑦身份证复印件④支取申请书。
  8、职工调动工作根据建金管[2005]5号文件第十二条之规定,职工调入另一设区城市工作,调入单位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帐户设立手续后,新工作地的管理中心应当向原来工作地管理中心出具新的账号证明及个人要求转帐的申请。原工作地管理中心向调出单位核实后,办理变更登记和账产转移手续;原账尸已经封存的,可直接办理转移手续,原则上采取转账方式,不能转帐的,也可以电汇或者信汇到新工作地的管理中心。调入单位未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原工作地管理中心可将职工账户暂时封存。职工在本地区范围在调动工作只能办理帐户转移手续。
二、公积金支取程序。
  1、在本单位财务部门开具支取申请书。
  2、在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手续审核。
  3、前往会计中心换开支票。
  4、携带支票前往指定银行取款。
希望能帮到您,望采纳

2024-05-01 22:06:06 回答

目前同一省内的公积金是可以通用的,跨省的公积金贷款目前全国只有四个城市支持,分别是武汉,南昌,合肥,长沙。具体可以电话咨询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工作人员!缴纳公积金的员工可以凭借购房合同原件,契税完税证明,不动产销售统一发票和身份证等资料去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公积金账户余额的。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原件与复印件一份。户口迁出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户口迁出证明、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符合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的职工到住房公积金开户银行领取并填写提取申请表,持有关证明材料到开户银行办理审核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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