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哈尔滨住房公积金代提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大旺旺。
45804 次浏览 2024-05-28 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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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回答 (3条回答)

2024-05-30 06:20:52 回答

一、  职工提取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和《住房公积金提取明细表》。
  配偶或同一户口直系血亲提取时,还须提供关系证明(结婚证或者户口簿)。
  他人代为提取的,还须提供代办人身份证。
  二、  非贷款购买自住住房的,还须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一)购买本市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公有住房以及拆迁安置住房等自住住房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以及全额购房发票或者契税完税证明;
  (二)购买外地商品住房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全额购房发票或者契税完税证明以及当地户籍证明或者工作证明。
  三、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还须提供《国有土地使用证》(《集体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购买建筑材料、施工费用发票以及《房屋所有权证》。
  四、  大修自住住房的,还须提供街道(镇)及其以上城建部门出具的大修证明、购买建筑材料、施工费用发票以及《房屋所有权证》。
  五、  贷款购买自住住房、偿还贷款本息的,还须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一)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提供《借款合同》。
  (二)偿还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本息,提供《借款合同》以及近期还款凭证。
  六、房租支出超出家庭收入25%的,还须提供同一户口家庭成员工资收入证明、租金交纳证明、房屋租赁管理机构登记备案证明以及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凭据。
  七、  自住住房纳入市政府棚改拆迁项目的,还须提供《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以及《搬迁验收单》。
  八、  单位解体、破产、废业的,还须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单位注销证明或原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批复文件。
  九、  调离本市或者户口迁出本市的,还须提供商调函或者户口迁出证明。
  十、  非本市户口、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还须提供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十一、  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满两年未再就业的,还须提供《黑龙江省就业失业登记证》。
  十二、  离休、退休的,还须提供离退休证或离退休审批表。
  十三、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还须提供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出具的证明以及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十四、  出境定居的,还须提供公安等有关部门签发的移民批准文件或定居国(地区)长期居住证明。

2024-05-30 06:20:52 回答

材料,一)《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和《住房公积金提取明细表》;
(二)申请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三)职工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应提交夫妻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四)职工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五)职工同户籍的家庭成员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应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024-05-30 06:20:52 回答

1、职工提取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  配偶或同一户口直系血亲提取时,还须提供关系证明(结婚证或者户口簿)。他人代为提取的,还须提供代办人身份证。
2、《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和《住房公积金提取明细表》;  
3、申请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4、职工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应提交夫妻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职工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职工同户籍的家庭成员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应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带着以上这些就可以了,希望可以帮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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