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取公积金有哪些条件?



				
				
sashimi女神
21915 次浏览 2024-05-21 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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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23 20:38:57 回答

其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并能按规定提供合法、有效证明的职工,可申请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达到国家法定离退休年龄,或已正式办理了离退休手续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六)支付自住房屋房租超出家庭月工资收入15%以上部分的;
  (七)正在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八)本人、配偶及其直系亲属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九)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十)连续失业两年以上,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本地区最低工资收入,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十一)职工在职去世,有继承人或受遗赠人领取的;
  (十二)职工为农业户口或非本市户口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再次,提取额度和次数:
  (一)属于上述提取条件中第(一)、(五)项提取情形的,账面留存最近三个月缴存额,取至百元位整数;
  属于上述提取条件中第(二)、(三)、(四)、(十)、(十一)、(十二)项提取情形的,公积金本息一次结清,同时注销职工个人账户;
  属于上述提取条件中第(六)项提取情形的,每年办理一次提取手续,在账面留存最近三个月缴存额前提下,提取额为(月租金-家庭月工资收入×15%)×12,提取至百元位整数;
  属于上述提取条件中第(七)项提取情形的,在职职工每年办理一次提取手续,提取时按账面余额留存十元及角分余额,提取至整数;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职工,提取时做销户处理;
  属于上述提取条件中第(八)、(九)项提取情形的,职工家庭应负担费用超出家庭成员公积金账户余额的,提取时按账面余额留存十元及角分余额,提取至整数;职工家庭应负担费用小于家庭成员公积金账户余额的,提取额不得超过应负担费用,提取至整数。属于第八项提取情形的,一年办理一次提取手续;
  属于第九项提取住房公积金  情形的,同一事项只办理一次提取手续。
  (二)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无个人住房贷款的,提取办理时限为自合同签定之日起或事项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只办理一次提取手续,超过时限不再受理;
  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和大修自住住房所需资金,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的,可提取其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仍不足的,在自愿资助的前提下,还可提取其子女或父母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累计提取总额不能超过购建房总价款。
  (三)职工偿还个人自住住房贷款的,职工及其配偶均可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贷款本息。每年可提取一次直至贷款结清为止。累计提取总额不得超过贷款本息和

2024-05-23 20:38:57 回答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职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合同的。  
4、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并领取《失业证》的。  
5、外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6、工作调离、户口迁出本市、出境定居的。

2024-05-23 20:38:57 回答

珠海公积金中心提取条件(部分提取)  
1、购房、自建、翻建、大修提取审批  
2、偿还购房贷款提取审批(包括非银行贷款)  
3、租赁住房的  
4、因患重大疾病的  
5、低保家庭子女读书的  
全额提取:  
第一,职工连续足额缴存满三个月,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房的,可提取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第二,租住公租房,可按照实际房租支出全额提取;  
第三,租住商品房,各地根据当地租金水平和住房面积确定提取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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