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住房公积金代缴靠不靠谱?



				
				
Nicole800328
61076 次浏览 2024-05-27 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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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回答 (3条回答)

2024-05-29 01:52:27 回答

代缴公积金非法,本单位满足补交条件,是可以为职工补交公积金的。
一、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条
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逾期缴存或者少缴。
对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并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报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可以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待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者补缴缓缴。
二、代缴公积金是指由于个人的原因(自由工作者,无单位等)导致公司没有为其缴纳公积金,而自己又想购买公积金,从而由代理机构(专门处理社保挂靠的公司)代理办理,并在其旗下公司购买住房公积金的一种违法行为。
按照我国劳动法、社会保险有关规定,用工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后应当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而所谓的“挂靠单位”与没有单位的个人之间是不存在劳动关系的,这样的做法有伪造劳动关系嫌疑,并且,社保和住房公积金是国家发放给公民或职工的福利,国家投入了相应的补助,在一定程度上危害了公积金基金的安全
仅供参考

2024-05-29 01:52:27 回答

不可靠
保险,公积金不可以分别由两个单位交的
因为你用公积金贷款买房
要提供社保证明、公积金交纳证明等、
你找代理公司帮着交纳公积金
要到工商局去查一查的
防止被骗,
希望您采纳

2024-05-29 01:52:27 回答

不靠谱案例
篡改公积金账户信息
缴存一年多不能贷款
前段时间,在各种利好政策的驱使下,郑州白领小叶(化名)打算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当她备好资料时,却被告知,虽然交了一年多的住房公积金,但是,因为有公积金不良记录,暂不能贷款。
原来,小叶曾在一家专门代办代缴住房公积金的公司开过账户。当时,公司只有三名正式职工,其余都是名义上的“僵尸粉”,没正式的劳务合同。后来,小叶的账户因存在信息篡改行为,而被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封存两年,整个公司的公积金代理业务都被警示,直至禁止。
新公司给职工提供的有住房公积金的福利,小叶每月都按时缴存。她了解到,现在可以正常缴存,原来的老户仍然存在,只有两年的封存期过后,新老账户才可以合户。可是,未来的房价很可能比现在高,得不偿失。
调查
代办、代缴公积金
服务费600~2500元/年
代缴住房公积金业务并非今年独有现象,但在近一个月来表现明显。
近两日,河南商报记者通过网络联系到两家“咨询”公司,他们均称,眼下走商贷买房利息较高,可帮记者建立新的住房公积金账户,通过挂靠的形式来缴存,以达到贷款买房的目的。其中一家公司给出的服务费标准是600元/年,可签订住房公积金代缴协议,并开收据。另一家公司的收费标准是,一次缴半年公积金,全年收管理费800元;一次缴一年公积金,全年收管理费500元。并且,月缴存公积金需打到其公司账户。
一位自称小代的公积金代缴人员给出的收费标准更高—2500元/年,且为一次性收取。其服务内容为前期贷款、后期封存、取公积金,全程服务,后期没有任何费用。
记者向其提出,没有合法的劳务关系,是否影响公积金账户的正常使用?他们向记者保证,不会查。其中一家咨询公司的工作人员小宇称,现在查得是严格了,但不会每家公司挨个查,再说,他们的主营业务是团购房,所以,公司下面没有挂靠那么多人,不会引起注意的。
公积金代缴人员小代则称,贷款下来后还要再交6~8个月的时间。
记者搜寻58同城网、赶集网等网站,均能找到提供类似业务的公司或职业中介,他们当中,有的在为企业提供代办住房公积金业务的同时,顺便也捎带了“个人业务”。
揭秘
哪些公司篡改信息,在后台一看便知
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也注意到了这个现象:个别中介机构打着各种旗号,通过微信、QQ群、网站等平台,大肆宣扬并实施为非本单位职工代缴住房公积金,修改个人信息骗取住房公积金贷款,伪造房屋所有权证、购房合同、契税完税证、低保证等虚假资料,骗提住房公积金、收取高额代办费用。
这些行为容易发生在四类单位:劳务派遣、职业中介、商务和企业管理咨询及其他人事代理机构,他们如实办理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等业务的同时,也存在着为无劳务关系或合法代理关系的职工代开、虚开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行为。
其实,据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一负责人解释,现在,技术手段比较先进,一些代理公司想篡改公积金账户的个人信息,在后台一看便知。只要发现个别公司有造假行为,该公司就会立即被列入“黑名单”,在该公司新增人员时,该中心就会加大对其审核力度,假户根本就没有生存的余地。情况严重的,还会对其进行封户或停办业务。
这位负责人说,个别代理公司“信誉”扫地,为求生存,就更名“另起炉灶”,但是,一些因此无法贷款的客户就成了“窦娥”,双方的纠纷也时有发生。
措施
骗提公积金,两年内不准再提取和贷款
为此,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出通告: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部门和各业务办理网点将加大监督、检查和审核力度,对提供虚假材料的单位,一经查实,单位为职工出具虚假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或者贷款证明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单位处以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此外,对个人以欺骗手段违法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钱款的,管理中心将责令退回,取消其两年内提取和贷款的资格;对伪造材料和使用伪造材料的,将移交公安等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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