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取公积金重庆方法是什么?



				
				
复古猫小懒
15206 次浏览 2024-05-09 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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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回答 (3条回答)

2024-05-11 18:41:15 回答

住房公积金因单位性质、地区不同而有很大差异。  
按文件规定,所有机关企事业单位都应建立住房公积金,但是,许多企业、特别是私营企业却不执行。而多数企业只执行公积金的最低标准。  
机关和事业单位执行住房公积金较好。因为,它的资金来源来自地方财政预算。  
由于各地不一,就重庆来说,住房公积金按规定是职工本人工资的5-14%。注意,这是指对职工而言,扣除你工资的5-14%交纳,同时,单位同样比例也要出资你的工资的5-14%来缴纳。于是,职工本人实际上就有了每月工资的10-28%这个数额的存款啦!(指存入住房公积金账户中)。以2000元/月的工资来算,一个月最高就有560元了。  
由于5-14%幅度相当大,所以,重庆市许多机关及企业都没有执行高限,只有少数效益好,领导层又很看重职工福利的单位执行了14%的高比例。  
其它地方的规定在原则上是这样的,但具体的比例却有不同。

2024-05-11 18:41:15 回答

重庆公积金提取办法有4种。
1。农村户口每年可以提取一次。
2。已购买住房切贷款,凭购房合同,贷款合同(本人,夫妻需要提供结婚原件),身份证。
3。退休直接领取。
4,离职2年且没有再次购买公积金的。
交的税费在网上查不到。2手中介凭票结算,没什么问题,票上都有名字的。

2024-05-11 18:41:15 回答

(一)非销户提取的提取条件
1、职工或其直系亲属(配偶、子女、父母)购买自住住房付清购房价款,且满足以下条件的:
(1)购买商品房的,自购房合同备案登记之日起1年内或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日起1年内的。
(2)购买房改房的,自签订购房合同之日起1年内或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日起1年内的。
(3)购买拆迁安置房的,自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合同(协议)之日起1年内或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日起1年内的。
(4)购买再交易房、拍卖房的,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日起1年内的。
(5)购买保障性住房,自签订购房合同之日起1年内的。
2、职工或其配偶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在贷款期限和偿还额度内的,按以下条件提取:
(1)职工或其配偶偿还商业贷款本息的,在还款期限内每年可提取一次。首次提取,不超过首付款额度,以后各次提取,不超过对应时段已偿还的贷款本息额。
(2)职工或其配偶偿还公积金贷款(含组合贷款)本息的,在还款期限内每年可提取一次。职工、配偶及参贷人提取金额之和不超过对应时段已偿还的贷款本息额。
3、职工或其配偶建造、翻建、大修具有产权自住住房,自审批文件批准之日起1年内的;
4、租房自住,在租赁合同期限内的;
5、缴存职工为农民工的;
6、职工或其直系亲属(配偶、子女、父母)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
7、职工或其直系亲属(配偶、子女、父母)患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塞、脑中风后遗症、冠状动脉搭桥术、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终末期肾病等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二)销户提取的提取条件
1、离休、退休的;
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3、出境定居的;
4、调出本市或户口迁出本市的;
5、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满两年未再就业的;
6、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
7、农民工或外地户口职工且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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