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提取公积金手续是怎样的?



				
				
小胖爱旅游
72635 次浏览 2024-05-26 提问
126

最新回答 (4条回答)

2024-05-28 02:54:41 回答

沈阳住房公积金怎么提取呢?符合九条件可取住房公积金  购买自住住房1年之内的;离休、退休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出境定居的;偿还所购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户口迁出本市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非本市常住户口或本市农业户口的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并且住房公积金转入管理中心指定的账户集中封存满1年仍未重新就业的;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提取住房公积金电子扫描代替复印  以往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时,沈阳公积金怎么提取?除有关证件的原件外,还需提供复印件,职工个人在一年之内现金购买自住住房的提取要件包括:身份证、《房屋所有权证》和《契证》的原件及复印件;房屋所有权人的配偶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还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居民户口簿》或《结婚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预留印鉴的《住房公积金购房提取申请审批书》;已发放住房公积金联名卡的职工,应出具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如果是偿还商业贷款,还需提供借款或抵押合同原件及复印件等。  复印件需要10多张,多有不便。如今,这些证件的原件还需要提供,但电子扫描代替了复印,提取住房公积金无需再复印任何证件。住房公积金贷款办理程序  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持相关贷款要件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管理中心驻区管理部(以下简称管理部)个人贷款受理窗口填写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批表  受理人员按贷款政策进行个人信用审查、材料初审,录入表中信息、复核合格后,系统输出合同文本、贷款借据及委托扣款协议等文本  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在办理银行还款卡(折)后在上述文本签字确认  待担保与抵押手续经过约定时限办理完毕后,管理部复核回执及贷款材料后委托银行将贷款划转至开发企业与中心签订保证协议时预留的账户  借款人每月在委托扣款协议约定的时限内将当月应还贷款本息款存入银行卡(折)内或到开户银行窗口还款,直至借款全部还清  住房公积金贷款最短8个工作日办妥  5年期(含5年)以下住房公积金贷款年利率为4.45%,5年期以上年利率为4.90%。商业贷款5年期以上年利率为7.05%,以贷款20年期限30万元贷款为例,采用等额本息还款法,住房公积金贷款可节省利息近9万元;等额本金还款法,也可节省利息7万多元。  住房公积金中心缩短了贷款办理时限,商品房贷款由15个工作日缩短到8个工作日;二手房贷款由18个工作日缩短到10个工作日;组合贷款由20个工作日缩短到10个工作日。

2024-05-28 02:54:41 回答

对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而需要提取公积金的,需要出具身份证及复印件,以及购房合同或其它可证明其具备相应提取公积金条件的证明材料。
离休、退休人员,在提取公积金时,需要提供单位出具的离、退休证明材料,以及单位所提供的申请提取公积金的证明资料,另外携带身份证及户口前去办理。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人员,如果想办理提取公积金的,可在与单位终止劳动合同关系15日之内,要求以单位名义出具相关提取公积金申请,然后携带身份有效证件前往市级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进行办理。  
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人员,可携带房贷相关证明材料、购房合同以及身份证明材料,到市级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进行办理。
对于家庭生活困难,正在领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的人员,可携带低保证明、身份证、户口簿以及相关最低生活保障证明材料即可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
6
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人员,可到当地民政部门开具相关家庭生活困难证明资料,携带身份证、户口本以及其它相关家庭经验收入来源情况证明资料,就可到当地公积金管理部门进行办理提现手续。
7
当然,对于想提取公积金的人员,情况符合以上一、四、五和六,在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手续时,其配偶也可以同时提取本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此时只需要提供配偶的相关身份证明资料即可。

2024-05-28 02:54:41 回答

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手续材料: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须提供经单位盖章的个人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一式三份)、提取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及以下证明材料:  
(1)非按揭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购买一手楼的,首次提取时,提供购房合同(或预售契约)、购房发票(或收据)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以后提取时,提供《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登记证》。  
购买二手楼的,首次提取时,提供房地产权证、契税完税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以后提取时,提供《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登记证》。  
征地补偿购买增大住房面积的,首次提取时,提供房屋拆迁安置协议、购买增大住房面积发票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以后提取时,提供《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登记证》。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按揭购买自住住房)的,首次提取时,提供与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以后提取时,提供《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登记证》。  
(3)建造自住住房的,提供镇(乡)以上城建部门同意用地证明(或房地产权证)、镇(乡)以上规划部门同意建房的批文、购买建筑材料发票(或收据)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翻建自住住房的,提供镇(乡)以上城建部门同意翻建的批文、房地产权证、购买建筑材料发票(或收据)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镇(乡)以上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证明、房地产权证、修缮费用发票(或收据)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租房自住的,首次提取时,提供租赁合同(指经房管部门登记备案的合同或与单位签订的公房租赁合同)、房租发票(或收据)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以后提取时,提供《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登记证》。  
(5)离休、退休的,提供离、退休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市级以上医院证明、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024-05-28 02:54:41 回答

办理时一定把材料带齐全。手续如下:
1.持下列要件到缴存的管理部门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2.身份证(职工本人和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代办人资格证明文件原件);
3.加盖单位预留印鉴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审批书》;
4.《房屋所有权证》原件;
《契税证》原件;房屋所有权人的配偶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还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居民户口簿或结婚证原件);
5.已发放住房公积金联名卡的职工,应出具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6.已经领取联名卡的职工在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时,中心将批准提取的款项直接划入职工联名卡的储蓄账户,不再用现金支付;
7.对联名卡已发至缴存单位但职工尚未领取的,单位应尽快发放,职工领取并激活联名卡后再办理提取业务。同时,工作人员提醒,办提取业务时一定要带联名卡,而且事先需要把联名卡激活。
8.符合规定的职工可以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为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定期余额(住房公积金的定期余额为每年6月30日结转的金额),且不得超过购买自住住房的费用。

相关问题

页面运行时间: 0.20750498771667 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