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河北省直公积金提取条件需要具备哪些?



				
				
周某某先生
17357 次浏览 2024-05-26 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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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回答 (3条回答)

2024-05-28 00:52:43 回答

河北省公积金提取条件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出境定居的;
4、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5、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规定比例的及支付公共租赁住房房租的;
6、职工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部分或者全部丧失劳动能力、职工家庭成员因患重大疾病、子女接受高等教育以及遇到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7、支付经济适用房、限价房购房首付款的;
8、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024-05-28 00:52:43 回答

你好,公积金不是想提取就随时提取,在提取公积金前要了解当地公积金管理细则,知道哪些情况下是可以提取公积金的,个人是否符合其中的条件。
  6种情形提取额度为部分存储余额:
  1、购买具有所有权的住房;
  2、支付本市范围内住房租金;
  3、偿还本市范围内具有所有权的住房的贷款本息;
  4、建造、翻建、大修本市范围内具有所有权的住房;
  5、其他住房消费;
  6、职工本人或者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

2024-05-28 00:52:43 回答

1.省直缴存职工因构建自住住房提取职工本人及其配偶住房公积金的,按签订购房合同日期为准,后延5年年末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为限额,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职工可每间隔6个月提取一次,但不得超过构建自住住房的费用。
2.对于构建自住住房的提取条件,《通知》明确,购买商品房的,首次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时,须提供职工身份证复印件以及房管局备案的购房合同、购房发票或收据、房屋所有权证中的任意两样。
3.购买二手房的,首次提取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的,须提供职工身份证复印件,买方、卖方、房屋中介三方房屋买卖协议(或房管部门备案的存量房交易合同)原件及复印件、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
4.职工因同一套住房第二次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的,只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即可。构建自住住房职工配偶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除按照上述规定提供相关材料外,还须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5.符合提取条件的省直缴存职工,可持上述材料向单位提出申请,由单位住房公积金专管员通过省直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系统提出提取申请,并到省直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办理审核、提取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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