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仓住房公积金提取方法是什么?



				
				
azaarsenal
14357 次浏览 2024-06-02 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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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回答 (3条回答)

2024-06-04 19:13:34 回答

公积金提取一般要满足以下条件: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死亡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或户口为外地,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回外地的    (四)出境定居的;    (  五  )结清贷款的一次性提取。职工申请提取首先应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单位在审核后出具《太仓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和《太仓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入管封存的职工应先到市公积金中心事务受理办公室或各区县公积金运用中心事务受理网点进行审核,由事务办或事务受理网点为职工出具《太仓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和《太仓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  然后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指定的建行网点办理提取手续。审核通过后银行会将款项划转入您名下的建行活期储蓄存折。希望可以帮到您。

2024-06-04 19:13:34 回答

A.职工购买具有产权的自住住房的,应提供购房合同原件和相关的购房付款证明原件或提供房屋产权证原件。
(1)购买商品房未办妥房屋产权证的,应提供《商品房销售合同》原件和全额购房发票原件;已办妥房屋产权证的,应提供房屋产权证原件。
(2)购买二手房未办妥房屋产权证的,应提供《房屋买卖契约》原件或《青岛市已购公有住房出售合同》原件和契税完税凭证原件;已办妥房屋产权证的,应提供过户后的房屋产权证原件。
(3)根据房改政策有关规定购买已租住公有住房未办妥房屋产权证的,应提供《公有住房买卖合同》原件和全额缴款凭证原件;已办妥房屋产权证的,应提供房屋产权证原件。
(4)购买拆迁安置住房的,应提供拆迁安置补偿协议原件和补缴差价发票原件。
B.职工建造、翻建具有产权的自住住房的,应提供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房屋产权人与施工单位签定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工程决算和付款发票原件(翻建还应提供原房屋产权证原件);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在户口所在地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应提供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原件或房屋所有权证原件。
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助到您!

2024-06-04 19:13:34 回答

买房或者装修可以提取  非本地人离开本地可提取  退休可提取  满足以上任一条件,带上相关材料可提取,具体需要材料可咨询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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