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城区拆迁标准是什么?



				
				
爱在撒哈拉
32407 次浏览 2024-05-16 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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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8 02:52:03 回答

相城区黄埭镇2003年商品房每平方米800元,2008年商品房价格是每平方5000元,执行的动迁补偿标准明显置后。苏州市市区开始执行新的动迁补偿标准(4月15日开始执行),但吴中区相城区不能使用苏州市区标准关注。

2024-05-18 02:52:03 回答

相城区拆迁标准,房屋补偿标准   楼房(二层以上)每平方米补偿3300元。  捣(预)制砖砼结构房屋每平方米补偿2800元。砖瓦房每平方米补偿2400元。平(草)房每平方米补偿1900元。仓房每平方米补偿920元。室外水泥地坪每平方米补偿165元。   沼气池每个补偿4600元。厕所每平方米补偿190—300元。

2024-05-18 02:52:03 回答

你好,相城区城镇住宅拆迁补偿安置实施细则
一、核定安置面积
安置面积的核定根据“拆一还一”原则确定。一户中不成套的多处、多证房屋,合并成一套进行安置。安置房为小高层(即:最高层为11层,每单元设置一台载人电梯的住宅)的,其核定安置面积为被拆迁房屋建筑面积加10平方米公摊面积;安置房为高层(即:最高层为12层以上,含12层,每单元设置二台载人电梯的住宅)的,其核定安置面积为被拆迁房屋建筑面积加15平方米公摊面积。被拆迁房屋建筑面积加上公摊面积后,仍低于45平方米的,按45平方米核定。
被拆迁房屋的阁楼不计核定安置面积,按照评估进行补偿。安置的定销商品房的阁楼,不作为核定安置面积。
二、安置房套型
城镇国有土地上被拆迁房屋的安置房为定销商品房,其基本标准套型面积(单套建筑面积)共分6档,分别为:45、60、80、105、125、140平方米左右(以规划部门批准面积为准)。
三、安置房安置套数的确定
1、被拆迁房屋核定安置面积小于定销商品房最大套型面积的,就近按上限安置相应套型面积的定销商品房,但只可以购买一套。如:核定安置面积大于45平方米小于等于60平方米的,购买60平方米的套型;大于60平方米小于等于80平方米的,购买80平方米的套型,以此类推。
2、被拆迁房屋核定面积大于定销商品房最大套型面积的,根据被拆迁房屋核定面积组合定销商品房的套数和面积,使所购房屋面积之和最接近核定面积。如:核定面积为150平方米,则购买105平方米加45平方米的套型;核定面积为185平方米,则购买140平方米加45平方米的套型,以此类推。
四、增购面积
符合上述第三条规定的安置套数的前提下,如仍需增购面积,每户中只能有一套可上靠一档购买。如:按核定安置面积安置60平方米套型的,可购买到80平方米套型,以此类推。
五、定销商品房价格
定销商品房价格分为三种,分别为:1、定销商品房销售价格(安置房安置价格),2、定销商品房市场价格(安置房市场价格),  3、商品房市场价格。上述第1、第2种价格按政府抄告单批准的价格执行,第3种价格(商品房市场价格)由区房管局会同区物价局等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经批准确定。
定销商品房建筑面积在核定安置面积内的,按定销商品房销售价格结算;定销商品房建筑面积大于核定安置面积时,其超过核定安置面积10平方米(含10平方米)以内部分,仍按定销商品房销售价格结算,10平方米以外部分按定销商品房市场价格结算;符合上述第四条规定的增购面积,全部按商品房市场价格结算。
符合上述第一条规定的购买每套定销商品房的公摊面积按定销商品房销售价格结算,其所需资金,由拆迁人负担;超过核定安置面积10平方米(含10平方米)以内部分的定销商品房销售价格,每户只可享受一次。
定销商品房楼层差价以中间层为基准,增减差价总额的代数和为零。由区房管局会同区物价局等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经批准确定。
定销商品房阁楼的价格,其层高大于等于2.2米部分的面积,按政府确定的价格结算,层高不足2.2米部分的面积不计价格。
六、直管公房和单位自有房屋的拆迁补偿
拆迁以标准租金租赁的直管公房和单位自有房屋(单位自有房屋特指房屋承租人它处无住房,经公示无异议的),被拆迁人应与房屋承租人解除租赁关系,拆迁人按照下列补偿方式给予补偿:
1、选择定销商品房安置方式的,补偿款的(不含房屋装修评估值)的百分之二十给被拆迁人,百分之八十给房屋承租人,房屋装修补偿金额给装修出资人。
2、选择货币补偿方式的,按相政发[2008]7号文件规定执行,不再享受定销商品房安置待遇。
3、不选择以上二种拆迁补偿方式,又无力购房的,可以向拆迁人提出申请,由拆迁人安排不小于原住房面积的房屋以标准租金租住。
房屋承租人只可选择以上三种补偿方式的其中一种,不得兼选。
七、住宅房屋的搬迁补助费、临时安置补助费、奖励费发放标准
1、搬迁补助费
拆迁补偿安置中对住宅房屋被拆迁人一次性发放二次搬迁补助费。搬迁补助费标准按评估时核定的被拆除住宅房屋的建筑面积计算。具体标准:被拆迁住宅房屋40平方米(含40平方米)以下的,每户按500元发放,40平方米以上的,每增加20平方米(不足20平方米按20平方米计算),增加100元搬迁补助费,但最高不得超过1000元。
2、临时安置补助费
(1)住宅房屋临时安置补助费以评估时核定的被拆除住宅房屋的建筑面积为基数,按每平方米每月14元发放。发放中每户每月不足1000元的,按1000元发放。
①对选择货币补偿后自行购房的被拆迁人一次性发放六个月临时安置补助费。
②对购买定销商品房的被拆迁人,临时安置补助费按评估时核定的被拆除住宅房屋的建筑面积计算。
(2)过渡期限自被拆迁人腾空验房之月起,至得到安置之月止(以书面通知入户时间为准)。多层住宅房屋过渡期限一般不超过二十四个月,中高层住宅房屋过渡期限一般不超过三十个月。
(3)因拆迁人的责任延长过渡期限的,从逾期之月起,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拆迁人应当按照下列规定给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增付临时安置补助费:延长时间在十二个月以内的,增付一倍临时安置补助费;延长时间超过十二个月的,自超过之月起增付二倍临时安置补助费。
3、奖励费
奖励费分为拆迁协议签订奖励和旧房腾空奖励两种。在规定时限内签订协议,最高奖励1万元;拆迁协议签订后,在规定时间内,旧房腾空并交出钥匙的,最高奖励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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