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房屋登记办法有人了解吗?



				
				
小葡萄蛋蛋123
74617 次浏览 2024-06-05 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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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回答 (3条回答)

2024-06-07 16:09:13 回答

重庆市房屋登记办法是:申请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到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房屋权属登记,领取房屋权属证书。

2024-06-07 16:09:13 回答

(一)权利人姓名、名称变更的;
(二)土地房屋坐落变更的;
(三)宗地合并或者分割的;
(四)共有土地房屋的共有方式变更的;
(五)土地房屋用途依法变更的;
(六)土地使用权类型变更的;
(七)房屋面积发生变化的;
(八)房屋结构改变的;
(九)抵押权顺序、抵押权担保债权额度、最高额抵押权债权确定的期间发生变化的;
(十)将最高额抵押权初始登记前已存在债权转入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范围的;
(十一)确定最高额抵押权担保债权的;
(十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五十七条  申请土地房屋变更登记,应当提交原房地产权证和发生变更事实的证明材料。
第五十八条  申请房屋用途变更登记的,应当提交原房地产权证和规划、土地、消防管理部门同意用途变更的批准文件。
编辑本段限制登记

2024-06-07 16:09:13 回答

第一条    为加强城市房屋权属管理,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保障房屋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城市规划区国有土地范围内的房屋权属登记。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房屋权属登记,是指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代表政府对房屋所有权以及由上述权利产生的抵押权、典权等房屋他项权利进行登记,并依法确认房屋产权归属关系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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