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房屋过户需要什么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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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理流程:委托测绘配图→委托评估→缴税→申请填表→交验书证→受理登记→权属审核→交费领证
二、所需证件:
1、土地使用权证(核对原件,收复印件;商品房、成套住宅、房改房上市暂免此项)
2、房屋所有权证、共有权证
3、买卖契约
4、税票
5、图纸
6、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表
7、买卖双方及其配偶有效身份证件、婚姻状况有效证件(核对原件,收复印件);丧偶、离异、未婚的应提交相应的死亡证明、离异证明及婚姻状况声明书
8、买卖一方或双方为单位的还需提交:
(1)机构代码证及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人授权委托书
(3)法定代表人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出让方属国有的需经上级主管部门(县处级及以上)同意;属集体所有的需经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并经上级主管部门(县处级及以上)同意;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公司需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决议通过,提交经工商局确认的公司章程、董事会成员名单或股东名单
9、出售国有住房需经当地市房改办审批
10、登记机关认为需要的其他证明文件
提示:
1、买卖双方须持本人身份证件亲自办理登记
2、买卖双方如需委托他人办理登记的,须出具经公证的委托书,港澳台及境外人士委托的须经公证或中国驻外使(领)馆认证
三、过户涉及费用:
核档出图费 55元
住房登记费为80元/件;非住房登记费为550元/件
住房转让手续费为6元/㎡(房改房首次上市减半);
非住房转让手续费为10元/㎡
四、涉及税费:(12月18日最新政策)
1. 产证年限满2年,免收营业税。
2. 契税 成交价或评估价(取最高的)的 1.5%
五、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 上午9点到中午12点 下午2点到下午5点
六、办理周期:
一般登记后10-15个工作日。
希望答案可以帮助您。如有其它疑问请补充问题。
房产证过户办理流程:
一、到“登记信息、验证协议”窗口办理信息登记上网和协议验证手续;
二、到“房地产估价”窗口办理评估手续;
三、到“公证”窗口办理公证手续;
1.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及其复印件;
2.代理人代为申请的,委托代理人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其他代理人需提交有代理权资格的证明;
3.被继承房产的产权证明;
4.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5.法定继承人已死亡,需提交死亡证明及亲属关系证明;
6.被继承人的婚姻、父母、子女情况证明及有关亲属关系证明;
7.公证人员认为应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四、到“私房交易”窗口办理交易手续;
五、到“契税、印花税”窗口缴纳印花税;
六、到“产权登记发证”窗口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更名手续。
房产证过户办理所需材料:
(1)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
(4)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可以是买卖合同、互换合同、赠与合同、受遗赠证明、继承证明、合并协议、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其他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1、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比如身份证,户口薄的复印件,如果是单身的话,需要去市民政局开单身证明
3、房地产权利证书
4、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决定书,比如房地产买卖合同书、经公证的房地产赠与书,或经公证的房地产继承证明文件等
5、已设定抵押权的,应提交抵押权人同意的书面文件
6、行政划拨、减免地价的土地,应提交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和付清地价款证明
7、房屋属于政府福利性的,应提交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复
8、拆迁补偿的应提交拆迁补偿协议书
9、房地产共有人同意转移的意见书
10、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