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垦危房改造最新政策有谁了解?



				
				
那些年喜帖街
64987 次浏览 2024-05-24 提问
27

最新回答 (3条回答)

2024-05-26 03:45:22 回答

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重点是居住在农村危房中的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其他贫困农户,\\“要按照先急后缓的原则,优先安排房屋安全性差的农户。列入国家扶助的危房改造户,必须同时满足两个条件:经济上最困难(五保、低保等)和居住危房。改造坚持自愿自主的原则,符合危房改造条件的农户,由户主自愿向所在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身份证、户籍、五保低保等证明材料。而在改造资金上,以农户自筹为主,各级政府补助为辅,多渠道筹集改造资金。根据改造方式、建设标准和补助对象自筹资金能力等不同情况,补助资金的标准也不同:修缮加固户,户均补助不低于5000元;五保户重建房屋户,户均补助不低于2万元;农村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重建房屋户,户均补助不低于1.6万元;其他贫困户重建房屋户,户均补助不低于1.4万元。改造后的住房须建筑面积适当、主要部件合格、房屋结构安全和基本功能齐全。原则上,改造后住房建筑面积要达到人均13平方米以上;户均建筑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以内,可根据家庭人数适当调整。

2024-05-26 03:45:22 回答

一、补助对象
  (一)补助对象范围
  1.  分散供养五保户。是指未进敬老院安置、仍在农村分散居住的五保户。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原则上只安排无房或居住在危房中的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
  2.  低保户。是指生活比较贫困,享受了国家低保政策,有民政部门颁发的低保证书的农户。
  3.  贫困残疾人家庭。是指家庭生活比较贫困,有残联部门颁发的残疾人证书的农户。
  4.  其他贫困户。是指经济上比较拮据,收入在当地贫困线以下的困难农户。
  (二)补助对象住房情况
  1.  凡列为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的,其居住的房屋,必须是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鉴定为C级或D级危房;不是C、D级危房的,不能列为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
  2.  确定无房户为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的,必须是经济上最困难的农户,即属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或其他贫困户,且没有自己的住房、长期借住村集体房屋或私房。五保户、低保户、因灾倒房户且属于贫困农户的,必须经县级民政部门认定,贫困残疾人家庭、其他贫困户必须经县扶贫办认定。
  (三)各地在确定危房改造补助对象过程中,应优先将自筹资金能力特别弱的贫困农户确定为危房改造补助对象,并在政府帮助下改造建成最基本的安全住房。
  二、补助对象申请条件
  (一)农村危房改造以户为单位,由农户提出申请,申请人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  拥有当地农业户籍并在当地居住,且是房屋产权所有人;
  2.  属于农村危房摸底调查统计在册的危房户;
  3.  属于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其他贫困户任意一种类型。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农户不能确定为补助对象:
  1.  在本村另有安全住房的;
  2.  住房拥挤,需要分户的;
  3.  在外地(县城、集镇)已有永久性居住房屋的;
  4.  不属于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其他贫困户任意一种类型的
  三、补助标准
  按东、中、西部每户补助6500元、7500元、9000元的标准;同时按人均1200元补助标准,支持建设危房改造供热等配套基础设施。
  四、补助对象确定程序
  (一)自愿申请。由户主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并如实填报和提供下列资料:
  1.  湖南省农村危房改造项目申请表
  2.  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等资料;
  3.  有权部门出具的五保证、低保证、残疾证等贫困残疾证明。村民委员会受理申请后应如实登记。
  (二)村民民主评议及公示。申请人户籍所在地的村民委员会收到申请资料后,应采取入户调查、邻里走访等方式进行调查核实,组织村民进行公开评议。入户调查时,至少应有2名村干部和1名以上本村群众参加。村干部和调查人应分别在表上签字盖章。
  调查核实结束后,村民委员会将调查结果在村务公开栏或村民主要活动场所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7天。群众有异议的,应及时核实并听取当事人的陈述,不符合补助条件的,应取消补助对象资格。公示期满后,及时将相关材料整理上报乡(镇)人民政府。
  (三)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及公示。乡(镇)人民政府对村民委员会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查,并组织有关人员对危房改造申报对象进门入户实地调查。对评议中争议较大以及公示有异议的必须严格进行复查、核实。
  乡(镇)复查、核实完毕后,应将符合条件的拟补助对象名单、改造方式等在乡(镇)政务公开栏、村务公开栏、村民主要活动场所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7天。群众有异议的,乡(镇)人民政府应及时组织复核并听取当事人陈述。公示期满后,及时将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评审结果和相关材料整理汇总上报县(市、区)农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经审核不符合政策条件的,相关资料退回村民委员会,由村民委员会通知申请人,并书面说明理由。
  (四)县(市、区)农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审批及公示。
  1.  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汇总各乡(镇)情况,将汇总情况登记造册,会同县市区民政部门或者扶贫部门审查申请人情况,对相关材料进行审查,对部分申请人组织重点复核及现场抽查。
  2.  组织相关部门技术人员和乡镇建设管理员深入农户家中,按照《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的标准,对房屋危险程度进行调查和评定,填写《湖南省农村危房鉴定表》。申请人居住的房屋不属于C、D级危房的,不予上报审批。
  3.  县(市、区)农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对申请人、改造方式、补助资金进行审批,并在地方电视台或政府网站上将审批结果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7天。群众有异议的,及时组织调查核实并听取当事人陈述。不予批准的,县(市、区)农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应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五)确定为补助对象的农户应与县级政府签订农村危房改造协议书,按照协议拨付款项。
  (六)对经批准确定为补助对象、因指标有限未列入当年危房改造计划的,可转入下一年度优先予以安排。
更多热门政策法规推荐参考:
1、2014首套房贷款政策解读
2、2014年最新房产新政策
3、2014住房公积金贷款新政策解读
4、2014最新昆山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5、2014武汉二套房公积金贷款最新政策
6、2015年深圳公租房申请条件
7、第二套房贷款政策  2015
8、2015房贷新政策细则
9、2015房产契税新政策
10、2014年农村危房改造政策
11、危房改造政策

2024-05-26 03:45:22 回答

2015年,中央已安排棚改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补助1494亿元、农村危房改造补助365亿元。自2015年至2017年实施3年行动计划,改造包括城市危房、城中村在内的各类棚户区1800万套,其中,2015年要完成580万套,并改造农村危房1060万户。要加快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各地要组织编制农村危房改造2015至2017年实施方案,保证补助资金由县级财政直接发放到农户;创新融资体制机制,推动政府购买棚改服务,各地从年初预算中统筹安排资金支持政府购买棚改服务,对预算有缺口的市县,可通过省级政府代发地方政府债券予以支持。构建多元化棚改实施主体,发挥开发性金融支持作用。

相关问题

页面运行时间: 0.119460105896 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