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房屋综合验收标准是怎样的?



				
				
基督城里
18297 次浏览 2024-05-09 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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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回答 (3条回答)

2024-05-11 15:05:50 回答

1、查看三书一证一表。《住宅质量保证书》(可带走)、《住宅使用说明书》(可带走)、《建筑工程质量认定书》,“一证”是指《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合格证》,“一表”是指《竣工验收备案表》。根据国务院颁布的《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规定:“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后,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2、验收。一般收房过程中,业主在验房前,物业会催促业主交付物业费及其他相关费用。业主可同他们交流,验收好后,再交付费用。从物业处拿钥匙,分别应该有楼层钥匙、进户门钥匙、信箱钥匙、水表、电表等几把。注意:不交费、不签字、先验房。发现问题后更不能交费、签字。应先修房,同时取证,为日后举证奠定基础,特别保存好验房问题备案单。  
3、核查房屋总面积。套内面积减少、公摊面积增加的情况很多。收房时,确认售楼合同附图与现实是否一致,结构是否和原设计图相同,房屋面积是否经过房地产部门实际测量,与合同签订面积是否有差异。(先查看售房合同,看之间的误差为多少,一般为3%,3%之内不考虑,超出部分进行处理,建议定合同为2%误差,但是不超过5%比较好)以双方签定合同为准。  
4、签相关文件。签业主公约、前期物业管理合同时,看好条款,不能放弃自己的权利。  
5、交合理费用。这里的合理费用包括:物业管理费应有物价局批文、装修押金、垃圾清运费。

2024-05-11 15:05:50 回答

具体如下:
  (一)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二)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三)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四)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
  (五)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
  《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暂行规定》(下简称《暂行规定规定》)对竣工验收组织、条件及程序作了进一步明确的规定,在《条例》规定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竣工验收还必须具备:建设单位已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对工程是否符合规划设计要求进行检查,并出具认可文件(《暂行规定》第五条第九项);有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等(《暂行规定》第五条第十项)。
  对于验收的程序,《暂行规定》规定: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出竣工验收报告→建设单位组织验收组→通知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建设单位组织竣工验收→出具工程(合格)竣工验收报告。
希望可以帮到你!~

2024-05-11 15:05:50 回答

房屋检测的新标准。
(一)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中规定的各项工作内容,达到国家规定的竣工条件;  
(二)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安全规定的标准,如符合房屋土建工程验收标准、安装工程验收标准等;  
(三)符合工程建筑设计和工程建设合同约定的内容;有完整的并经有关部门审核的工程建设技术数据及档案图纸材料;  (四)有建筑材料、设备、购配件的质量合格证件资料和试验检验报告;  
(五)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或优良等;  
(六)有工程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七)已办理工程竣工交付使用的有关手续。
当以上标准均不符合要求?
当房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安全鉴定人应当及时委托房屋安全鉴定单位进行房屋安全鉴定:  
(一)需要拆改房屋主体或承重结构、改变房屋使用功能或者明显加大房屋荷载的;  
(二)房屋超过设计使用年限需继续使用的;
(三)房屋地基基础、主体结构有明显下沉、裂缝、变形、腐蚀等现象的;  
(四)自然灾害以及爆炸、火灾等事故造成房屋主体结构损坏的;  
(五)其他可能危害房屋安全需要鉴定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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